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灰及饰面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抹灰及饰面细则
抹灰及饰面砖(板)装饰工程施工
监理细则
总则
为了加强抹灰及饰面砖(板)装饰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使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是根据《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建筑施工手册》、《建筑材料标准规范实施手册》、《装饰工程手册》、《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建设监理工程师实用手册》的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施工监理工作的实际而进行编制。
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要求和质量标准,除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有关规定。
本细则应结合监理方与业主方所签订(或委托)的工程监理合同,业主方与承包商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进行实施.
本细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抹灰及饰面砖(板)装饰工程的施工监理.
1.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
1.1.基本要求
1.1.1.认真审阅图纸,理解设计构想,明确饰面材料。协助业主方、设计方选择饰面材料,确定饰面材料的样板,包括品种、颜色、图案、规格等级以及生产厂家。样板应由业主方、设计方在其背面签上名字、日期,并将样板保存至竣工验收后,直至交工之日止。
1.1.
2.熟悉图纸和施工规范,明确抹灰层的厚度和配合比。抹灰层的厚度和配合比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一般应在图纸会审中确定,当未有确定时应在抹灰施工前提交设计书面答复。书面答复意见应归档。
1.1.3.熟悉图纸和现场施工中各个部位、窗台、窗楣、阳台、雨缝、室内
外装饰线等的饰面材料要求和边角部位的饰面处理意见,在会审未能确定的,应与业主方、设计方、承包商协商确定,并用文字和大样图记录下来归档。
材料质量要求
1.2.1.水泥:应采用标号不低于325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水泥除有出厂合格证外,还必须经试验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2.2.白色水泥、彩色水泥:采用标号不低于425号的白色(彩色)硅酸盐水泥。白色(彩色)水泥除有出厂合格证外,还必须经试验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2.3.砂:宜采用中砂。石灰砂浆抹面时,抹灰层厚度为5mm,应用细砂。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3%,不能含有草根、树叶等杂物,不得含有碱质及其它有机物质等有害物质。
中砂粒径为:0.35~0.50mm,细砂粒径为:0.25~0.35mm。
1.2.4.石灰膏:石灰膏应充分熟化,结白细腻,不得含有杂质和未经熟化的颗粒,已风化和干硬的石灰膏不宜使用.
1.2.5.纸筋:纸筋分干纸筋和湿纸筋(俗称纸浆)两种,纸筋应洁净细腻.干纸筋使用前撕碎放在清水中充分浸透,一般浸透时间不少于3d,捣烂或用砂浆机打碎打细腻.
板块地面工程
(1)铺设板块面层的结合层和板块间的填缝采用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水泥强度等级不宜小于 32.5;配制水泥砂浆的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的规定;配制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胶粘剂在结合层上粘贴砖面层时,胶粘剂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的规定。
(2)板块的铺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4 边长的边角料。
(3)铺设板块面层的结合层和填缝的水泥砂浆,在面层铺设后,表面应覆
盖、湿润,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当板块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4)板块类踢脚线施工时,不得采用石灰砂浆打底。
(5)大理石、花岗石面层,采用天然大理石、花岗石板材应在结合层上铺设;天然大理石、花岗石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板材有裂缝、掉角、翘曲和表面有缺陷时应予剔除,品种不同的板材不得混杂使用;在铺贴前,应根据石材的颜色、花纹、图案、纹理等按设计要求,试拼编号;铺贴大理石、花岗石面层前,板材应浸湿、晾干;结合层与板材应分段同时铺贴。
(6)板块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陶瓷地块面层
大理石面层
及花岗岩面层
1 表面平整度 2.0 1.0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缝格平直 3.0 2.0 线和用钢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0.5 0.5 用钢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4 踢脚线上口平直 3.0 1.0 线和用钢尺检查
5 板块间隙宽度 2.0 1.0 用钢尺检查
主控项目
8.3.2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
报告。
8.3.3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
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4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8.3.5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8.3.6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8.3.7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8.3.8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3.9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3.10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施工条件
1.1.抹灰及饰面工程宜在主体结构工程完成,而且办理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因工程进度需要,抹灰及饰面工程提前施工时,应征得质监站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使抹灰及饰面工程不致于被雨水污水所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