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甲方独立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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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甲方独立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合集5
篇]》
第一篇:对甲方独立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xxxxxxx工程部对甲方独立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
甲方独立分包工程(下称“分包工程”)的管理总则:分包工程的进度计划应按照总承包工程进度计划中该项分包工程的开工、完工节点,安排好人员、材料、设备、交叉作业、成品保护、专项验收等施工管理事宜。分包工程的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等,应得到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驻项目工程部(下称“工程部”)的批准。对分包工程的管理细则如下:
1、总分包管理和配合
1.1、应要求总承包单位协调管理甲方各独立分包单位(下称“分包单位”)。甲方对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2、分包单位进场前应与总包单位签定总包管理协议,就生产、生活、办公、临时设施、用水、用电、材料管理、进度与质量管理、交叉作业(含场地土方、施工垃圾处理)、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治安管理等方面进行协商,签定有关管理协议。有关内容不得与总包合同的约定不一致。
1.3、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应按要求参加总承包单位组织的有关生产、安全、进度、质量等方面管理的会议。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场区范围内的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安全、进度、质量、文明施工负有管理职责。
1.4、工程部要及时发现和协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配合问题,防止因总分包配合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和成本控制。
5、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发生纠纷,由工程部负责协调处理,但工程部不可代替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防止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工期延误,总包单位将责任推卸到甲方。
1.6、总承包单位不协调或者无能力协调分包单位,工程部应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总承包单位予以解决。
1.7、总承包合同中有关总分包管理配合费的标准、包含的配合内容等应明确,以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分包合同中有关总包管理配合费的计取应结合总承包合同中的相关内容,防止甲方重复支付总包管理配合费。
2、安全管理
2.1、分包单位应遵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以及总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检查监督。
2.2、工程部监督监理公司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重点审查:其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备;安全施工的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
2.3、工程部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杜绝习惯性违章。监督总
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情况的控制管理。要有完善的安全考核措施和安全事故的处罚办法,设立安全保证金抵押,确保对分包单位的有效管理。
2.4、工程部应该协调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消除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产生的误会,统一认识,统一思想,避免发生以罚代管现象,让分包单位更好的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
3、进度管理
3.1、总承包单位对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负责。分包工程的进度计划应按照总承包工程进度计划中该项分包工程的开工、完工节点,安排好人员、材料、设备、交叉作业、成品保护、专项验收等施工管理事宜。
3.2、分包工程的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应得到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的批准。
3.3、分包单位因自身因素影响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应承担违约责任。
4、质量管理
4.1、分包单位应遵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的质量管理和检查监督。
4.2、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中要注意成品保护问题,应合理安排施工次序,确定成品保护重点,完善成品保护的措施,明确各自职责划分,以减少纠纷、控制成本、保证工期与质量。
4.3、分包工程完工后,应与总包单位办理交接验收手续,以明确成品保护的责任。
5、成本管理5.1、分包工程的成本管理按照甲方有关成本、变更签证、索赔等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
5.2、甲方独立分包工程合同应提供给监理单位,作为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分包工程的依据之一。
5.3、分包工程发生变更,工程部应及时通知公司及其它相关工程承包单位。
5.4、分包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原则上应征求总承包单位的意见。避免总包单位以无法控制工程款为由,不协调独立分包工程,不承担总承包对工期、质量、安全、成品保护的责任。工程部在办理工程款支付时,应尽量考虑总承包的意见。但如果总承包的意见不合理,或总包提出的意见以致分包工程的进度受到影响,工程部在进度款申请表中应说明,同时书面知会总包单位。
5.5、分包工程的结算按照甲方内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资料管理
6.1、主体工程范围内的分包单位要及时按规定整理分包工作范围内的工程竣工资料,并及时提交给总包单位和工程部。
6.2、竣工资料须报验、配合的,应按照合同中有关约定进行。
7、验收7.
1、内部验收
甲方独立分包工程的内部验收在工程完工后由工程部组织总包
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参加。对于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应明确施工单位整改完成的时间。
7.2、专项验收
凡需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专业验收方可通过的单项工程,按谁施工谁负责验收的原则由承包单位办理政府验收手续。
7.3、竣工验收
内部验收和专项验收通过后,工程部组织竣工验收,并组织会签竣工验收手续。
7.4、完工验收
全部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取得竣工备案手续后,工程部负责办理甲方独立分包工程《完工证明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成本合约部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工程保修期自完工证明文件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篇:工程部甲方独立分包工程的管理(操作细则)大全工程部甲方独立分包工程的管理(操作细则)
一、总分包管理和配合
1、应要求总承包单位协调管理甲方各独立分包单位。可采取签订三方补充协议,就生产、生活、办公、临时设施、用水、用电、材料管理、进度与质量管理、交叉作业(含场地土方、施工垃圾处理)、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治安管理等方面进行协商、约定。
2、甲方独立分包单位应根据三方补充协议,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应按要求参加总承包单位组织的有关生产、安全、进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