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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的写法:分章法、分条法
二、“章程”类文书
章程是政党、团体、学会、协
会、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为规范 本组织的成员或工作,依据法律 法规、制定对本组织的宗旨、任 务、组织原则以及义务、权利、 活动规则等规定的一种规范性文 书。分为:
(1)政党、社团章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东莞理工学院书法协会章程》 (2)经济组织章程 各类型经济组织(银行、保险公司、 基金会、工商企业的章程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 (3)工作章程 各类规范办事的章程 〈水利监察工作章程〉
规章制度写作要求: 1、订制度,必做到 “上有所依,下有 所行” 2、明确制订权限, 正确选用文种: 3、条文内容要明确、 具体、切实可行。 4、篇章要条理清楚、 款项分明。
5、正确使用语言―因为
规定制度是规范人们行 为的,所对语言要求高 (1)严肃、规范 (2)鲜明、朴实 (3)准确、严密、 无懈可击。
国家普通法——由全国人大依 法律程序制定的法律
二、规章—— 是法的继续和延伸
“ 法”是所有规章制度 的统领,任何机关单位制定 规章制度,绝不允许与“法” 抵触。
规章的类别: 组织规章:组织或社团章程 行政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业务规章:专项业务系列性规定 一般规章:强化管理、规范行为
(3)规程:规程是生产单位或科研机构,为了保证质 量,使工作、试验、生产按程序进行而制订的一些具体 规定。它的制发者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 例如:《车间操作规程》、《计算机操作规程》。 (4)守则:守则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求其成员 遵守的行为准则,它倡导有关人员遵守一定的行为、品 德规范。它的制发者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 例如:《全国职工守则》、《汽车驾驶员守则》、《高 等学校学生守则》。 (5)须知:指有关单位、部门为了维护秩序、搞好某 种具体活动而制定的具体有指导性、规定性的守则 公共场所(机场、车站、旅社、公园等) 特殊业务操作(消毒、借阅、物业管理等)
法规的文种(2)规定:
指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的文种 “规”是原则性规范要求,“定”是具体约束措施
特点:1、现实针对性强。与
条例相比,规定的内容是局部 性的,它是为解决某些具体的 事项,针对某些具体问题而制 定的 2、相对的灵活性。行文 内容较具体灵活,篇幅可长可 短。使用者层级可高可低,行 文方式也较灵活。 3、应用广泛,使用濒率 高。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 事业单位都可使用。适用的范 围也较广。
七大种类可概括为两大 类: 一、法规: 即国家或地方立法机 关为实施行政领导和 管理,在其权限范围 内根据宪法和法律制 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和强制执行性的规范 性文书。
包括:
国家法规——全国人大制定 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地方立法机关制定
国家法规分为: 国际法——以国家名义缔约、 签定的法律。 国家根本大法——宪法
特点:
1、必须经过组织成员通 过才能报批 2、必报请法定机关批准 生效。 3、一经生效,便是该组 织根本大法,具有很 强的约束力。 4、章程内容相对稳定, 如需修改必经过组织 成员通过。 5、国家行政机关其职能 部门不用章程。
章程的写法与要求:
1、内容结构:标题——签署——正文 一般采取分章列条式或分条式 ( 总则——分则——附则)
总结:我们能用到的文中名称的定义和区别 制度、规定、办法、细则之间的定义 制度: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 则。 规定:预先制定规则,以作为行为的标准(如在 合同、条约、契约、遗嘱、法律中)。权威性地 确定为一种指导、指示或行动规则。 办法:办事或处理问题的方法。 细则:有关规章制度、措施、方法等的详细的 规则。细则也称实施细则,多是由制定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授权的行政机关,为有效地实施该 项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作出的权威性解释、明 细的标准和措施用的法规文书。
规章制度类文书
包括:行政法规、章程、规章制度、公约
规章制度类文书是党政、社 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制定的 用来约束所属成员、管理某 项活动的文体。 分为四大类:
一、法规性类:条例、规定、办法、细则; 二、章程类:政党、社团、经济组织的章程; 三、规章制度类: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企 事业单位的一般规章制度、规范、须知、公 约等。 四、公约:公约是人民群众或社会团体经协 商决议而制订出的共同遵守的准则。
制度、规定、办法、细则之间的异同
同:四个词语都有规范人的行为的书面条文这个层面的
意思。 异: 制度:强调共同性甚至全民性,是基础性的约束条文。 例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规定:强调预先(即再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 于法律条文中。例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办法:也就是处理问题的方法,强调上级对下级的指导 性。例如: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细则:是对个别或一些制度、措施、方法中的详细地方 加以规范,强调详细的解释,说明及法律性。例如:兽 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都涉及法律效力,但只是分基础性,预设性,指导性和 阐述性而已。
一、法规类文书
法规类文书是拥有立法权限的国家或地方立法 机关,经过法定程序和公布的各种法律、法规、规 章等统称。 1、性质——依法治国的工具 2、特点: 制定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立法机关必须合法 (1)指定的法定性 2、立法程序必须合法 3、公布必须合法 (2)表述的特殊性 一般采取独特的文章结构方式(分章列条式或总 序分条式或逐条贯通式),用语十分准确、规范、 严密、符合逻辑性。
规章的特点:
A.执行上具有强制性。
B.内容上内有周密性。
C、表述上有条款性。
4、法规与规章的异同:
相同点:
1、内容上都具有严密性 2、作用的强制性 3、效力的稳定性 4、形式上的条列性 5、运行的依附性
(令——公告——通知)
不同点: 1、效力的大小不同 2、制发的主体不同 3、使用文种不同 法规:条例、规定、 办法、细则 规章:规定、办法、细则、 章程、 制度、 规则、 规程、守则、准则、 须知、 公约
规定的结构: 标题——正文——落款 正文写法: (1)分条式
(2)序条式
法规的文种(3)办法: 办法是对某项工作提出具体处理原则和实施方法 的一种管理规章。
分类: 1、实施办法(为实施法规 而制发) 2、管理办法(为管理工作 需要而制发) 特点:1、内容上的管理性 2、写法上具体化 3、效用上操作化
三、制度类文书
制度类文书包含的种类: ( 1 )制度: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 需要制定所属成员或有关人员必须遵守的事项 。 ( 2 )规则:规则是机关单位为维护劳动纪律和 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要求大家遵守的关于工作原 则、方法和手续等的条规。它的制发者是机关 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例如:《全国安 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工作规则》、《南方工业 学校图书馆借书规则》。
全文分若干章,第一章为总则(写明制定规章制度的目 的、根据、意义等),中间各章为分则(具体 基本规则部 分),最后为附则(执行事项、措施部分)。 正文内容多时,按章、节、条、款、项、目等层次组织, 以条为基本单位。条数从总则第一条起依次排列,序号通贯, 直至最后一条。
2、写作要求:
(1)合法性:章程是政党、社团、组织的内部法规,其内容上 不能与《宪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抵触。 (2)法定性:A、必须经过组织成员通过;B、必报请法定机关 批准生效。 (3)规范性:采用设章分条结构方式,语言要求准确、鲜明、 严密、简洁。
写作要领: 1、用分章式或分条式 2、对规定事项要写得 具体、易于操作。 3、表达内容要系统, 细蜜,使用语言要明 确、严谨。
法规的文种(4)细则:
细则是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为实施法规或管理工作而 制定的详细法则(党政机关及部门、企事业单位均可用)
细则的特点: 1、内容的细致性(细则是详细法则) 2、有依附性产生前必有母体公文,往往是为实施某法规而行文) 3、应用性强(是对实施法规具体解释和补充,应用价值高) 细则与办法的区别: (1)从内容上看,实施细则比实施办法更详细对原文件作了具体 的解释和规定,有的实施细则是实施办法的细则化和地方化。 (2)从表达侧重点看,细则的条文侧重对界线范围的划分,概念、 措施的解释;而办法则侧重于对措施、步骤、程序、要求等方面 作出规定。
法规类文书写作要求:
1、上要符合政策,下要符合 实际,旁要注意协调; 2、内容要全面具体,表达准 确周密,层次之间要有严密 的逻辑性,语言表达力求简 明、准确; 3、广泛征求意见,适时予以 修改。
“条例”含义:条例应该 法规的文种(1)条例:: 有条有例。 1、对某一方面的事项作出 所谓“条”是指从正面做 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 出的明确规定的陈述, 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条例 往往用“须、应该、可 规范的一般是重大问题, 以等表述。 提出的规范一般是原则性 所谓“例”是从反面加以 的。 例设,规定如果做不到 2、制发权限:中共中央、国 该怎样处理。一般用 务院、省人大极其常委会 使用。(属党务正式公文 “不应该、不得、不准 文种) 等表述。 注意:此文种是最高党政机关 写法有两种: 制定用以指导某一方面长 期工作或协调某些关系的 1、“条”中设“例”。 正反两面规定放在同一 法规性文书,各部门和地方 条款中写。 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wk.baidu.com称“条例”。 2、单列一章“处惩”, 即集中一章专写罚则
五、部门规章:指国务院所属各部门依法制定的,在该部门、 该系统有效的法规性文书。如国家人事部指定的《国家公 务员录用培训暂行办法》其使用的名称有:规定、办法、 规则、细则等,不的使用”条例。一般用部长令发布 六、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 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 法规,制定的规章。如《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处 罚规定》,其一般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签署令以予 发布 七、规范性文件:是指省人民政府的部门和地市级人民政府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 制定的在本部门、本系统、本管辖区范围内有效的类似规 章的文件。如《广东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 法》,规范性文件不能设置行政处罚,常以通知为载体发 布实施。
四、公约
公约是人民群众或社会团体经协商决议而
制订出的共同遵守的准则。是人们为了维 护公共秩序,经集体讨论,把约定要做到 的事情或不应做的事情,应该宣传的事情 或必须反对的事情明确写成条文,作为共 同遵守的事项。它的制发者是人民群众、 社会团体。例如:《居民文明公约》、《 北京市各界人民拥军优属公约》。
谢 谢!
3、法规性文书的七大类——
(一)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了我国 的体制、经济制度、国家形式、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活 动的原则等等,制定其他法律法规都不能与它相抵触。 (二)法律:是各种法的统称。(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 定,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二级大法) 基本法(人大制定)刑法、民法、婚姻法等; 其它法(人大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商标法等。 (三)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指定的规范性文件 的总称。使用的名称有: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 一般用总理名义和国务院令形式发布。 (四)地方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务 委员会,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不同宪法、法 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书。如《广东省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规定》。其使用的名称 有: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一般公告形式发布。
二、“章程”类文书
章程是政党、团体、学会、协
会、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为规范 本组织的成员或工作,依据法律 法规、制定对本组织的宗旨、任 务、组织原则以及义务、权利、 活动规则等规定的一种规范性文 书。分为:
(1)政党、社团章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东莞理工学院书法协会章程》 (2)经济组织章程 各类型经济组织(银行、保险公司、 基金会、工商企业的章程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 (3)工作章程 各类规范办事的章程 〈水利监察工作章程〉
规章制度写作要求: 1、订制度,必做到 “上有所依,下有 所行” 2、明确制订权限, 正确选用文种: 3、条文内容要明确、 具体、切实可行。 4、篇章要条理清楚、 款项分明。
5、正确使用语言―因为
规定制度是规范人们行 为的,所对语言要求高 (1)严肃、规范 (2)鲜明、朴实 (3)准确、严密、 无懈可击。
国家普通法——由全国人大依 法律程序制定的法律
二、规章—— 是法的继续和延伸
“ 法”是所有规章制度 的统领,任何机关单位制定 规章制度,绝不允许与“法” 抵触。
规章的类别: 组织规章:组织或社团章程 行政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业务规章:专项业务系列性规定 一般规章:强化管理、规范行为
(3)规程:规程是生产单位或科研机构,为了保证质 量,使工作、试验、生产按程序进行而制订的一些具体 规定。它的制发者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 例如:《车间操作规程》、《计算机操作规程》。 (4)守则:守则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求其成员 遵守的行为准则,它倡导有关人员遵守一定的行为、品 德规范。它的制发者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 例如:《全国职工守则》、《汽车驾驶员守则》、《高 等学校学生守则》。 (5)须知:指有关单位、部门为了维护秩序、搞好某 种具体活动而制定的具体有指导性、规定性的守则 公共场所(机场、车站、旅社、公园等) 特殊业务操作(消毒、借阅、物业管理等)
法规的文种(2)规定:
指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的文种 “规”是原则性规范要求,“定”是具体约束措施
特点:1、现实针对性强。与
条例相比,规定的内容是局部 性的,它是为解决某些具体的 事项,针对某些具体问题而制 定的 2、相对的灵活性。行文 内容较具体灵活,篇幅可长可 短。使用者层级可高可低,行 文方式也较灵活。 3、应用广泛,使用濒率 高。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 事业单位都可使用。适用的范 围也较广。
七大种类可概括为两大 类: 一、法规: 即国家或地方立法机 关为实施行政领导和 管理,在其权限范围 内根据宪法和法律制 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和强制执行性的规范 性文书。
包括:
国家法规——全国人大制定 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地方立法机关制定
国家法规分为: 国际法——以国家名义缔约、 签定的法律。 国家根本大法——宪法
特点:
1、必须经过组织成员通 过才能报批 2、必报请法定机关批准 生效。 3、一经生效,便是该组 织根本大法,具有很 强的约束力。 4、章程内容相对稳定, 如需修改必经过组织 成员通过。 5、国家行政机关其职能 部门不用章程。
章程的写法与要求:
1、内容结构:标题——签署——正文 一般采取分章列条式或分条式 ( 总则——分则——附则)
总结:我们能用到的文中名称的定义和区别 制度、规定、办法、细则之间的定义 制度: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 则。 规定:预先制定规则,以作为行为的标准(如在 合同、条约、契约、遗嘱、法律中)。权威性地 确定为一种指导、指示或行动规则。 办法:办事或处理问题的方法。 细则:有关规章制度、措施、方法等的详细的 规则。细则也称实施细则,多是由制定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授权的行政机关,为有效地实施该 项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作出的权威性解释、明 细的标准和措施用的法规文书。
规章制度类文书
包括:行政法规、章程、规章制度、公约
规章制度类文书是党政、社 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制定的 用来约束所属成员、管理某 项活动的文体。 分为四大类:
一、法规性类:条例、规定、办法、细则; 二、章程类:政党、社团、经济组织的章程; 三、规章制度类: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企 事业单位的一般规章制度、规范、须知、公 约等。 四、公约:公约是人民群众或社会团体经协 商决议而制订出的共同遵守的准则。
制度、规定、办法、细则之间的异同
同:四个词语都有规范人的行为的书面条文这个层面的
意思。 异: 制度:强调共同性甚至全民性,是基础性的约束条文。 例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规定:强调预先(即再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 于法律条文中。例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办法:也就是处理问题的方法,强调上级对下级的指导 性。例如: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细则:是对个别或一些制度、措施、方法中的详细地方 加以规范,强调详细的解释,说明及法律性。例如:兽 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都涉及法律效力,但只是分基础性,预设性,指导性和 阐述性而已。
一、法规类文书
法规类文书是拥有立法权限的国家或地方立法 机关,经过法定程序和公布的各种法律、法规、规 章等统称。 1、性质——依法治国的工具 2、特点: 制定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立法机关必须合法 (1)指定的法定性 2、立法程序必须合法 3、公布必须合法 (2)表述的特殊性 一般采取独特的文章结构方式(分章列条式或总 序分条式或逐条贯通式),用语十分准确、规范、 严密、符合逻辑性。
规章的特点:
A.执行上具有强制性。
B.内容上内有周密性。
C、表述上有条款性。
4、法规与规章的异同:
相同点:
1、内容上都具有严密性 2、作用的强制性 3、效力的稳定性 4、形式上的条列性 5、运行的依附性
(令——公告——通知)
不同点: 1、效力的大小不同 2、制发的主体不同 3、使用文种不同 法规:条例、规定、 办法、细则 规章:规定、办法、细则、 章程、 制度、 规则、 规程、守则、准则、 须知、 公约
规定的结构: 标题——正文——落款 正文写法: (1)分条式
(2)序条式
法规的文种(3)办法: 办法是对某项工作提出具体处理原则和实施方法 的一种管理规章。
分类: 1、实施办法(为实施法规 而制发) 2、管理办法(为管理工作 需要而制发) 特点:1、内容上的管理性 2、写法上具体化 3、效用上操作化
三、制度类文书
制度类文书包含的种类: ( 1 )制度: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 需要制定所属成员或有关人员必须遵守的事项 。 ( 2 )规则:规则是机关单位为维护劳动纪律和 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要求大家遵守的关于工作原 则、方法和手续等的条规。它的制发者是机关 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例如:《全国安 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工作规则》、《南方工业 学校图书馆借书规则》。
全文分若干章,第一章为总则(写明制定规章制度的目 的、根据、意义等),中间各章为分则(具体 基本规则部 分),最后为附则(执行事项、措施部分)。 正文内容多时,按章、节、条、款、项、目等层次组织, 以条为基本单位。条数从总则第一条起依次排列,序号通贯, 直至最后一条。
2、写作要求:
(1)合法性:章程是政党、社团、组织的内部法规,其内容上 不能与《宪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抵触。 (2)法定性:A、必须经过组织成员通过;B、必报请法定机关 批准生效。 (3)规范性:采用设章分条结构方式,语言要求准确、鲜明、 严密、简洁。
写作要领: 1、用分章式或分条式 2、对规定事项要写得 具体、易于操作。 3、表达内容要系统, 细蜜,使用语言要明 确、严谨。
法规的文种(4)细则:
细则是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为实施法规或管理工作而 制定的详细法则(党政机关及部门、企事业单位均可用)
细则的特点: 1、内容的细致性(细则是详细法则) 2、有依附性产生前必有母体公文,往往是为实施某法规而行文) 3、应用性强(是对实施法规具体解释和补充,应用价值高) 细则与办法的区别: (1)从内容上看,实施细则比实施办法更详细对原文件作了具体 的解释和规定,有的实施细则是实施办法的细则化和地方化。 (2)从表达侧重点看,细则的条文侧重对界线范围的划分,概念、 措施的解释;而办法则侧重于对措施、步骤、程序、要求等方面 作出规定。
法规类文书写作要求:
1、上要符合政策,下要符合 实际,旁要注意协调; 2、内容要全面具体,表达准 确周密,层次之间要有严密 的逻辑性,语言表达力求简 明、准确; 3、广泛征求意见,适时予以 修改。
“条例”含义:条例应该 法规的文种(1)条例:: 有条有例。 1、对某一方面的事项作出 所谓“条”是指从正面做 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 出的明确规定的陈述, 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条例 往往用“须、应该、可 规范的一般是重大问题, 以等表述。 提出的规范一般是原则性 所谓“例”是从反面加以 的。 例设,规定如果做不到 2、制发权限:中共中央、国 该怎样处理。一般用 务院、省人大极其常委会 使用。(属党务正式公文 “不应该、不得、不准 文种) 等表述。 注意:此文种是最高党政机关 写法有两种: 制定用以指导某一方面长 期工作或协调某些关系的 1、“条”中设“例”。 正反两面规定放在同一 法规性文书,各部门和地方 条款中写。 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wk.baidu.com称“条例”。 2、单列一章“处惩”, 即集中一章专写罚则
五、部门规章:指国务院所属各部门依法制定的,在该部门、 该系统有效的法规性文书。如国家人事部指定的《国家公 务员录用培训暂行办法》其使用的名称有:规定、办法、 规则、细则等,不的使用”条例。一般用部长令发布 六、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 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 法规,制定的规章。如《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处 罚规定》,其一般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签署令以予 发布 七、规范性文件:是指省人民政府的部门和地市级人民政府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 制定的在本部门、本系统、本管辖区范围内有效的类似规 章的文件。如《广东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 法》,规范性文件不能设置行政处罚,常以通知为载体发 布实施。
四、公约
公约是人民群众或社会团体经协商决议而
制订出的共同遵守的准则。是人们为了维 护公共秩序,经集体讨论,把约定要做到 的事情或不应做的事情,应该宣传的事情 或必须反对的事情明确写成条文,作为共 同遵守的事项。它的制发者是人民群众、 社会团体。例如:《居民文明公约》、《 北京市各界人民拥军优属公约》。
谢 谢!
3、法规性文书的七大类——
(一)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了我国 的体制、经济制度、国家形式、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活 动的原则等等,制定其他法律法规都不能与它相抵触。 (二)法律:是各种法的统称。(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 定,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二级大法) 基本法(人大制定)刑法、民法、婚姻法等; 其它法(人大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商标法等。 (三)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指定的规范性文件 的总称。使用的名称有: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 一般用总理名义和国务院令形式发布。 (四)地方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务 委员会,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不同宪法、法 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书。如《广东省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规定》。其使用的名称 有: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一般公告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