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督察档案台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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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督察档案台账管理制度

【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审计厅

【发布日期】2012.10.01

【实施日期】2012.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督察档案台账管理制度

(2012年10月黑龙江省审计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督察工作管理,使审计督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审计督察工作在审计整改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

则》、《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督查工作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督察档案、台账是指在审计督察过程中取得和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数据、文件等各种形式的证明材料。

第三条审计督察档案、台账是审计督察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审计工作储备的一种形式,是一项重要的信息资源,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以其合理利用。

第四条审计督察档案、台账是审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与审计计划制定、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督察整改、审计成果运用等审计工作紧密结合。

第五条审计督察档案、台账是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为进一步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形成的审计整改证明材料,是审计部门规范被审计单位管理和核算,促进落实审计结果,提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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