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股权托管初始登记:股权登记托管服务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1-6
股权登记托管服务合同
编号()登字第()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
一致同意本合同内容,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做为甲方的股权登记服务机构,乙方向甲
方提供股权登记(包括股权初始登记、股东确权、变更登记、经营权登记和注销登记等)、股权转让、股权质押、权益分派、股东资料查询、股权证明以及有关股权管理的信息披露等服务。
第二条股权登记托管的期限为5年。自__________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股权登记服务的内容:
1、本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提供的股东名册(从深交所、工商
局移交或其它合法托管机构转托管的企业,根据此类机构移交的股东名册),乙方在其电脑系统内为甲方办理股权集中存储的初始登记,并办理股东确权手续。
2、应甲方股东和受让方的请求,并根据有关股权转让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
方股东办理股权交易过户(包括认购、回购、协议转让、在乙方挂牌转让等)和非交易过户(包括增发、配股、继承、赠与、财产分割、司法判决、裁定、行政划拨等)的变更登记。
3、甲方在甲方高管人员任免、变动后,及时通知乙方办理甲方高管人员持股的转让冻结和转让解冻登记。
4、根据有效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办理股权质押或解质登记手续。
5、根据有效的法律文书,乙方可为甲方股东和受让方提供股权转让资金监管服务。
6、根据有效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办理股权注销登记手续。
7、在办理股权登记过程中,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托管的股东名册是甲方股权状况的直接证明。除非有相反的有效证据,公司自备的股东名册不得对抗乙方托管的股东名册。甲方保证自备的股东名册和乙方托管的股东名册保持一致,否则任何可能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股权查询服务的内容:
1、应甲方、甲方股东、其他查询人的要求,乙方为其提供股东资料查询服务。
2、股东资料查询的范围有:(1)股东名册;(2)股权结构;(3)
股东持股资料;(4)其他相关资料
3、甲方、甲方股东、其他查询人办理股权查询时,应提供合法
证明材料。
4、应司法机关和其他执法机关的要求,乙方应依法为其办理股东资料查询。
第五条股权证明服务的内容:
1、应甲方及甲方股东的申请和证明事项,并根据股权资料的真实记载,乙方依法为甲方及甲方股东出具股权证明书。
2、甲方或甲方股东办理股权证明时,应提供合法证明材料。第六条信息披
露服务的内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公司基本运营信息,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2、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对外披露甲方提供的基本运营信息。
3、应甲方或甲方股东请求,乙方通过宣传媒体对外提供信息披露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或甲方股东承担。
4、甲方或甲方股东申请办理信息披露业务应提供合法证明材料。第七条在托管期间,甲方认同并遵守乙方参照主管机关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制订和修订的《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总则》及其相关细则。
第八条本合同书签订后由乙方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发布股权登记托管信息的公告。甲方承担公告费用2000 元(人民币,下同)。
第九条股权托管服务费条款
1、非上市股权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为6000 元/年。
2、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初始登记费和当年的股权托管服务费。以后每年度的股权托管服务费,甲方应在本合同每年度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
3、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股权托管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按照未付金额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4、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主管机构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以上标准进行调整,则以新颁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本合同应予终止:
1、股权登记托管期限届满且没有续签合同;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转为境内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甲方发生破产、解散以及其他主体消亡情况。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共计四页。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