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资料档案管理
审计资料档案管理第一节审计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司的审计档案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我司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监督或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我司的审计档案工作由审计部主管。
三、审计部和档案人员的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法规,依法建立我司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工作。
四、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采取按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位排列的立卷方法。
五、应当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等审计公文;(二)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三)审计工作方案、检查审计决算执行情况的记录等文件材料;(四)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问函、复函等文件材料;(五)其它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六、不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一)与具体审计项目无关的行政文书及审计综合管理文书;(二)未用作审计依据,或未经核实的证明性材料;(三)审计所依据的法规,政策文件中的无条款及其他参考材料;(四)未经领导审签的文电草稿;(五)其他不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七、审计文件材料按项目立卷,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几个卷,一般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为一个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八、审计案卷的文件材料一般应以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三个单元为序进行排列。
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序的方法进行排列;证明性文件材料,按与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的顺序,对审计证据、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法规依据进行排列;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审计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审计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环节,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审计处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要求,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审计档案,包括审计项目文件、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审计整改报告等。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的程序,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三、档案的归档与保管1. 归档:审计档案归档前,应由立卷人按照档案归档范围和立卷要求,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审查,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2. 保管:审计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保管要求,分别存放于档案室或档案柜,并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档案的查阅与利用1. 查阅:查阅审计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由查阅人填写《审计档案查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查阅。
2. 利用:审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密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复制。
(2)合法原则:查阅、复制档案应依法进行,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便民原则:为查阅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服务。
五、档案的销毁1. 销毁档案前,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要求,对档案进行审查,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2. 销毁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销毁。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 审计处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 建立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档案法律法规为准。
审计署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提高审计档案质量,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署及其所属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审计档案的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审计署设立审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审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审计档案管理工作;(二)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审计档案的利用、统计和报告工作;(四)负责审计档案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五)负责审计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六)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审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防止遗漏或损坏;(二)真实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的真实性,反映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三)连续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的连续性,便于查阅和分析;(四)安全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审计项目、审计类型、审计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目编号:为每份审计档案编制唯一编号,便于检索和利用;(三)装订归档:将整理好的审计档案装订成册,按顺序归档;(四)数字化整理: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审计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便于存储、传输和利用。
第四章审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审计档案的物理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二)保密保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审计档案的泄密;(三)规范保管: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定期检查、清理、消毒等。
审计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审计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无缺,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反映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3. 系统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分类、编目、保管、利用等工作有序进行。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泄露、破坏和丢失。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审计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文书档案: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建议、审计通知书、审计项目计划等。
2. 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底稿等。
3. 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像、录音等。
4. 电子档案:包括电子文档、电子表格、电子报表等。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号规则,分为分类号、年份号、流水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审计部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及时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
2. 收集的档案应确保完整、准确,不得有缺漏、伪造和篡改。
3. 收集的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整理。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 档案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a. 档案封面:包括档案名称、类别、编号、整理人、整理日期等;b. 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码、备注等;c. 档案正文: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建议、审计通知书、审计项目计划等;d. 档案附件: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文件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 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a. 档案存放地点应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b.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柜的完好;c. 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安全。
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公司内部所有审计项目、审计成果、审计资料及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流程。
(三)安全保密:加强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四)高效利用:提高档案利用率,为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审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审计项目文件: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论等。
(二)审计成果文件:包括审计通报、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审计整改报告等。
(三)审计资料文件:包括审计制度、审计标准、审计规范、审计案例等。
(四)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审计部门内部管理文件、审计工作总结、审计调研报告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
(二)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并在档案封面、封底及档案袋上注明档案编号。
(三)对档案内容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档案保管与查阅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存放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
(二)档案柜应配备防盗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档案查阅要求:(一)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撕毁档案。
(三)查阅完毕后,应将档案归还原位,并及时归还档案管理部门。
审计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科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档案是指审计科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审计通知书等。
第三条审计科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三)依法归档,定期检查;(四)保密安全,确保完整。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全面、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五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审计项目分类,建立审计档案目录;(二)对收集到的审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三)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六条审计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将相关档案材料归档;(二)归档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符合档案归档要求;(三)归档材料应当按照档案目录进行分类、编号、装订。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二)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密级等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上架;(三)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审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当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批后方可查阅;(二)查阅档案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查阅档案后,应当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复制、携带、损毁档案。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移交第九条审计档案的销毁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当办理销毁手续;(二)销毁档案前,应当对档案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三)销毁档案应当采用焚烧、碎纸机等无害化处理方式。
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环节,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公司内部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集中统一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方便利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审计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审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二)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工作。
(三)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交流活动。
(五)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
(二)档案收集应包括审计项目文件、内部管理文件、财务文件、合同文件、人事文件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内容的历史顺序,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
(二)档案整理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二)档案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防止档案损坏。
第九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的原则。
(二)档案利用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二)档案销毁前,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销毁手续。
(三)档案销毁后,需将销毁情况记录在案。
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业务档案管理,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及参与审计业务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
第三条审计业务档案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真实性原则:审计业务档案应真实反映审计工作全过程,不得伪造、篡改、销毁档案。
(三)完整性原则:审计业务档案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审计工作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四)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五)利用性原则:充分发挥审计业务档案的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审计业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审计项目档案:包括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整改报告等。
(二)审计工作底稿档案:包括审计证据、审计工作记录、审计分析报告等。
(三)审计其他档案:包括审计会议记录、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单、审计整改通知等。
第五条审计业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分别建立档案卷宗。
(二)每卷档案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附件等部分。
(三)档案封面应标明档案名称、类别、编号、归档时间、归档人等。
(四)档案目录应详细列明档案卷宗的构成及顺序。
(五)档案正文应按照审计工作过程依次排列,保持内容完整、顺序清晰。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审计业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分别设置档案柜(架),实行分类存放。
(二)档案柜(架)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受潮、霉变。
(三)档案柜(架)应设置安全锁具,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审计员工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审计部门员工管理,规范员工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审计部门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个人档案的总体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档案管理员负责个人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查询、借阅、销毁等工作。
3. 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入职登记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绩效考核、奖惩记录、离职证明等。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目录、索引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时间、顺序、目录归档。
五、档案查询与借阅1. 查询:员工本人或授权人可查阅本人档案,其他人员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询。
2. 借阅: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时间、归还日期等,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后办理借阅手续。
3. 查阅和借阅档案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折叠、撕毁档案。
(2)查阅和借阅档案时,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3)借阅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档案管理员联系。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实施。
2. 销毁档案前,需对档案进行核对,确保无误后,方可销毁。
3. 销毁档案时,应采取环保、安全的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七、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2. 档案管理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3. 档案管理员应加强档案管理知识学习,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八、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审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审计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
2.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守审计档案的秘密,防止未经授权的查阅、复制和泄露。
3. 可用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便于查阅和利用。
4. 节约性原则:合理利用审计档案资源,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审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计档案安全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审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审计档案室,负责审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2. 制定审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 负责审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露;4. 定期对审计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5. 对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2. 按规定将审计档案报送审计档案室;3. 严格执行审计档案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性原则:收集范围应涵盖审计工作的全过程;2. 实用性原则:收集内容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3. 完整性原则:收集的审计档案应完整无缺。
第八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根据审计档案的性质、内容和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管理:对整理好的审计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3. 编目归档:编制审计档案目录,实现档案的快速检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保管设施:配备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档案柜、档案架等设施;2. 环境控制:保持档案室温度、湿度等环境适宜,防止档案霉变、虫蛀;3. 安全防范: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审计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审计档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项目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二、审计档案的管理职责(一)审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熟悉档案管理业务,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审计档案的归档范围(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方案。
(二)审计证据,包括审计工作底稿、调查记录、证明材料等。
(三)审计报告及其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
(四)审计决定及相关文件。
(五)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示等文件材料。
(六)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四、审计档案的整理(一)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应当及时整理审计档案。
按照“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的原则,审计组长对审计档案的质量负责。
(二)整理审计档案应当做到资料齐全、分类准确、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便于查阅。
(三)审计档案的装订应当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使用统一的装订材料和方法。
五、审计档案的保管(一)审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存放于专门的档案库房,并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库房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应当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审计档案的利用(一)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审计档案,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外部单位查阅审计档案,需持有正式介绍信,并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审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四)利用审计档案时,不得损毁、涂改、转借、抽取、拆散档案。
七、审计档案的销毁(一)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审计档案,应当进行鉴定。
审计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审计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审计人员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全面反映审计人员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奖惩情况等。
(三)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四)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五)便捷性原则:简化档案查询、利用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审计人员入职时,应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二)审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定期将年度考核、培训、奖惩等材料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三)审计人员离职时,应将工作总结、离职证明等材料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审计人员档案分类体系,按照档案内容进行分类。
(二)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分类体系,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三)档案整理应做到目录清晰、标签规范、装订整齐。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出入库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七条档案利用(一)审计人员本人查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其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需提供合法证件和证明,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条件(一)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
(二)档案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经有关主管部门鉴定,确需销毁的。
(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审计档案的管理,确保审计过程的合规性、可追溯性和信息安全性。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包含审计计划、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相关资料等。
二、档案管理责任2.1 审计部门责任审计部门负责编制并实施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引导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2.2 各部门责任各部门应依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认真做好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档案管理流程3.1 档案的归档与整理1.各部门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将审计档案依照文件分类进行归档,并填写归档清单。
2.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归档的档案进行整理,包含整理档案的次序、编制目录、标注档案编号等。
3.整理完毕后,由档案管理员进行档案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同时制作备份复印件并储存于安全的地方。
1.档案借阅需要填写借阅申请表,注明借阅目的、借阅期限等信息,并经上级主管审核签字。
2.档案借阅期限原则上不超出30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需向档案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上级主管批准。
3.借阅档案必需定时归还,如需延期归还,需提前向档案管理员申请并得到批准。
4.借阅档案禁止外借。
3.3 档案的销毁与保管1.档案的销毁应依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超出保管期限的档案必需进行销毁。
2.档案销毁前,需提交销毁申请,经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操作。
3.档案销毁应由专人进行,并制作销毁记录,包含档案编号、销毁时间等信息。
4.档案的保管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包含防火、防水、防盗等。
四、档案管理要求4.1 档案的编号与标识1.档案管理应建立统一的编号制度,每份档案都要有唯一的档案编号。
2.档案编号应清楚、易读,并标注在档案上,并同时记录在档案目录中。
3.档案标识应包含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存放位置等信息。
审计局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局项目档案管理,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局所有项目档案的管理,包括项目立项、实施、验收、总结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第三条审计局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审计局项目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 分类管理:按照项目类型、时间、内容等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3. 完整性: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毁或擅自销毁。
4. 真实性:确保项目档案的真实性,不得篡改、伪造或隐瞒。
5. 安全性:确保项目档案的安全性,防止丢失、泄密或损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审计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3. 组织开展项目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4. 建立项目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5. 负责项目档案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6. 指导、监督各科室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本部门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按照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收集、整理本部门项目档案。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文件、资料。
3. 对项目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4. 按时将项目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项目档案收集范围:1. 项目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等。
2. 项目实施文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合同、项目验收报告等。
3. 项目验收文件:包括项目验收意见、项目验收结论等。
4. 项目总结文件:包括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经验教训等。
5.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项目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
审计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集中管理,分散保管: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分散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三)规范收集,科学整理: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整理应科学、有序。
(四)依法保护,合理利用:依法保护档案,合理利用档案资源。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审计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三)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一)文书档案: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审计建议书、审计信息等;(二)业务档案:包括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项目立项报告、审计项目总结等;(三)声像档案:包括审计工作照片、录音、录像等;(四)电子档案:包括审计软件、电子数据等。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二)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三)编制档案目录和索引;(四)规范档案装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等条件;(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三)档案查阅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利用,确保档案的保密性;(二)方便查阅,提高档案利用率;(三)依法提供档案信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确保审计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审计资料的管理,包括审计项目文件、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记录等。
第三条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确保审计资料的记录真实、准确,反映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保证审计资料齐全,无遗漏,便于查阅和利用。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审计资料的安全防护,防止资料损坏、丢失和泄露。
(四)便捷性原则:优化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审计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资料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授权书等文件;(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分析报告等;(三)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四)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审计资料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审计项目进行分类,确保资料条理清晰;(二)对审计资料进行编号,方便查找和归档;(三)对审计资料进行鉴定,剔除无关、无效的资料;(四)对整理后的审计资料进行归档,确保资料安全。
第三章审计资料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审计资料的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审计资料库房,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设施;(二)指定专人负责审计资料的保管工作,确保资料安全;(三)定期对审计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七条审计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审计资料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审计资料查阅申请表》;(二)查阅审计资料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计秘密;(三)查阅者应爱护审计资料,不得损坏、涂改、撕毁或擅自复制。
第四章审计资料销毁第八条审计资料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审计资料保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二)销毁前,对审计资料进行鉴定,确认无保留价值;(三)销毁时,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监督,确保资料彻底销毁。
审计成果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成果的有效利用,加强审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成果管理1. 审计成果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审计活动所取得的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管理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2. 审计成果的整理与汇总:(1)审计人员应在审计结束后,及时整理审计资料,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底稿、证据材料等。
(2)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审计成果进行汇总,形成审计成果报告。
3. 审计成果的利用:(1)审计成果应作为公司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参考。
(2)审计成果可用于改进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3)审计成果可用于评估公司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4. 审计成果的保密:(1)审计成果属于公司内部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泄露。
(2)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审计成果的安全。
三、审计档案管理1. 审计档案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和记录。
2. 审计档案的归档:(1)审计档案应在审计结束后及时归档。
(2)审计档案的归档应遵循“分类、编号、登记、保管”的原则。
3. 审计档案的分类:(1)按审计项目分类:如财务审计、管理审计、合规审计等。
(2)按审计阶段分类:如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
(3)按文件类型分类:如审计报告、审计底稿、证据材料等。
4. 审计档案的编号:(1)审计档案编号应采用统一编号规则,便于查找和管理。
(2)审计档案编号应包括审计项目、年份、顺序号等信息。
5. 审计档案的登记:(1)审计档案登记应详细记录档案的名称、编号、形成时间、存放地点等信息。
(2)审计档案登记应定期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审计档案的保管:(1)审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场所。
(2)审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7. 审计档案的查阅与借阅:(1)审计档案的查阅与借阅应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2)查阅与借阅审计档案的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公司所有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审计档案是指审计公司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收集第四条审计档案按照以下类别进行分类:(一)审计计划类:包括审计项目计划书、审计工作方案等。
(二)审计实施类:包括审计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访谈记录、审计证据等。
(三)审计报告类: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建议书等。
(四)审计总结类:包括审计总结报告、审计工作总结等。
第五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审计档案的收集应与审计工作同步进行,确保档案的及时性。
(二)完整性:收集的审计档案应全面、完整,不得遗漏。
(三)准确性:收集的审计档案应准确无误,符合实际情况。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归档第六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对审计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二)编号管理:对整理好的审计档案进行编号,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归档规范:按照档案归档规范,对审计档案进行归档。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审计档案提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二)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审计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审核通过的审计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查阅第八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泄密等情况发生。
(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对审计档案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定期检查:定期对审计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九条审计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查阅申请:查阅者需填写查阅申请,说明查阅目的、范围、时间等。
(二)审批:档案管理部门对查阅申请进行审批,确认查阅的合法性。
财务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审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审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财务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审计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财务审计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损毁、遗失或者篡改;2. 准确性原则:确保财务审计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及时进行核实、修正;3. 安全性原则:确保财务审计档案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和破坏;4. 有效性原则:确保财务审计档案的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财务审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财务审计档案的收集范围:1. 审计项目立项、审批、实施、报告、整改等全过程的相关文件;2. 审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证明材料、证据材料、计算材料等;3. 审计结果报告、整改报告、跟踪审计报告等;4. 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五条财务审计档案的整理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审计项目、审计类型、审计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2. 编号管理:对每份财务审计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统一性;3. 档案目录编制: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4.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目录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三章财务审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财务审计档案的保管要求:1.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2. 财务审计档案的存放应当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防磁等要求;3. 财务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执行;4. 财务审计档案的借阅、复制等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财务审计档案的利用要求:1. 财务审计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2. 利用财务审计档案应当填写借阅单,明确利用目的、范围、期限等;3. 利用财务审计档案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他人隐私;4. 财务审计档案的复制、打印等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解读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解读审计档案是审计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审计工作的重要成果,对于保障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以及为审计监督提供历史参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审计档案管理,规范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许多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下面,我们就来对审计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解读。
一、审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项目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其范围通常包括立项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结论性文件材料以及其他备查类文件材料。
立项性文件材料主要包括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方案等;证明性文件材料涵盖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等;结论性文件材料包含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其他备查类文件材料则有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等。
二、审计档案的收集收集是审计档案管理的首要环节,要求全面、准确、及时。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各种文件材料。
收集工作应当遵循责任明确的原则,即谁审计谁收集。
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档案的收集工作负责,确保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都得到妥善收集。
同时,收集的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完整,能够反映审计项目的全貌和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对于重要的审计证据和相关文件,应当保留原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复制,但应当注明出处和复制人。
三、审计档案的整理整理是对收集到的审计档案进行分类、组合和编目的过程,目的是使审计档案条理清晰、便于查阅和利用。
审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项目审计档案以审计项目为单位进行整理,专项审计调查档案以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为单位进行整理”的原则进行。
在整理过程中,应当对文件材料进行分类,一般分为综合类、业务类、结论类等。
然后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排列,如按照审计程序的先后顺序或者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等。
排列完成后,应当对文件材料进行编目,编制审计档案目录,包括序号、文件名称、文号、页数、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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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司的审计档案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我司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监督或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我司的审计档案工作由审计部主管。
三、审计部和档案人员的职责是: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法规,依法建立我司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工作。
四、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采取按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位排列的立卷方法。
五、应当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
(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等审计公文;
(二)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三)审计工作方案、检查审计决算执行情况的记录等文件材料;
(四)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问函、复函等文件材料;
(五)其它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六、不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
(一)与具体审计项目无关的行政文书及审计综合管理文书;
(二)未用作审计依据,或未经核实的证明性材料;
(三)审计所依据的法规,政策文件中的无条款及其他参考材料;
(四)未经领导审签的文电草稿;
(五)其他不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七、审计文件材料按项目立卷,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几个卷,一般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为一个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八、审计案卷的文件材料一般应以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三个单元为序进行排列。
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序的方法进行排列;证明性文件材料,按与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的顺序,对审计证据、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法规依据进行排列;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九、审计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
(一)正件在前,修改稿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十、审计项目一经实施,立卷责任人即应及时收集本项目的文件材料。
审计终结时,立卷责任人应对本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别和取舍,并按立卷的方法和规则进行组卷,经审计部部长复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案卷的编目和装订。
十一、审计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不得迟于该审计项目结束后的2个月。
十二、借阅审计档案,一般应当限定在公司内部。
凡需将审计档案借出公司或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应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