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半年税收新政策100条您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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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半年税收新政策100条,您知道吗?
1、《财政部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税〔2017〕50号)
2、《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
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
通知》(财税〔2017〕51号)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
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中税协发[2017]023号)4、《海关总署关于公布2017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2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
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8、《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宁等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2号)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税
总函〔2017〕176号)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
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0号)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16、《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2017年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7〕34号)17、《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列中葡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免税机构的主管当局间协议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5号)19、《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公告2017年第14号)20、《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2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
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2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5号)2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7〕36号)2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2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2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28、《“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2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7〕33号)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42号)31、《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32、《海关总署关于在通关环节免予提交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9号)3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核查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53号)3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
通知》(税总函〔2017〕135号)3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娇子(红韵)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7〕138号)3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9号)38、《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39、《2017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009号)40、《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7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008号)41、《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7年调整和废止部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6号)4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延迟领取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007号)4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9号)44、《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
的通知》(建房〔2017〕80号)45、《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17〕013号)46、《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4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税总发〔2017〕33号)48、《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享受科技创新进口免税政策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164号)49、《海关总署关于执行>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4号)5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5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8号)52、《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扩大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范围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2号)53、《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5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5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号)5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5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7号)58、《自2017年3月1日起,河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财政部税政司)59、《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6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3号)6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6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7号)6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64、《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33号)6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66、《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6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号)68、《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9号)69、《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国土资源部公告2017年第2号)70、《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建立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
息共享核查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2号)7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税务
登记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34号)7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名单的通知》(税总函〔2017〕28号)73、《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74、《国务院关
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75、《财政部关于将铁路离岛旅客纳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7号)7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77、《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
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1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
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1号
2017.1.5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6]498号),现将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及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成绩合格标准2016年度税务师职
业资格考试5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为84分(见附件)。
二、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7年1月12日上午9:00起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s:///)进行成绩查询。
三、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在疑义,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7年1月12日至1月2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成绩复核表并提交复核申请。
中税协考试办将在成绩复核申请结束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成绩复核,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四、证书领取全科合格人员可获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及办法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科目名称卷面满分合格标准税法(一)140分84分税法(二)140分84分涉税服务实务140分84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140分84分财务与会计140分8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