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开展全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镇开展全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X河领发〔X〕3号)的文件要求,全面推进X镇河长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切实解决我镇复杂水环境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不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一河一策的管理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并按照我县“河长制”工作统一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整治活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的整治,要求各村(社区)和部门尽快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及河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有效维护河流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域治理保护预期目标。

二、行动任务

“四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分别如下:

(一)清河行动。

1、强力整治生活垃圾。一是开展对河道垃圾、堆码等突出问题集中清理整治,改善河流环境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镇、村生活垃圾

收集转运设施,特别是主河道X坝河上游的X,计划新建垃圾收集转运点3个,完善村级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2. 加强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协助开展非法采砂治理,整顿河湖采砂秩序,对无证采砂、超许可采量、超许可采区范围、超许可时间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拆除河流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弃渣进入河道,及时恢复植被。

(二)护岸行动。

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1、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开展划定“防洪三线”和河流管理范围工作。

2、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3、明确管理河段内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4、实施水岸绿化工程。依据我镇河流的土壤、小气候等特点,对不同流域制定不同绿化方案,采用不同绿化模式,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5、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堆场、汽车坡道、耕种等行为,打击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三)净水行动。

通过开展各种水体污染整治行动,综合整治水环境。

1、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逐步规范登记与设置同意制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监督检查。

2、加强生活污水处理。主要针对场镇污水处理,争取项目进行设施规划建设,争取达到域内河段等敏感地方的场镇污水处理达到入河排放标准,力争年底场镇、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0%、90%以上。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建立养殖场污染整治台账,明确措施、进度、成效;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70%以上。

4、农业化学肥料、农药治理。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和高毒、高残及违禁农药的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和环境安全;了解掌握本区域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和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5、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各相关河段责任单位、养殖场责任单位要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划分流域重点控制单元,实行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对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四)保水行动。

保护水资源、水环境,保障饮用水源安全,防治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等行为发生。

1. 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流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2.依据饮用水源地划定,加强水源地水质检测、监测工作,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录管理,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3.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教育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运输贩卖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电捕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江河湖库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和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河捕鱼行为。

三、行动要求

1.镇第一河长是责任水系总领导,负责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设立镇河长和村河长制,党委书记为镇第一总河长,各村(社区)书记为村第一河长,协调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湖巡查保洁等各项实际工作。

2. 各村(社区)级河段长应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明确本辖区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区域河段巡河制度和“四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保洁员搞好河道清理工作,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镇总河长报告,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收集相关资料,建立

和完善保洁台账,及时上报河道管理信息,教育引导沿岸村民(居民)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具体时间要求是:

(一)8-12月,全面实施“四项行动”。

(二)12月,总结当年“四项行动”经验,规划制定下一年度“四项行动”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组织协调。

各河道所在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宣传,形成态势。

各村(社区)要抓好“四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动员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爱河护河的热情,形成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态势。

(三)强化督查,逗硬考核。

镇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四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指导,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