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流程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基本信息修改时对修改后公民身份号码进行规则校验,若有重号
不允许保存,修改值合法性校验与新登记一致。
❖ 子女关系维护增加子女关系时,根据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是否有对
应的信息,若无,则系统需要生成相应人员的基本信息;
❖ 特殊身份认定增加人员特殊身份信息,允许一个参保人员有多个
特殊群体身份。
参保管理-规则介绍
人员基本 信息登记
参保人员 新登记
参保人员 新登记复核
应收核定 征集通知
个人划缴 凭证打印
金融机构缴 费到账处理
缴费到账 数据返回
银行文件 出盘
注意: 1、在【个人划缴凭证打印】模块中选择【银行托收】方式,即可
打印划缴凭证也可打印结算单。 2、一般来说,银行托收方式经办机构不打印化缴凭证,如果打印凭证
个人补缴流程
人员基本 信息登记 财务自收
征集通知
参保人员 新登记
参保人员 新登记复核
征集通知 应收核定
Y
是否社保 机构自收
N
个人补缴 申报
个人补缴 申报复核
银行文件 出盘
缴费到账 数据返回
金融机构缴 费到账处理
结算单或划 缴凭证打印
说明:此业务用于正常参保过程中补缴某年中断的缴费,补缴 不享受省级财政补贴,县市级财政补贴依据当地政策进行配置。
特殊人员自办机构自收缴费流程
人员基本 信息登记
特殊人群 身份认定
参保人员 新登记
参保人员 新登记复核
特殊人员 缴费申报
个人划缴凭证 或结算单打印
财务自收
征集通知
特殊人员 缴费申报复核
注意:
1、【特殊人员缴费申报】【收缴方式】只能做【经办机构自收】。 2、特殊人员的缴费档次只能在【人员参保信息修改】模块更改。 3、已经参保的人做特殊身份认定的流程如下: 【特殊人群身份认定】【人员参保信息修改】【人员参保信息修改复核】
转入:
❖ 转入人员参保新登记前转出地社保机构已办理关系转出,且所有
险种都已经终止参保。
❖ 人员关系转入前必须先办理转入人员参保新登记,转入后需进行
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复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建立个人账户,初 始金额为0。
个人账户结息-规则介绍
❖ 结息范围包括正常缴费人员、缴费中断人员、待遇正常享受享受
缴费单。
缴费业务-规则介绍
❖ 正常参保缴费年度必须为当前系统年度,同一年度不能重复缴费。 ❖ 一次性补缴申报每人只能办理多次;对应费款所属期从城乡居民
实施时间的上一年度开始逐年向前,每年生成一条记录。
❖ 补缴时最大补缴终止年度必须小于当前核定年度;最小补缴开始
年度不能早于制度实施年度。
❖ 特殊人员缴费申报必须有特殊人员认定记录,否则不能进行申报。 ❖ 核定产生的应缴实缴明细不可重复,同一参保人员同一缴费年度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参保时年龄必须满十六周岁(不含
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疆城镇户籍居民,
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 中断缴费时缴费状态必须为“正常缴费”,否则业务不能办理,
中断时间早于制度实施时间。
❖ 恢复缴费时缴费状态必须为“中断缴费”,否则业务不能办理,
打印划缴凭证也可打印结算单,建议在财务自收后打印,自收后无法回退, 防治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经办机构批量自收流程
人员基本信 息批量登记
批量参保人 员新登记
参保人员 新登记复核
批量参保人 员缴费申报
批量划缴凭证 或结算单打印
批量财 务自收
批量征 集通知
参保人员缴 费申报复核
注意: 1、批量自收流程是以村和社区为单位。 2、【批量划缴凭证打印】模块既可打印划缴凭证也可打印结算单。
恢复时间不能早于最近中断时间。
❖ 终止时需对当期未到账数据进行到账处理。如果是银行托收,则
要在金融机构回单截止日之后再办理;如果是经办机构自收,可 选择缴费或者核销未到账数据;终止参保后,领取账户余额中个 人缴纳、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部分年内结息后的本息;
❖ 人员流动时,原村委会不能存在未缴纳的集体补助(资助)核定
人员、待遇暂停人员,不包括参保终止人员与待遇终止人员。
❖ 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计息,年内单利,逐年复利。 ❖ 按月积数法计息。
经办机构自收流程
人员基本 信息登记
参保人员 新登记
参保人员 新登记复核
参保人员 缴费申报
个人划缴凭证 或结算单打印
财务自收
征集通知
参保人员缴 费申报复核
注意: 1、在【个人划缴凭证打印】模块中选择【经办机构自收】方式,既可
特殊人员银行托收缴费流程
Leabharlann Baidu
人员基本 信息登记
特殊人群 身份认定
参保人员 新登记
参保人员 新登记复核
缴费到账 数据返回
银行文件 出盘
征集通知
应收核定
金融机构缴 费到账处理
注意: 1、【特殊人员缴费申报】如果特殊人员缴费由政府部分代缴,【收缴
方式】可以选择【经办机构自收】或者【银行托收】。
银行托收流程
参保终止并退除个人帐户流程
人员终止 参保关系
人员终止 参保关系复核
拨付通知
财务自付
注意:在做完人员终止【参保关系复核】后,不要匆忙的去做拨付通知, 首先在成功信息页面中查看一下,将拨付通知ID号记录下。 并且在做复核时,目前系统支持指定他人领取注意选择。
需要缴费到账后并对未到账的数据删除后在进行打印。
一次性缴费流程
人员基本 信息登记
参保人员 新登记
参保人员 新登记复核
一次性缴费 申报
财务自收 征集通知
征集通知 应收核定
Y
是否社保
机构自收
N
一次性缴费 申报复核
银行文件 出盘
缴费到账 数据返回
金融机构缴 费到账处理
结算单或划 缴凭证打印
注意:此业务用于城乡居民实施时超过46岁,但是不足60岁,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 不足15年的人员,一次性缴费不强制补齐15年费用。
(对应费款所属期)的只能进行一次应收核定。
❖ 续费时,如果需要档次变更或是银行卡号变更需在缴费申报或是
应收核定之前进行变更,变更在参保信息修改模块下进行变更, 变更复合完成后才有效。
关系转移-规则介绍
转出:
❖ 必须是正常参保状态人员 ❖ 个人账户结息参照个人账户年度结息的计息方式。 ❖ 不转当年本金产生的利息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丁永华 2011年9月
目录
业务规则介绍
参保缴费业务流程
待遇发放业务流程
基本信息登记规则介绍
❖ 基本信息登记时对登记的公民身份号码进行规则校验,同一个统
筹区内不允许有重号;公民身份号码须采用二代身份证(长度18 位),如果是一代身份证(长度15位)需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更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