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因病摔倒 意外险赔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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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病摔倒意外险赔不赔

2013年12月18日 01:41 北京晨报我有话说

晨报讯(首席记者崔红记者刘洋)“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前日开始销售,引发市民关注,首日即卖出3000余份,被称为“史上卖得最好的保险”。但有读者询问北京晨报热线:“老人因病摔倒受伤属于意外吗?”记者获悉,这项由政府出手推动的公益险,对受伤老人会宽以相待,弹性赔付。

老年人因心脏病、低血糖、高血压等疾病引起的摔倒到底算不算意外,保险公司应否赔偿?很多购买保险的市民非常关注这一问题。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教授郝演苏[微博]告诉北京晨报记者,“意外伤害”是意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表面可视的伤害。因此,在正规的、传统的商业保险中,身体发病引起摔倒受伤不算“意外伤害”,不会赔偿。但是在这项保险中,由于有政府采购——全市7万名困难老人由政府统一投保,具有很大的公益性,因此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做出弹性处理。不过,“弹性处理并不意味着…必须‟,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赔偿。”

郝演苏认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相比,对投保的老人没有选择性安排,任何年龄、患有任何疾病的老年人都可投保。他因此指出:“政府开始将保险的补偿制度作为社会服务和管理的抓手,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

中国人寿(14.77, -0.15, -1.01%)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松山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只要在意外伤害险的理赔范围内,无论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保险公司均予以赔偿,不受第三方影响。比如,公交车出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老人意外受伤,老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可以再向公交公司索赔。“实际上是,老人多了一种保险渠道。可以减轻老人受伤后的经济压力。”

调查显示,北京退休老人中有50%患有慢性病,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平均患有5种以上的疾病,每人每天服药超过13种。老人晕倒受伤是非常常见的现象。记者从一些市属公园获悉,一家公园大概每年就会发生10起左右的老人晕倒事件。

住院病人摔伤医院应赔偿

文章录入:成都李刚律师网

本报讯(通讯员李品才记者徐亢美)85岁的郁老太因病住院,不料,她在上厕所时不慎摔倒,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医院对郁老太的摔倒是否存在过错?要否承担赔偿责任?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医院应对郁老太的损害后果承担60%的民事责任,赔偿各类费用47892元人民币。

审案法院认为,医疗机构对于住院患者应当负有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郁老太住院时已85岁,对于如此高龄的患者,医院应当对其日常活动、护理及安全尽到比一般病员更高的注意义务。但医院却无法明确郁老太摔伤当日是否有护工或者其他护理人员在场,故应当认定医院对郁老太在住院期间未能尽到其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另外,郁老太对于自身的身体状况应当正确估计,对自己摔倒所产生的损害后果,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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