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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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待业标准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Audible and /or visual signaling Appliances for fire alert
GAXXXX-XXXX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检验规则和
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运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其他环境中安装的
a)火灾声警报器; b)火灾光警报器; c)火灾声光警报器。 3.2 按供电方式分为: a)交流供电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b)直流供电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4 技术要求 4.1 火灾声警报器的性能要求 4.1.1 火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在其正前方 3m 水平处的声压级(A 计权))应在 75dB 至 115dB 内。 4.1.2 采用变调的火灾声警报器和火灾声光警报器的变调周期应在 0.2 HZ 至 5 HZ 范围 内。 4.2 火灾光警报器的性能要求 4.2.1 火灾光警报器的基本闪光频率应在 20 次/min 以上,IS0 次/min 以下。 4.2.2 在正常环境光线下,火灾光警报器的光信号在既。处应清晰可见。 4.3 火灾声光警报器应同时满足 4.1 和 4.2 条要求。 4.4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以下简称试样)应能连续 4h 发出声和/或光警报信号。 4.5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在额定供电电压 110%和 85%条件下,应分别满足 4.l 至 4. 3 条要求。 4. 6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直流供电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供电线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 应不小于 20MΩ;交流供电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供电线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阴应小于 50 MΩ。其它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0 MΩ。 4.7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供电线和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之间应能耐受频率为 50HZ 士 1 %,电压为 500V 士 10%(有效值,额定电压有效值不超过 50V 时)或压 00V 土 m%(有 效值,额定电压有效值超过 50V 时),历时 60 士 5S 的耐压试验。试验期间,试样不应发生 效电和击穿现象;试验后,试样应分别满足 4.1.l 条和/或 4.2.2 条要求,且声压级的
试验设备应满足 GBI 6838 中第 4 章规定。 5.10 电瞬变脉冲试验 5.10.1 目的
检验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抗电瞬变脉冲干扰的能力。 5.10.2 要求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抗电瞬变脉冲干扰的能力应满足 4.8 条要求。 5.10.3 方法 5.10.3.1 使试样处于静止状态,对交流供电试样的三根 AC 电源线分别施加 2000V 土 10%、频率 2.5KHz 士 20%的正、负极性瞬变脉冲电压(波形见图 3)各 1 次,每 300ms 施加瞬变脉冲电压 15mS(见图 4),每次施加瞬变脉冲电压时间为(60 士 10-0) s,共施加 6 次,施加两次瞬变脉冲电压的时间间隔为 10s。试验期间,监视试样是否发出声和/或光警
a)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
b)外表无腐蚀、涂覆层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c)紧固部位无松动;
d)使用说明书完备。
5.3 基本功能试验
5.3.I 目的
检验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基本功能。
5.3.2 要求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基本功能应满足 4.l 至 4.3 条要求。
5.3.3 方法
4.l.l 和/或 4.2.2 条要求,且声压级的变化不应超出 6dB。
试验名称
表4 试验参数
试验条件
工作状态
腐蚀试验
SO2 含量 相对湿度 温度
25X(10-6)
90%-95% 40℃±2℃
不通电
持续时间
21d
5 试验方法
5.l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试验纲要。
5.1.l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试验程序见表 5。
每次 1MIN 共 8 次
4.9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应能耐受表 2 中规定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试样不应
发出声和/或光警报信号;试验后,试样应分别满足 4.1.l 和/或 4.2.2 条要求,且声
压级的变化不应超出 6dB。
表2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试验条件
工作状态
高温试验
温度 持续时间
55℃±2℃ 16H
表1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试验条件
工作状态
辐射电磁场试验
场强 频率范围 扫频速率
10V/M
1MHZ-1GHZ ≤0。005 倍频程/S
静止状态/连接发出 警报信号
静电放电试验
放电电压 放电次数
8000V 10
静止状态
电瞬变脉冲试验
瞬变脉冲电压 极性
AC 电源线 2KV 其他连接线 2KV
正、负
静止状态
时间
图 1 试验设备布置图
图 2 天线位置图 5.8.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 GB16838 第 4 章规定。 5.9 静电效电试验 5.9.l 目的
检验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对带静电人员、物体接触造成的静电放电的适应性。 5.9.2 要求
试样抗静电效电性能应满足 4.8 条要求。 5.9.3 方法 5.9.3.1 将试样放在绝缘支架上,且距接地板四周距离不少于 100mm,绝缘支架与接地 板门垂直距离为 100mm,然后使其处于静止状态。 5.9.3.2 对采用空气放电方式的试样,调整静电发生器的输出电压为 8000V,用球形放 电头,充电后尽快触及试样表面应切实接触(但不能损伤试样)。每次放电后,应将静电发 生器移开并充电。对试样表面放电 8 次,对试样周围 100n 处接地板放电 2 次,每次放电的 时间间隔至少为 Is。 5.9.3.3 试验后,按 5.3.3 条规定检验试样的基本功能。 5.9.4 试验设备
5.7.3 方法 5.7.3.1 通过耐压试验装置,以(100~500)V/S 的升压速率,分别对火灾声和/或光 警报器的下述部位施加 50HZ 士 1%、1500V 士 10%(额定电压超过 50V),或 50HZ 土 1 %. 500V 土 10%(额定电压不超过 50V 时)的交流电压。
a)有绝缘要求的所有外部带电端子与外壳之间。 b)交流电源输入端与外壳之间(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 持续 605 上 SS,观察并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 试验后,以(100~500)V 七的降压速率使用电压逐渐降低到低于额定电压数值后,方 可断电。 5.7.3.2 试验后按 5.3.3 条规定检验试样的基本功能。 5.7.4 试验设备 满足下述技术要求的耐压试验装置。 试验电源:电压 0~1500V(有效值)连续可调,频率 50HZ 上 1%,升(降)压速率: (100~500)V/S; 记时:605 士 5s。 5.8 辐射电磁场试验 5.8.1 目的 检验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在辐射电磁场环境下工作的适应性。 5.S.2 要求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抗辐射电磁场性能应满足 4.8 条要求。 5.8.3 方法 5.8.3.1 将试样安放在绝缘台上,使其处于静止状态。 5.8.3.2 按图 1 连接试验设备,将发射天线置于中间,试样与电脑干扰测量仅分别置于 发射天线两边 1m 处。 5.8.3.3 调节 1MHZ~IGHZ 的功率信号发生器的输出使电磁干扰场强测量仪的读数为 10V /m,在试验过程中频率应在 1MHZ~IGHZ 的频率范围内以不大干 0.005 倍频程/S 的通车 缓慢变化,问时应转动试样,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情况。如使用的发射天线有方向性,则应 先使发射天线位置反转,对准试样进行试验。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是否出火灾警报信 号。 5.8.3.4 将试样安放在绝缘台上,使其连续发出警报信号。 5.8.3.5 重复已 8.3.2 和色 8.3.3 条试验。 5.8.3.6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是否中断发出火灾警报信号。 5.8.3.7 试验应在屏蔽室内进行,为避免产生较大的测量误差,天线的位置应符合图 2 的要求。 5.8.3.8 试验后,按 5,3.3 条规定检验试样的基本功能。
具有特殊性能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除特殊要求应由பைடு நூலகம்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 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 本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的可能性。
GBI 6838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3 分类 3.1 按用途分为:
求,且声压级的变化不应超出 6dB。
表3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试验条件
工作状态
频率循环范围
10~55HZ
振动(正弦)试验
位移幅值 扫频速率
0.19MM 1 倍频程/MIN
不通电
每个轴线循环扫频次数 振动方向
20 X、Y、 Z
4,11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应能耐受表 4 中规定条件下的腐蚀试验。试验后,试样应满足
检验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连续发出声和/或光警报信号的能力。 5.4.2 要求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连续发出声和/或光警报信号的能力应满足 4.4 条要求。 5.4.3 方法
使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发出声和/或光警报信号,并保持 4h。然后使其处于静止状 态,再发出声和/或光警报信号。 5.5 电压波动试验 5.5.1 目的
检验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对供电电压波动的适应性。 5.5.2 要求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电压波动性能应满足 4.5 条要求。 5.5.3 方法
分别使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供电电压为额定电压的 110%和 85%,在此条件下,按 5.3.3 条规定检验试样的基本功能。 5.6 绝缘电阻试验 5.6.I 目的
变化不应超出 6dB。 4.8 火灾声光警报器应能耐受表 1 中规定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试样不应发出声和/或 光警报信号;试样连续发出警报信号并进行辐射电磁场试验时,试样不应中断发出警报信号; 试验后,试样应分别满足 4.1. l 和/或 4. 2. 2 条要求,且声压级的变化不应超出 6dB。
5.l.l 试验样品为三台。
5.l.2 表 5 中 l~7 项试验应在 8~历项试验之前进行。
表5
试验程序
试样编号
项目编号
试验项目
1
2
3
1
基本功能试验



2
电压波动试验


3
绝缘电阻试验


4
耐压试验


5
辐射电磁场试验

6
静电放电试验

7
电瞬变脉冲试验

8
高温试验

9
低温试验

10
恒定湿热试验

静止状态
低温时间 恒定湿热试验
温度 持续时间 相对湿度
温度 持续时间
10℃±1℃ 16H
(92±32)% 40℃±2℃
4d
静止状态 静止状态
4.10 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应能耐受表 3 中规定条件下的振动试验。试验期间,试样不
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试验后,试样应分别满足 4.1.l 和/或 4.2.2 条要
11
振动试验

12
腐蚀试验

13
耐久性试验


5.1.3 如在有关条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均应在下达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 度:15~ 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106kPa。
5.l.4 如在有关条中没有说明时,则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为±5%。
5.2 试样在试验前均应进行外观检查,符合下述要求时方可进行试验。
5.3.3.l 使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发出声警报信号, a)在其正前方 3m 水平处测量其声压级(A 计权); b)测量声警报信号的变频周期。
5.3.3.2 使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发出光警报信号。 a)测量基本闪光频率; b)在距其既。处观察光警报信号的可见度。
5.4 耐久性试验 5.4.l 目的
检验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绝缘电阻性能。 5.6.2 要求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绝缘性能应满足 4.6 条要求。 5.6.3 方法
通过绝缘电阻试验装置,分别对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下述部位施加 500V±50V 直 流电压,持续 60S 士 5S,测量其绝缘电阻值。
a)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之间; b)电源输入端与壳体之间(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 试验时,应保证接触点有可靠的接触,引线间的绝缘电阻应足够大,以保证读数正确。 5.6.4 试验设备 满足下述技术要求的绝缘电阻试验装置(在不具备专用测试装置的条件下,也可用其他 仪器)。 试验电压:500V 士 50V, DC: 测量范围:0~500M Q; 记时; 605 士 SS。 5.7 耐压试验 5.7.1 目的 检验火灾声和/成光警报器的耐压性能。 5.7.2 要求 火灾声和/成光警报器的耐压性能应满足 4.7 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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