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120405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专业简介
在一切能为人类所利用的自然资源中,土地是最基本且最宝贵的资源,是人类不能出让的生存条件和再生产条件。
在土地被投入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之后,就成为任何社会和生产部门不容或缺的物资条件,发挥着地基、场地、操作基地和生产资料的重要作用。
土地资源管理是公共管理科学的二级学科,是土地科学与管理科学相交叉的综合性学科,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等相邻学科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高层次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研究生毕业后可以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开发和管理工作。
二、培养目标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服从分配,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具有土地资源管理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在国内外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具有较熟练的专业技能;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对所研究的问题能做出较好的成果;成为科研教学和生产实践中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简介
四、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最长不超过4年。
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在校学习时间达2年及以上,可申请提前毕业。
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于每年十月,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实行学分制和中期分流制,总学分为36~38分。
第一、二学期学习公共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学位课程等公共课。
第三、四学期学习选修课程及实习、科研活动。
第五、六学期主要做调查研究和学位论文。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实践环节
1.教学实践——本专业的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上学期进行,从事4~8个教案的教学实践活动,教学实践形式主要是讲授本科课程若干章节或若干专题。
研究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助教、协助指导教师批改作业、参与本科生论文指导等方式完成教学实践环节。
已有三年相关工作经历的硕士生,可以免修教学实践。
2.学术活动——本专业硕士生应参加学术活动8次以上,其中1次必须是校外学术活动,每次都要有1千字以上的学习报告(由导师和导师组规定具体要求),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
3.社会实践——本专业各研究方向研究生在校期间,分期完成一份社会调查报告。
时间应在假期中进行;调查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农村土地资源管理的成就、存在问题及改革的建议;要求:调查前拟订调研计划,结束后撰写调研报告,并由导师评定成绩。
研究生在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前,可集中不少于四周的时间进行调查研究,任务是为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搜集资料。
七、科学研究
本专业硕士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完成1篇课程论文,1篇学年论文。
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核心刊物公开发表。
八、学位论文
本专业硕士生至迟应在第4学期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制订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提前毕业的学生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
①论文选题必须结合我国国情,选择具有实际研究价值,且与本专业和本研究方向有关的课题;
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学位论文要求尽可能将研究课题与现代高新技术有机结合起来;
③学位论文要求理论基础扎实,研究方法先进,提倡理论与方法的创新,强调知识嫁接、产生新思维,有作者自己的见解,有较丰富的思想材料与实际材料。
九、培养方式与方法
1.实行各研究方向的交叉教学和自然与社会经济的学科交叉;
2.课堂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
3.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
自学形式:布置参考书、提交自学总结。
十、其它
1、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生,均须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3门。
并且考试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不计学分。
2、本专业硕士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硕士生必读书目”所规定的书籍,并做好笔记;导师必须定期检查硕士生的阅读笔记,并根据其笔记,评定成绩。
3、本专业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参加1次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
学业结束前,由导师对其进行考评。
4、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
考试方式、成绩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要求,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5、每位硕士生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六周内,制订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长审定后,报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备案。
6、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本专业硕士生能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简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