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与分类(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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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与分类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36

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与分类(最新版)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

根据我国有关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的国家标准的定义,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称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与安全性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在建设工程中,若工程(分部或分项)出现了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称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分为三种:一是致命缺陷,根据判断或经验,对使用、维护产品与此有关的人员可能造成为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缺陷,或可能损坏最终产品的基本功能的缺陷;二是严重缺陷,是指尚未达到致命缺陷的程度,但显着地降低工程预期性能的缺陷;

三是轻微缺陷,是指砼显着降低工程产品预期性能的缺陷或偏离标准但轻微影响产品的有效使用或操作的缺陷。

根据以上讨论,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为: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而引发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的生命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称为工程质量事故。这里的工程质量事故是一种泛指。

而根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凡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称为工程质量问题。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很多,如按事故的原因、性质、严重程度、后果、责任及处理方式等都可进行分类,以下介绍二种分类方法:

1、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划分

(1)一般质量问题

由于施工质量较差,不构成质量隐患,不存在危及结构安全的因素,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称为一般质量问题。

(2)一般质量事故

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过失,造成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等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需返工重做或由于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为一般质量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列为重大质量事故:

①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主要结构倒塌者;

②影响建筑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

者;

③超过标准规定或设计要求的基础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

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影响工程的寿命,造成不可挽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事故的;

④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

(4)重大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①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

上;

②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③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造

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⑤四级重大质量事故: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2、按事故的性质划分:

(1)倒塌事故:指建筑物整体或局部倒塌;

(2)开裂事故:包括砌体和混凝土结构开裂;

(3)错位事故:包括建筑物方向、位置错误,结构构件尺寸、位置偏差过大,一级预埋件、预留洞(槽)等错位偏差事故;

(4)地基工程事故:包括地基失稳或变形,斜坡失稳及人工地基等事故;

(5)基础工程事故:包括基础错位、变形过大,基础混凝土孔洞、桩基础事故、箱形基础事故等。

(6)变形事故:包括结构受力或施工工艺不当引起建筑结构出现倾斜、扭曲或过大的变形等事故;

(7)结构或构件承载力能力不足事故:主要是指因承载力不足留下的隐患性事故,如混凝土结构中漏放或少放钢筋,钢结构中杆件连接达不到设计要求,虽未造成严重开裂或倒塌,但已留下隐患;

(8)建筑功能事故:如屋面、墙面、地面、窗等部位渗漏,隔热或隔声功能达不到设计要求,装饰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等;

(9)其他事故:塌方、滑坡、沉井下沉中的各类事故,如突沉、停沉、倾斜、扭转、超沉等。

(三)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特点

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1、复杂性

建设工程与一般工业产品相比具有固定性,生产过程中人和生产随着产品流动,由于工程结构类型不一造成产品多样化,并且露天作业多,环境、气候等自然条件复杂多变;建设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多,材料性能也不相同;多工种、多专业交叉施工,相互干扰大,手工操作多;工艺要求也不尽相同,施工方法各异,技术标准不一等特点。即使是同一类型的工程,由于地点不同,施工条件不同,也可形成诸多复杂的技术问题。因此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同一形态的事故,其原因有时截然不同,处理的原则和方法也不相同,导致了工程质量事故的性质、危害和处理都很复杂。例如墙体开裂,可能是:设计计算有误、结构构造不良;或地基沉降差过大,或温度变形或干缩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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