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双向转诊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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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充分利用、合理优化现有的医疗资源,达到优势互补,医疗资源共享,降低医疗费用,方便患者就医的目的,按照医院管理的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协议。
一、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的临床标准
(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过救治后,病情稳定或缓解进入疗养康复期者;
(2)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各种恶性肿瘤的晚期临终关怀;
(4)老年护理患者;
(5)经治疗后病(伤)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2、乙方向甲方转诊的临床标准
(1)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
(2)各种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症状严重或较重者;
(3)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4)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
(5)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6)凡属《手术分级管理规范》的甲、乙类较大手术病例;
(7)患恶性肿瘤需要化疗者。
所有需要双向转诊的病人,转出方必须与病人和/或家属充分沟通,征得病人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病人转出前应事先电话通知乙方,以做好必要的收治准备工作。
(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病历资料(包括辅助检查的结果)。
(3)向乙方提供转出病人的诊疗计划。
(4)转出病人在诊疗过程中遇到乙方不能解决的医疗问题时,甲方无条件的向乙方提供医疗支持。
(5)转出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转回甲方时,甲方无条件地接受。
(6)甲方负责将本方转出病人送到乙方;如乙方向甲方转出病人乙方无转送车辆时,由甲方负责安排车辆接回。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病人转出前应事先电话通知甲方,以做好必要的收治准备工作。
(2)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病历资料(包括辅助检查的结果)。
(3)转出病人在病情稳定后需要转回乙方时,乙方应经可能的优先安排接受。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