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答案马老师实务案例经贸专业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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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实务案例
贸易术语
一、课前准备――常见专业用语和词组
T rade practice 贸易实务、ICC(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国际商会(缩写)、
incoterms 2000 200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ome into force 生效、bear risk and cost 承担风险
和费用、C ommercial documents 商业单据、ship‟s rail 船舷、book liner space 订舱、carrier 承运
人、M ake payment 付款、effect insurance 投保、charter ship 租船、shipping advice 装船通知、
P remium 保险费、shipped on board 已装船、get goods ready 备货、carry out 完成、V oyage number
航次、date of loading 装船日期、export clearing 出口清关、freight 运费、S ymbolic delivery
象征性交货、shipment contract 装运合同、arrival contract 到达合同、D erived term 贸易术
语变形、export (import) formality 出口(进口)手续、loading charges 装船费用、D uty (paid)unpaid
关税(已付)未付、unit of measurement 计量单位、actual delivery 实际交货、Current version 当
前版本、trade terms 贸易术语、
二、贸易术语条款举例
1.The price shall be 200 dollars per unit FOB N ew Y ork.
2. USD16 per dozen CIF N ew Y ork total amount USD 160,000.
3. GBP 50 per yard FOB Shanghai.
4. USD 4.5 per dozen CIF M ontreal.
5. USD 10.5 per piece CIF O saka.
三、贸易术语案例
(FOB)
1、有一份出口油菜籽的FOB合同,合同中规定1998年3月装船,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是买方应负担按现行汇率计算的仓租、利息和保险费。在卖方的反复催促下,买方所派船只于5月5日到达指定装运港,卖方拒绝交货,并向买方索取包括28天仓租、利息和保险费在内的损失。卖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答案:FOB 的含义是由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船并抵达指定装运港。2000通则关于FOB 解释的第B5 款指出:“如果他(买方)所派的船只不能按期抵达或无法载货……则应负担从约定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
间届满的日期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被适当地拨归于本合同,即已被清楚地分开,或已以其他方式被确定为本合同的货物为限。”本案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派船,理应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即使合同中不作规定也应如此。当然,买方有权追究卖方有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存入指定的码头仓库或在卖方自己的仓库内指定了一批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作为等待装船的货物。若卖方没有这种履行合同的行为,买方则无赔偿的必要。如果卖方在 4 月28日前已将货物售出,买方也无需赔偿。(惯例书,P31红色字)
2、我国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履行合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是已到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而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时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案: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定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定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有无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为我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
3、我某公司以每公吨242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进口200公吨的钢材。我方如期开出44800美元的信用证,但美商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不然有关出口捐税及签证费由我另行电汇。美方此举是否合理?
答案:此项要求是合理的。
注意,合同中你们用的是FOBVesselNewYork ,这是《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
六种解释中的一种。不是我们中国用的《2000通则》中的FOB。其中有较大的差异。
如果,采用FOBVesselNewYork,《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规定卖方只是“在买方请求并
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由原产地及/或装运的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
的各种证件”,即买方应负担一切出口捐税及各种费用。所以我方应该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
不然,有关出口捐税及签证费用应由我另行电汇。所以此项要求是合理的。
正确的策略?
4、按FOB/CFR/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合同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但是,装货轮船在起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风险的船舷?提问假设是贸易术语变形呢?
5、我国西北某公司于2003年12月向日本出口30公吨干草膏,每公吨40箱,共1200箱,每公吨售价为1800美元,交易条件为FOB 天津新港,共54000美元,装运期为12月25日之前,要求货物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12月上旬便将货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舱装船,不料货物到天津后第三天,仓库发生火灾,抢救不及,1200箱货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总部,要求尽快补发30公吨货物,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装运期延长15天。问该项损失是否可以避免?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