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督察档案台账管理制度
审计局档案管理办法
审计局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规范审计局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利用性,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审计局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分类1. 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科技档案等类别。
2. 各类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编号。
三、档案收集1. 审计局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工作。
2. 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审计通知书、审计证据材料等。
四、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遵循系统性、完整性原则。
2. 档案应按照时间、性质、地域等标准进行分类整理。
五、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性,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2. 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确保档案数量与登记相符。
六、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档案信息。
2. 档案利用应通过正规渠道,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
七、档案保密1.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档案,应严格保密。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信息。
八、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档案保管期限进行。
2. 销毁前应进行审批,确保销毁程序的合法性。
九、档案信息化1. 鼓励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2. 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十、档案监督1. 审计局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 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一、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办法由审计局负责解释。
审计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审计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无缺,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反映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3. 系统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分类、编目、保管、利用等工作有序进行。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泄露、破坏和丢失。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审计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文书档案: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建议、审计通知书、审计项目计划等。
2. 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底稿等。
3. 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像、录音等。
4. 电子档案:包括电子文档、电子表格、电子报表等。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号规则,分为分类号、年份号、流水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审计部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及时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
2. 收集的档案应确保完整、准确,不得有缺漏、伪造和篡改。
3. 收集的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整理。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 档案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a. 档案封面:包括档案名称、类别、编号、整理人、整理日期等;b. 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码、备注等;c. 档案正文: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建议、审计通知书、审计项目计划等;d. 档案附件: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文件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 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a. 档案存放地点应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b.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柜的完好;c. 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安全。
审计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部所有审计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审计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审计部档案由审计部档案室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级负责原则:审计部负责人对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审计项目组负责人对本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
(三)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审计档案的特点,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阅和利用。
(四)保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确保审计档案的秘密性。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档案收集范围:(一)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等文件资料;(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审计成果;(三)审计项目相关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四)审计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第五条审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审计项目的时间顺序、文件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遗漏或损坏;(三)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制目录。
第三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六条审计档案归档:(一)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项目组应及时将审计档案提交给审计部档案室;(二)审计部档案室对提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完整、准确、规范;(三)审核通过的档案,由审计部档案室进行归档。
第七条审计档案保管:(一)审计部档案室负责对归档的审计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二)按照档案保管要求,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档案柜、温湿度控制器等;(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四章档案查阅与利用第八条审计档案查阅:(一)查阅审计档案应填写《审计档案查阅申请表》,经审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二)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查阅档案时,应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擅自带走档案。
审计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人员档案管理,确保审计人员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审计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审计人员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反映审计人员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齐全,确保审计人员档案的完整性。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四)有效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范围第四条审计人员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档案: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二)工作业绩档案:包括审计项目、工作总结、表彰奖励、培训学习等。
(三)考核评价档案:包括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
(四)违纪违规档案:包括审计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审计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收集:(一)审计人员入职时,档案管理部门应收集其基本信息档案。
(二)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获得的奖励等,应及时归档。
(三)审计人员在考核、晋升、培训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及时归档。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
(二)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二)档案库房应满足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尘、防高温等要求。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档案利用:(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查阅、借用、复制等规定。
(二)确保档案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审计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第十条档案销毁:(一)审计人员离职或退休后,其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二)销毁档案前,应进行核对,确保档案齐全。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及档案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审计档案查阅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查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查阅效率,保护档案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其中涉及审计档案的管理和查阅事宜。
第三条审计档案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界泄露,且不得私自离开公司范围。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的查阅应当依法进行,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审计档案管理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的形式保存,分门别类,定期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信息安全。
第六条进行内部审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审计档案的管理和保存负有责任,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公司内部审计档案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由专人管理,确保审计档案的查找和使用。
第八条对于已经归档的审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不得随意销毁或涂改。
第九条对于重要的审计档案,应当采取加密或者备份等措施,防止信息泄霺或丢失。
第十条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三章审计档案查阅第十一条审计档案的查阅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并填写审计档案查阅申请表。
第十二条查阅审计档案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权限,且按照规定处理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审计档案的查阅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且不得擅自调换或者外借。
第十四条对于查阅审计档案的人员,应当加强监督,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对于审计档案的查阅记录应当做好登记和备份,以便后期查阅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审计档案内容有异议或错误的,应当及时提出并进行更正。
第四章审计档案保密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的保密工作是公司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加强保密意识和规范操作。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的泄露或丢失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必要的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审计档案的保密工作,应当建立相关的保密制度和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其他第二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档案查阅管理制度的制定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台账管理制度范本及流程
台账管理制度范本及流程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台账管理,明确相关责任,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项台账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台账、档案台账、设备台账、采购台账等。
三、台账管理流程1. 台账设立(1)台账设立应由台账管理员提出申请,经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设立,并制定台账管理规定。
(2)设立台账应明确台账的名称、编号、责任人、使用范围、存储地点等基本信息。
2. 台账使用(1)台账使用应严格按照台账管理规定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或篡改台账内容。
(2)台账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填写、更新,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台账存储(1)各台账应按照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存储地点,并配备专人进行保管。
(2)台账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4. 台账监管(1)台账管理员应加强对台账的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台账管理中的问题。
(2)每月进行定期台账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 台账报告(1)定期向上级领导部门提交台账管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台账的使用情况、更新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2)台账管理员应在报告中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和措施,并积极推动落实。
6. 台账总结(1)每季度进行台账管理工作总结,分析台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2)总结报告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推动改进工作的落实。
7. 台账审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台账审计,由审计部门对各项台账进行全面审计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和改进。
8. 台账管理责任(1)台账管理责任由各部门台账管理员和负责人共同承担。
对于管理中的失职、玩忽职守或故意隐瞒、篡改信息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2)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对台账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指导,确保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9. 台账管理奖惩公司将台账管理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台账管理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反之,对台账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罚。
审计台账管理制度
审计台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审计工作,保障审计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审计工作台账管理。
三、责任主体审计部门是本公司审计工作的专责机构,负责审计台账的管理和保管。
四、审计台账的定义审计台账是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活动,收集的审计相关资料和文件,其中包含审计活动的各个环节产生的文件、资料和记录,还包括与审计活动有关的资料、文件和记录。
五、审计台账的管理1、审计台账的划分和命名:审计部门应划分审计台账为项目审计台账、年度审计台账、特别审计台账、其他台账等。
审计台账的命名应明确反映其审计内容和审计对象。
2、审计台账的建立和完善:审计部门应按照审计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完整地建立和完善台账,记录真实准确地反映各项审计活动的情况,并保证审计台账的完整性、不翻案和规范性。
3、审计台账的保管:审计部门要建立审计档案室,定期进行审计台账的整理、保管和归档,保证审计台账的安全和完整。
4、审计台账的备份:审计部门应对审计台账进行定期备份,保存备份数据,以备数据丢失或者损坏时的恢复。
六、审计台账的利用1、审计台账的查询和调取: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需要,提供审计台账的查询和调取服务,确保审计台账的及时、准确和方便使用。
2、审计台账的审计利用:审计台账是审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利用审计台账进行审计活动的评价和审计工作的改进。
3、审计台账的信息共享:审计台账是本公司的重要信息资料,应对其他部门实行有效管理机制,保障审计台账和审计工作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七、审计台账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审计部门领导是审计台账管理的负责人,应对审计台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定期抽查审计台账的制度,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审计台账管理的情况。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与公司内部的审计监督部门建立审计台账管理的沟通渠道,接受审计台账管理的监督。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开展审计台账管理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防范措施。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审计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审计档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项目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二、审计档案的管理职责(一)审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熟悉档案管理业务,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审计档案的归档范围(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方案。
(二)审计证据,包括审计工作底稿、调查记录、证明材料等。
(三)审计报告及其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
(四)审计决定及相关文件。
(五)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示等文件材料。
(六)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四、审计档案的整理(一)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应当及时整理审计档案。
按照“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的原则,审计组长对审计档案的质量负责。
(二)整理审计档案应当做到资料齐全、分类准确、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便于查阅。
(三)审计档案的装订应当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使用统一的装订材料和方法。
五、审计档案的保管(一)审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存放于专门的档案库房,并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库房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应当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审计档案的利用(一)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审计档案,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外部单位查阅审计档案,需持有正式介绍信,并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审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四)利用审计档案时,不得损毁、涂改、转借、抽取、拆散档案。
七、审计档案的销毁(一)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审计档案,应当进行鉴定。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保证审计记录的完整与准确,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改进全国档案工作的意见》(档〔2019〕3号)以及《审计机关文件档案管理规定》(国审机字〔2018〕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审计档案的管理原则审计档案应当在规定的保密范围内公开、透明、安全地管理,严格实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审计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保密性和便捷性。
第四条审计档案的分类和归档审计档案应当按照审计对象、审计主题、审计期间等内容进行分类,分明确,查阅便捷。
审计档案归档应当按照审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或者文件类型进行分类,明确设立案卷。
第五条审计档案的保存期限1.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30年,经鉴定部门鉴定的重要案卷、图纸、照片、光盘等资料的保存期限可适当延长。
2.审计机关应当结合评估和科学化数据分析,确定审计档案延长保管期限的范围和期限。
3.审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视情况对审计档案予以留存。
第六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和筛选审计机关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审计档案进行整理和筛选,将重要的审计记录原件、决策依据和情况说明留存,其余可进行剪贴、清理、销毁。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借阅、查阅和复制1.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室应当制定借阅和查阅审计档案的管理办法,并向审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公开。
2.外部单位和个人需要查阅审计档案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有权限的领导批准并依据审计档案查阅和复制的管理办法予以办理。
3.对于原件档案,应当在审查身份证件和申请人的申请单后,由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室保管人员直接提取查阅;对于电子档案,则应当在审查身份证件和申请单后,由审计机关计算机管理员授权,再向申请人提供复制文件。
第八条审计档案的存储设施和设备审计机关应当建立相应的审计档案中心,根据审计档案的数量和特性,建立合理的存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科学管理审计档案。
审计督察管理制度
审计督察管理制度一、绪论审计督察是国家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工作。
审计督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加强国家监督管理,提高国家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结合当前社会实际情况,从审计督察管理体制的设计、运作机制的建立、人员能力的提升等方面,对审计督察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和研究。
二、审计督察管理制度的设计1. 机构设置(1)独立性设置。
审计督察机构应当独立于行政机关,并直接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负责。
审计督察机构的领导人员及员工应当独立行使审计督察职权,不受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干预。
(2)专业性设置。
审计督察机构应当设置专业审计、监察、法律、财务等部门,以保证对不同领域的审计督察工作进行专业、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2. 职责分工(1)审计职责。
审计机构应当负责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行政机关政府财政收支的合规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督察职责。
督察机构应当负责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行政行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督察,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 责任追究(1)审计追责。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对责任人进行追责,确保审计工作发挥实际效果。
(2)督察问责。
督察机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
三、审计督察管理制度的运作机制1. 工作流程(1)信息获取。
审计督察机构应当依法收集、整理、分析有关领域的信息资料,形成审计督察工作的依据。
(2)工作调查。
审计督察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现场审计、督察工作,了解情况、梳理问题。
(3)问题反馈。
审计督察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审计督察情况及查处结果,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 协作机制(1)内部协作。
审计督察机构内部不同专业部门应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进行审计督察工作。
(2)外部协作。
审计督察机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媒体等建立合作关系,进行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
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3篇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3篇1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3、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4、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5、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造具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地销毁。
6、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案卷排列有序。
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湿度调控工作。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7、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主动地提供档案资料,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注意搜集利用效果和信息反馈,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8、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9、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科研课题鉴定会、单位工程验收会、初步竣工验收会、竣工验收会等活动,认真接收上述活动形成的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并整理归档。
台帐管理制度
台帐管理制度审计机关台账管理制度一、前言台账管理是审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规范台账的登记、记录、保存和使用等过程,可以提高审计实效,防范风险,加强内部管理。
为此,制定并严格执行台账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审计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台账的定义与作用1. 台账的定义台账是指记录、统计和汇总机构或个人重要经济业务的一种工具,一般可分为财务台账、资产台账、业务台账等多个类别。
2. 台账的作用(1)记录与监控:通过台账可以记录审计机关的重要经济活动,实时监控资金流向和资产状况。
(2)参考与借鉴:台账可以为审计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信息,为后续审计提供依据。
(3)防范与风险管控:台账记录了各项经济活动的信息,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
三、台账管理的原则1. 规范性原则制定台账管理制度时,应根据审计机关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2. 适度性原则台账管理制度应符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实际,既要满足信息收集和记录的需要,又不能过度繁琐。
3. 可操作性原则台账管理制度要简单易行,方便操作和查阅,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4. 保密性原则台账信息涉及机关内部经济活动,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四、台账内容及管理要求1. 台账内容(1)财务台账: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
(2)资产台账: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
(3)业务台账:包括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管理等。
2. 台账管理要求(1)登记记录:对于每一笔经济活动,都要登记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日期、金额、经办人等。
(2)审批流程:对于重要经济活动,应有相应的审批流程,审批人员要在台账上签字确认。
(3)保存和归档:台账应进行定期归档,确保信息的安全保存,备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信息查询与使用:台账的信息应能够方便查询和使用,有需要时能够提供相应的报表和统计数据。
(5)定期检查:对台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正。
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督察工作办法-
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督察工作办法正文:----------------------------------------------------------------------------------------------------------------------------------------------------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督察工作办法为强化审计执法监督力度,促进全面落实审计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审计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审计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审联发[2003]4号文件),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审计督察工作范围及事项凡年度审计计划规定较为重要审计项目和领导交办审计事项均列入审计督察范围。
督察工作的具体事项如下:(一)审计机关做出的处理处罚决定落实情况;(二)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的事项采取措施情况;(三)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建议采取措施情况;(四)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办理情况;(五)上级领导交办事项及领导对审计报告批示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六)检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开展审计督察情况;(七)其他需要督察的事项。
二、审计督察程序及步骤(一)审计督察每年根据需要督查事项,确定工作计划。
(二)按照确定的督察工作计划,组成审计督察组,向被督察单位下达审计督察通知书。
(三)审计督察组在下达督察通知书三日后,实施审计督察。
(四)审计结果整改督察1.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在定期审计项目时,要对上一次被审计单位审计结果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跟踪整改结果书面报送审计督察处。
2.审计处(局)在发出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多处室联合实施的审计项目,由牵头处室组织),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据复印件报送审计督察处。
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确保审计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审计资料的管理,包括审计项目文件、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记录等。
第三条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确保审计资料的记录真实、准确,反映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保证审计资料齐全,无遗漏,便于查阅和利用。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审计资料的安全防护,防止资料损坏、丢失和泄露。
(四)便捷性原则:优化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审计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资料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授权书等文件;(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分析报告等;(三)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四)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审计资料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审计项目进行分类,确保资料条理清晰;(二)对审计资料进行编号,方便查找和归档;(三)对审计资料进行鉴定,剔除无关、无效的资料;(四)对整理后的审计资料进行归档,确保资料安全。
第三章审计资料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审计资料的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审计资料库房,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设施;(二)指定专人负责审计资料的保管工作,确保资料安全;(三)定期对审计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七条审计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审计资料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审计资料查阅申请表》;(二)查阅审计资料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计秘密;(三)查阅者应爱护审计资料,不得损坏、涂改、撕毁或擅自复制。
第四章审计资料销毁第八条审计资料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审计资料保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二)销毁前,对审计资料进行鉴定,确认无保留价值;(三)销毁时,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监督,确保资料彻底销毁。
审计部门档案管理细则
审计部门档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审计部门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档案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管理、优先保护、有序归档、便利利用。
第四条档案管理职责审计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包括: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组织档案整理、归档和借阅、保护档案安全、开展档案管理培训等。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收集审计部门应建立档案收集机制,明确负责人和流程。
收集的档案应包括审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和信息,确保审计活动全程留痕。
第六条档案整理审计部门应制定档案整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流程。
整理档案时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主题等原则进行分类编制,确保档案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档案归档审计部门应对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的分类号进行归档,建立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的借阅与利用第八条档案借阅审计部门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申请流程和审批程序。
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严禁私自带离部门借阅档案。
第九条档案利用审计部门应鼓励和支持档案的利用,在保护档案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必要的档案信息和资料,满足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其他审计工作的需要。
第四章档案的保护与销毁第十条档案保护审计部门应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定期进行档案检查,对损坏、丢失和无用档案进行相应的处理。
对于重要档案,应采取加密措施和备份措施,确保档案的可靠性。
第十一条档案销毁对于已经过期、无用或者破损的档案,审计部门应定期进行销毁,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同时应制定相应的销毁记录。
严禁私自销毁档案,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培训审计部门应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制度的修订审计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修订档案管理制度,保持其与时俱进。
审计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审计统计台账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审计统计台账管理,明确审计统计台账使用规定,提高审计统计台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审计机关内审统计台账管理工作。
三、审计统计台账的定义审计统计台账是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设置的反映审计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纪录类工具。
四、审计统计台账的种类审计统计台账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 审计质量台账:主要纪录审计机关内部质量控制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
2. 审计进度台账:主要纪录审计工作的进度和完成情况。
3. 审计问题台账:主要纪录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情况。
4. 审计成本台账:主要纪录审计工作的成本支出情况。
五、审计统计台账管理责任1. 审计机关负责人对审计统计台账管理工作承担总责任,确保审计统计台账管理工作依法、合规、规范进行;2. 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审计统计台账管理工作负有具体落实责任,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确保审计统计台账管理工作顺利进行;3. 审计统计台账管理人员负有具体落实责任,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统计台账管理相应工作。
六、审计统计台账管理制度1. 审计统计台账管理制度应当由审计机关内设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共同签订,并报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生效;2. 审计统计台账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审计统计台账种类、使用范围和管理职责;3. 审计统计台账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审计统计台账的设立、使用、修改、注销等程序和要求;4. 审计统计台账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审计统计台账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权利与义务、考核办法。
七、审计统计台账的设置要求1. 审计统计台账应当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设置,确保审计统计台账符合审计工作的要求;2. 审计统计台账应当在设置时明确审计统计台账的名称、用途、使用范围、管理职责、确保审计统计台账设置合理、规范、便于管理;八、审计统计台账的使用与管理1. 审计统计台账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审计统计台账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使用审计统计台账,不得超范围使用;2. 审计统计台账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审计统计台账管理职责,规范审计统计台账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审计统计台账安全、准确;3. 对于其部门内的审计统计台账情况,负责人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审计统计台账使用和管理工作有效进行。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规范审计档案管理,确保审计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审计活动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审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1. 审计档案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证据等。
2. 审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计划、审计通知书、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整改报告等。
三、审计档案的归档1. 审计项目负责人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 审计档案应在审计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
四、审计档案的管理1. 设立专门的审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 审计档案应分类存放,便于检索和使用。
3. 定期对审计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审计档案的保密1. 审计档案涉及的敏感信息应按照保密等级进行管理。
2.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泄露审计档案内容。
六、审计档案的借阅1. 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审计档案,应填写借阅申请表,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
2.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续借手续。
七、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 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执行。
2. 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鉴定和销毁。
八、审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1. 鼓励将审计档案进行电子化处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2. 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九、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2. 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或泄露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相抵触,按照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单位或组织的管理要求。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I、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利用工作。
2、按照档案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审计档案室负责全院基建维修、设备采购、审计过程中形成的文书等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有利于开发利用.任何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审计档案.
3、审计人员负责对审计文件材料进行编目和装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立卷、归档工作;
①.基建档案在工程(或项目)完成慢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立卷后归档.
②、设备采购档案在履行合同完成立卷后归档.
③、审计档案在完成审计报告,经领导]上隹,完成立卷后归档.
4、实t亍科学管理.档案放省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5、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
6、审计档案借阅,仅限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以外的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审计档案或者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须经院长批准。
7、加强审计档案信息化管理,积极开展审计档案的利用工作。
8、归档的审计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格式统一、页面清晰、签字手续完备,一律使用破素等水笔填写.
9、严格执行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做好"七防"(即防火、防盗、防高温、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鼠).
10、根据档案保管期限,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列清册,经分管院长审批后,定点销毁。
审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审计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审计项目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审计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审计项目档案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项目档案的收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的档案应涵盖审计项目的全部过程,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决定等。
(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反映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得篡改、伪造。
(三)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应准确记录审计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事实等。
第五条审计项目档案的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审计项目的类别、时间、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编号: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三)归档保存: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审计项目档案的保管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保密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严格保密。
(二)安全性: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完整性:定期检查档案,防止档案遗失、损坏。
第七条审计项目档案的利用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合法性:档案的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
(二)有序性: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行为应有序进行,不得影响档案的保管。
(三)责任性: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行为应明确责任人,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归档第八条审计项目档案的销毁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单位规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二)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保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三)销毁档案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档案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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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督察档案台账管理制度
【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审计厅
【发布日期】2012.10.01
【实施日期】2012.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督察档案台账管理制度
(2012年10月黑龙江省审计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督察工作管理,使审计督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审计督察工作在审计整改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
则》、《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督查工作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督察档案、台账是指在审计督察过程中取得和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数据、文件等各种形式的证明材料。
第三条审计督察档案、台账是审计督察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审计工作储备的一种形式,是一项重要的信息资源,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以其合理利用。
第四条审计督察档案、台账是审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与审计计划制定、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督察整改、审计成果运用等审计工作紧密结合。
第五条审计督察档案、台账是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为进一步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形成的审计整改证明材料,是审计部门规范被审计单位管理和核算,促进落实审计结果,提高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