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审查意见表

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审查意见表
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审查意见表

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审查意见表

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审查意见表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3.0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仪器仪表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满足仪器仪表行业健康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团体标准是指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的一种规范性技术文件,包括: a) 为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在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 为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制定严于现行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c) 根据市场需要,推动国际贸易,提供相关英文版的技术规范。 第三条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T/)、协会代号(CIMA)、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构成。 编号示例如下 T/CIMA xxxx-xxxx 年代号 标准顺序号 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科技与规划部负责团体标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

责是:研究制定团体标准的发展规划、工作细则、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团体标准。 第五条根据团体标准制修订需要,协会委托仪器仪表领域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聘请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和标准审查。 第六条根据团体标准制修订需要,设立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作组对所起草的团体标准质量负责。 第三章团体标准的制定 第七条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应当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 第八条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出版、复审等,应符合《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细则》的规定。 第九条协会会员单位可随时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协会秘书处及分支机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非会员单位也可提出仪器仪表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协会科技与规划部受理立项申请,提出团体标准计划建议,组织专家评估和审查。 第十条经协会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由工作组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组原则上由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组建。 第十一条团体标准的审查形式一般采用会议审查,也可采取函审。审查意见原则上应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必须获得不少于参与审查专家的四分之三赞成票方为通过。 第十二条团体标准由协会科技与规划部编号,协会法人批准,以协会公告形式发布。 第十三条团体标准由协会科技与规划部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第十四条团体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申请批准,项目最多可延期6个月。 第十五条对于已有成熟标准草案的项目,如等同采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制修订项目和对现有标准的修订或其它标准的转化项目可采用快速程序,即由立项阶段直接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或审查阶段。

全国采供血机构上岗考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基本标准》等模拟试题 单选题(答案见后面) 1、《献血法》规定:血站是() A、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 B、负责本辖区内无偿献血组织发动 C、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D、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2、血站违反输血管理规定由什么部门进行处罚?() A、县级以上法院 B、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C、采供血机构 D、供血医院 3、血液管理工作的“三统一”是指:() A、统一规划设置血站,统一组织无偿献血,统一管理临床用血 B、统一血源、统一采血、统一供血 C、统一组织无偿献血、统一采血、统一供血 D、统一规划设置血站、统一管理采供血、统一管理临床用血 4、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和两次采集间隔为:() A、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B、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6个月 C、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3个月 D、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6个月 5、血站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 A、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 B、具备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C、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D、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6、血站的科室设置应有:() A、血源管理、体检、采血、检验、成份制备、发血、消毒供应、质量控制等功能

医院协会章程

中国医院协会章程 来源:中国医院协会时间:2014-02-19 17:00:25 (2011年8月17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中国医院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是:Chinese Hospital Association(缩写:CHA)。会徽为“”。 第二条本会是由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为主(以下简称“医疗机构”)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加强行业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挥行业指导、自律、协调和监督作用,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推动医疗机构的改革和发展,为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协助政府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促进医疗机构的改革、建设与发展; (二)依法维护医疗行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医疗机构经营环境和秩序; (三)结合医疗机构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反映他们的真实情况和诉求,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订以及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客观依据; (四)开展医院管理及相关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经验和做法,实施院、科两级领导岗位人员培训,提高医院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水平; (五)结合医院管理工作,开展学术、技术研究,推广研究成果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六)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批准,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的行业监督、检查,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打造人民满意医院; 2.协助制订医疗机构行业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参与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 3.协助建立健全医院管理人员的考核体系,进行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及认证; 4.评选、表彰和奖励优秀医院管理干部、优秀管理科研成果、优秀管理学术著作及论文。 (七)组织城市医疗机构支持农村、西部和贫困地区提高医疗卫生管理水平; (八)开展医院建筑及常用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化工作和质量分析与评价等工作; (九)编辑出版医疗机构科学管理方面的学术期刊、书籍及信息资料、音像制品; (十)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工作交流与合作,借鉴和分享有益的经验;促进医疗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医疗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介的交流、沟通和协作; (十一)承办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以单位会员为主,单位会员是确定理事人数的基数。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发展企业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八条凡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缴纳会费,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管理办法(2018修订)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管理办法(2018修订) 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8/06/13浏览次数:6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推进我国质量技术进步,提高我国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质量竞争能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中国质量协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以下简称质量技术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第三条为维护质量技术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质量技术奖评审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中国质量协会负责质量技术奖的组织管理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设立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质量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中国质量协会设立质量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质量技术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质量技术奖的奖励资金由中国质量协会自行筹集,并可接受支持和关心中国质量事业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第二章质量技术奖的设置

第七条质量技术奖设三个等级,包括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为推动各类先进质量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进行优秀项目的评选,包括六西格玛、精益管理、质量功能展开、可靠性管理、质量创新和优质服务优秀项目,优秀项目属于优秀奖级别。设“刘源张质量技术个人奖”,激励与表彰在质量技术进步与质量管理推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质量工作者。另设“中国质量学术论文奖”,旨在推动我国质量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挖掘中国特色质量管理最佳实践和管理模式。 第八条质量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发明、技术开发、应用推广、基础研究、社会公益以及其他质量管理创新实践成果。 第三章质量技术奖的评审和授奖 第九条质量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 第十条申报组织或个人应按规定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书,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作出奖励项目及等级的结论,经社会公示,报中国质量协会审定通过。 第十二条质量技术奖的奖金数额,由中国质量协会根据当年财务情况或筹集的奖励资金情况确定。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 冰箱养鲜技术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小组 二O一八年九月

目录 一. 标准工作概况 (3) 1.1 标准制定的背景与目的 (3) 1.2 任务来源 (3) 1.3 工作过程 (4) 二. 标准制定的依据与指导思想 (4) 2.1 标准制定的法律依据 (4) 2.2 标准起草的依据 (4) 2.3 标准制定的原则 (5) 三. 主要技术内容 (5) 3.1 范围 (5)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3 术语和定义 (5) 3.4 技术要求 (5) 3.5 试验方法 (7) 四. 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情况 (8) 五.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 (8)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8) 七.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8)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8)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8) 十.标准应用的建议 (9) 十一.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9) 十二.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9)

团体标准 《冰箱养鲜技术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标准工作概况 1.1 标准制定的背景与目的 在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形势下,家电产品的健康安全也逐渐被用户及社会所关注。食品的贮藏是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中极其重要的环节,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增长,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和特殊地位也越显突出。家用冰箱作为冷藏链的终端,其保鲜性能直接影响到人们的食用口感和健康,因此,保持食品的新鲜品质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对冰箱的保鲜功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满足市场对更高质量冰箱的需求,目前,各大品牌冰箱生产企业在努力研发推广养鲜技术及产品,例如,容声的全生态养鲜冰箱、美的冰箱的智能养鲜技术、卡萨帝细胞级养鲜冰箱、晶弘的离子净味养鲜冰箱、TCL负离子养鲜技术、Liebherr利勃海尔带有BioFresh(生物养鲜)功能的冰箱、Beko倍科EverFresh+恒蕴养鲜冰箱等。 目前的冰箱保鲜规范,或是只针对冷藏室的评估,或是只针对营养理化指标的评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企业宣称的“养鲜”,不同企业的界定和侧重点也有不同;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冰箱除菌、保鲜、除臭效果的好坏最终表现出来的结果是食品储藏时间的长短、食品的安全卫生、以及冰箱内残余气味的多少。因此,制定冰箱养鲜技术相关的评价标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希望可以弥补现有标准不足,规范市场对冰箱养鲜性能的评价,引领行业在产品健康、安全方面实现高质量发展。 1.2 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提出并牵头,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归口管理,由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

中国质量协会2018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目要求的选项。单选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共计60分。) 1. 若把质量管理看作一个连续的过程,那么质量策划、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就构成了这一过程最主要的三个阶段,国际知名质量专家(A)将其称为质量管理三部曲。 A 朱兰 B 戴明 C 石川馨 D 休哈特 2.根据质量特性与顾客满意之间的关系,日本质量专家狩野纪昭将主要质量特性分为必须质量特性、一元质量特性和魅力质量特性。那些充分提供会使人满意,但不充分提供也不会使人不满意的质量特性是指(C)。 A 一元质量特性 B 必须质量特性 C 魅力质量特性 D 多元质量特性 3. 在质量管理中,致力于制定质量目标并规定必要的运行过程和相关资源以实现质量目标的活动是(A )。 A 质量策划 B 质量控制 C 质量保证 D 质量改进 4. 在质量管理中,致力于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的活动是(D)。 A 质量策划 B 质量控制 C 质量保证

D 质量改进 5. 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必须遵循PDCA循环,我们称之为戴明环,请问PDCA是指(A )。 A 计划-实施-检查-处置 B 组织-实施-检查-处置 C 计划-实施-控制-协调 D 计划-组织-指挥-协调 6. 企业设立质量检验部门以履行专职检验职责,但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一种(B),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A 事前预防 B 事后把关 C 全面控制 D 统计控制 7. 产品质量有一个产生、形成和实现的过程,每个环节或多或少影响到最终产品质量,因此需要控制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环节和因素,这反映了全面质量管理的(C)的质量管理思想。 A 全组织 B 全员 C 全过程 D 全方位 8. 某中华老字号一直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祖训。从企业文化角度,这个祖训即是该老字号的(C)。 A 使命 B 愿景 C 核心价值观 D 经营目标 9.使命是指一个组织存在的目的,以说明其存在的理由或价值,保证组织经营目的的一致性。下列表述中,比较适宜作为某药品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协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协会组织下制定并发布,供会员单位或社会采用的标准。 第三条团体标准在制修订和实施过程中接受国家和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四条团体标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持一致。优先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制定团体标准,适应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和市场创新需求,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组织管理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五条协会负责团体标准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协会理事会负责审议团体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

度。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相关职责。审议规则按《协会章程》执行。 第七条 协会秘书处是团体标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落实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相关决议,开展标准化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第二节 标准编号与文件管理 第八条 团体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T/) 、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团体代号由协会英文名称缩写NIFA 组成。 第九条 针对一个标准化对象,原则上应编制成一项标准并作为整体发布。在标准篇幅过长、后续内容相互关联等情况下,可根据需要编制为分部分标准或系列标准。 第十条 分部分标准编号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 并用下脚点与团体标准顺序号隔开,如“T/NIFA xxxx.1—xxxx”。 第十一条 系列标准的每一项标准编号按照单项标准进行编号,如“T/NIFA xxxx—xxxx”。 第十二条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团体标准编号采用双编T / NIFA ×××× ×××× — 年代号 团体标准顺序号 团体代号 团体标准代号

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中国医院协会是依法经批准组建的医院行业协会,是由全国依法取得《医院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含农村卫生院、卫生所、医务室)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群众性团体,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 中国医院协会英文名称是:Chinese Hospital Association(缩写:CHA),会徽为“[H]”。 中国医院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并接受其业务指导;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接受其监督管理。 中国医院协会宗旨是: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依法加强医疗行业管理,维护医院及有关医疗机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指导、自律、协调、监督作用,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推动医疗机构改革和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为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依据有关法规和我学会《章程》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会员单位实施业务指导。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委员会(英文名称为Pharmacy Administration Commision of Chinese Hospital Association, 以下简称本专业委员会)是中国医院协会(以下简称总会)所属的二级学

会,是在总会领导下的全国性医院药学部门及其药师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者的非营利性、群众性行业组织。 本专业委员会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及其药师和医院药事管理工作者的纽带,是其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助手。医疗机构药师、药事管理以及其他与本专业委员会有关的药学工作者都是本专业委员会的基本服务对象,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是本专业委员的基层活动单位。 本专业委员会遵守《中国医院协会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再另定章程。但为了规范药事管理工作,依据总会《章程》精神和有关规定,经总会同意和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大会讨论通过,制定了《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 (一)宗旨本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和药事管理工作者开展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实践,交流科学管理的经验,促进临床药学学科建设和医院药学人才的成长,为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促进药品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使用,保护患者用药权益,为保障民众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医院药学部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规化管理,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主任和药师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提供指导和服务;积极提倡、推动医疗机构药学部

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黑带注册管理办法

1.引言 1.1 目的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质量协会实施六西格玛黑带注册的具体要求,旨在保证注册人员水准及其一致性。 1.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向中国质量协会提出注册申请,希望成为中国质量协会“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的境内外申请者和已通过其他组织六西格玛黑带资格认证或注册的人员。 1.3. 注册管理 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负责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和注册认证工作。 1.4. 考试管理 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负责“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知识大纲” 的制定和修改,并根据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知识大纲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建立考试题库。 每一位具备资格的候选人均需通过中国质量协会组织的笔试。六西格玛黑带注册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份的第二周。时间为180分钟,试题类型为选择题,总分120分(120道题),80分为合格线。 2. 注册要求

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申请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2.1. 技能与知识 ●掌握统计技术并运用统计工具分析数据的能力 ●在组织业务流程中使用适宜统计工具的能力 ●选择项目的能力 ●识别、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合评价能力 ●项目管理能力 ●团队组织,领导和感召能力 ●熟悉计算机相关软件操作系统的使用 2.2. 考试 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申请者须通过中国质量协会组织的统一注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考试合格后三年内未申请注册,考试成绩自动作废。三年后再申请注册,则需重新参加注册考试。 2.3. 教育和工作经历

2.3.1. 教育经历申请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注册质量工程师资格。 2.3.2. 工作经历申请者应具有至少五年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3.3. 六西格玛实践经验 ●申请者应具有至少2年应用六西格玛及相关技术的实践经验。 ●申请者应至少已完成2个改进项目(对每一完成的改进项目,应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3. 注册 3.1. 申请文件申请者需填写《六西格玛黑带注册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者身份证明文件 ●六西格玛黑带注册考试合格证书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注册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 ●六西格玛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六西格玛改进项目经历证明(项目改进计划、记录、结果,项目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等) 注:1)申请材料须用中文填写或有对应的中文翻译;2)项目改进的结果应以为组织带来的经济回报为主要依据。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隔离式防雷与接地保护装置及系统技术要求》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组 2017年1月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隔离式防雷与接地保护装置及系统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本任务来源于深圳远征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气象服务协会防雷减灾委员会及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发起的标准制定工作,可满足新一代技术、5G通信、智慧杆以及平安城市、智慧城市等共享信息网络的建设速度、建设质量、运行质量和稳定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旨在解决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维护的周期长、成本高、效益低的难题。 1.2 主要工作过程 自从本项目启动起,我司成立项目专家组,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前往中国气象局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上海电科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深圳空中交通管理站气象台、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等超20家单位进行调研学习,与各单位专家进行技术方案、防护措施、实施规则、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深度交流,获得各单位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及丰富建议,在理论层面和实际应用层面都获得良好成效,对本项目有极大的推进作用,也加速本项目提前保质保量完成。 其次,依据本项目要求,结合各单位和专家的建议,我司积极开展标准基础性试验和关键技术验证工作,先后联合北京邮电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进行雷电防护方案设计、防护模型搭设、防护成效仿真和保护措施编制等工作,并先后经中国科学院的人工引雷实验验证、中国气象局的野外雷电试验验证、南方电网的冲击电力发生器和真型接地网试验验证、上海防雷中心的雷电入侵试验验证、中国电信广东研究院的模拟试验验证,验证结论是本项目编制的军用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方案良好,新引进的雷电入侵通道隔离防护技术方案(隔离式分组接地技术和通道隔离防护技术方案)安全、合理和实用。 最终,为确保本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并结合本项目合同要求、标准体系方案和标准验证结论,我司邀请国内知名雷电防护专家对本项目进行会审评定,会议结论是本项目的雷电防护方案和标准内容是合理、环保和实用的,建议推广使用。 依据本项目要求,我司开展雷电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验证工作。截止日前,我公司先后联合北京邮电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启动隔离式

中国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 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立项、制修订与发布、实施与复审等相关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农水协团体标准是指为满足市场需要,由中农水协组织制定和发布的标准。 第四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优先支持制定行业发展需要但市场上缺乏的标准; (二)鼓励制定严于现行标准的中农水协团体标准; (三)及时吸纳科技和管理的创新成果,支持将成熟的专利融入标准; (四)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五)开放、公平、透明和协商一致。 - 1 -

第五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范围包括: (一)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产品标准; (二)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标准; (三)农业节水、农村供水试验、量测、检测、检验标准; (四)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质量、安全、效益评价标准; (五)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质标准; (六)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质标准; (七)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 (八)农业节水、农村供水领域其他相关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中农水协理事会、中农水协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和中农水协秘书处。其中,专家委员会由业内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由中农水协秘书处负责组建,报理事会批准。 第七条中农水协理事会是负责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 (二)批准发布或废止中农水协团体标准; (三)决定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是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技术支撑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立项审查、标准发布之前的审查及 - 2 -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2017年03月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1-2016)等规范要求,为培育和发展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协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标准是由协会按照市场竞争、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组织会员及相关方面按照协会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供协会会员或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第三条协会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在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下,都可提出编制协会标准的需求。 第四条协会标准不应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五条协会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CAMET)、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代号组成,格式为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标准顺序号-年号。如:T/CAMET 01066-2016。 第二章协会标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协会设立标准管理部门(协会标准部),其职责: (一)标准化工作管理; (二)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三)起草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四)管理和协调标准化工作;

(五)开展与有关标准化机构的联络; (六)开展标准制修订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七)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通过和发布阶段的具体工作; (八)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情况评价及复审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TC),TC是协会在城轨交通领域内,为协会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的非法人组织,其委员由会员中的城轨交通业主单位代表、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各专委会、分会等机构主抓技术或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一)起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及其秘书处工作细则; (二)提出协会团体标准化发展规划; (三)编制并维护协会标准体系表; (四)提出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 (五)协会标准立项及送审稿的技术审查;必要的技术论证;就标准技术内容达成协商一致; (六)提出标准宣贯建议;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 (七)协调指导标准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技术问题; (八)组织实施标准的复审; (九)指导和检查分技术委员会工作; (十)协会标准化工作的咨询; (十一)负责与国内外相关的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联络; (十二)标委会章程规定应当表决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TC下设若干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SC),SC的专业领域

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

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港口行业发展的需求,规范中国港口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宣贯、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协会团体标准是指由中国港口协会为满足港口行业发展需求,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制定的标准。 第四条协会团体标准供协会会员和社会自愿采用。 第五条协会团体标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三)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 (四)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五)有利于提高服务和技术水平,促进贸易和交流; (六)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第六条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一般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

第七条协会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协会团体标准编号方法如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是协会团体标准的技术归口组织,负责建立和完善团体标准体系、制订团体标准年度计划以及团体标准的技术审查、评审等工作。 第九条协会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团体标准规范性文件和模版,标准归档等文件管理工作,团体标准申报,标准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前的审查复核,组织标准制修订审查、评审,标准发布、出版、授权以及解释、宣贯、推广和实施,受理标准咨询,组织标准复审以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三章提案 第十条协会秘书处通过书面文件和网络平台公开征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 T/CAMET XXXXX—XXXX 中低速磁浮交通列车试验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2017-09-26

一、任务来源、协作单位 本标准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团 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城轨(2016)7号]编制。 中低速磁浮交通系统具有低噪声、振动小、无污染、线路适应性强、易于实施等一系列特点,是安全可靠、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低速磁浮在公共交通领域具备升级换代的效应,是公共交通领域的划时代的先进生产力,将会给人类生活带来深刻的变化,具有极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中低速磁浮交通系列标准的制订,有利于中低速磁浮交通技术工程化的实施,将会大幅度的降低轨道交通建设的成本,规范推进中低速磁浮交通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形成我国中低速磁浮交通产业的工程化实施能力,满足我国城市发展的需要,极大的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巨大的经济效益。 中低速磁浮交通系列标准对推进中低速磁浮交通技术的持续进 步和促进新型磁浮交通产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中低速磁浮交通列 车试验规范》是根据2016年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标准编制计划,由湖 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主编,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控股磁悬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铁道科学研究院参编,共同完成。 本规范是在分析总结了我国中低速磁浮交通试验线及长沙磁浮 工程设计、试验等经验,并在参考《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GB/T 14894-2005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形成。

二、工作组成员及分工 姓名专业职称工作单位项目分工标准化工作经历 李拥军铁道车辆高工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负责 参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编制梁潇桥梁结构高工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协调 主持企业标准以及地方标 准的编制工作 袁建军机械加工 及其自动 化 高工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悬浮控制 参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编制 佟来生铁道车辆高工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电磁兼容 参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编制 杨勇铁道车辆工程师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悬浮架参加行业标准编制

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推荐方案_中华医学会临床输血学分会_中国医师协会输血科医师分

·标准·方案·指南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推荐方案 中国医师协会输血科医师分会中华医学会临床输血学分会 关键词:紧急抢救;输血;特殊情况;推荐方案 中图分类号:R457.1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4-549X(2014)1-0001-03 第一部分:《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推荐方案》(以下简称《推荐方案》)及相关说明 一、《推荐方案》应用范围 1.ABO疑难血型患者紧急抢救输血 2.ABO同型血液储备无法满足需求时患者紧急抢救输血 3.RhD阴性患者紧急抢救输血 4.交叉配血不合或/和抗体筛查阳性患者紧急抢救输血 二、《推荐方案》启动指征 由各种原因导致患者失血性休克或严重贫血,不立即输血将危及其生命,且在紧急输(备)血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本着抢救生命为第一要义的原则,立即启动《推荐方案》程序。 1.采取各种措施,输血科(血库)血液储备仍无法满足患者紧急抢救输血的需要。 2.输血科(血库)在30分钟内无法确定患者ABO或RhD血型或/和交叉配血试验不合时。 三、《推荐方案》启动流程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根据患者输血前血型血清学试验结果及血液库存情况,凡符合《推荐方案》启动指征2条中任何一条,立即向临床科室负责医师说明情况。 2.临床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输血科(血库)反馈信息,判定符合《推荐方案》启动指征,双方协商后决定启动《推荐方案》程序。 3.输血科和临床科室分别将患者病情上报医院医务管理部门审批或总值班备案后,立即启动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程序。 4.临床科室医师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启动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的必要性、方案及风险,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四、《推荐方案》医学文书要求 1.《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申请单》(以下简称《紧急抢救输血申请单》):在常规《输血申请单》中增加启动“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的原因项。 2.《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以下简称《紧急抢救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在常规《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增加以下内容: (1)紧急抢救输血原因; (2)紧急抢救输血处理方案,特别是相容性输血; (3)输血治疗风险:相容性输血后可能发生溶血性输血反应,产生不规则抗体,无效输注,RhD阴性患者产生同种免疫反应后再输血问题,育龄期女性患者非同型输血后可能产生HDN的风险,例如RhD阴性育龄妇女输注RhD阳性红细胞后,可能出现流产、死胎、新生儿溶血病(女童患者成年后风险同上)等。 3.《输血病历》:临床医师应在患者病历中详细记录的内容至少包括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的指征,相容性输血理由,输注血液成分血型、种类及剂量、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分析及应对措施等,以及患者的输血疗效评估,有无输血不良反应与处理和恢复情况等。 4.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后,对怀疑发生溶血反应、免疫反应和无效输注的患者,在具备追踪随访条件时,需进行相关监测,监测及分析情况应在病程记录中体现,内容至少包括: (1)输血后2小时内的外周血血红蛋白及网织红细胞值,直接抗球蛋白试验结果,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值,尿血红蛋白值,肾功能测定结果(监控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2)输血后24小时内的外周血血红蛋白及网织红细胞值,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值,血清间接胆红素值,尿血红蛋白值,肾功能测定结果(监控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和无效输血); (3)输血后第3天、第7天、第14天分别检测血红蛋白、血清间接胆红素并筛查不规则抗体等项目(监控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和同种免疫反应)。 五、几点说明 1.ABO疑难血型判定提示: (1)正、反定型不一致; (2)与先前血型鉴定结果不一致; (3)弱凝集、混合凝集或其他情况难以准确判定结果; (4)与ABO同型血液交叉配血试验不相合; (5)不符合一般遗传规律。 2.RhD抗原阴性判定及处理原则:RhD抗原初筛试验阴性者,RhD抗原结果难以判定或/和先前鉴定不一致,均暂按RhD阴性血型处理。 3.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注血小板的建议: (1)首选与受血者ABO/RhD血型同型血小板输注; (2)在紧急抢救患者生命时,发现患者血型难以判断或血小板供应短缺时,可以选择不同血型的单采血小板输注; (3)输注不同血型的单采血小板前,要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风险,例如供者血浆中的血型抗体引起急性溶血反应的 doi:10.13303/j.cjbt.issn.1004-549x.2014.01.001

中国饭店协会团体标准

ICS:03.080.30 A10 T/CHA 中国饭店协会团体标准 T/CHA002-2018 租赁式公寓经营服务规范Operating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Rental Apartment 2018-03-28发布2018-05-01实施 中国饭店协会发布

目 次 前 言.............................................................................................................................................................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租赁式公寓企业分类 (1) 5基本条件 (2) 6服务质量控制 (4) 7管理监督 (4) 8短租公寓企业质量要求 (4) 9租赁式公寓企业评价制度 (4)

前 言 为贯彻十九大新发展理念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大力推进住宿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等技术的运用,满足高中低不同收入群体的多样化、个性化的新消费需求,推进租赁式公寓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中国租赁式公寓升级版,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饭店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饭店协会发布并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饭店协会、魔方生活服务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新华、平安稳、丁志刚、柳佳、穆林、卓玉姣。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中国输血协会威高科研基金重点项目申请书

中国输血协会威高科研基金重点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者: 办公: 手机: 电子: 依托单位: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联系: 填写日期: 中国输血协会科研工作委员会制 二○一九年

填表说明 一、填报申请书前,请登陆中国输血协会,查阅中国输血协会威高科研基金的有关管理 规定。请认真填写申请书各项容,填写时须注意科学严谨、实事、表达明确。外来语应用中文和英文同时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二、申请书为纸版面,申请书正文要求宋体号字,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必须为盖章原件),报送中国输血协会输血医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三、简表说明 1、简表容:采用国家公布的标准简化字填写。 2、项目名称:要确切反映研究容,字数最多不超过字(字符)。 3、依托单位: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4、申请金额: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取两位。 5、起止年月:项目执行期限最长不超过年。 6、参加单位数:指研究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数,包括主持单位和合作单位(合作者所在 单位),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合作单位系指项目进行过程中,在研究容、方法及目标等方面,进行科技互补和实质性合作的单位,不包括一般的技术性协作单位。 7、项目组主要成员:指在项目组对学术思想、研究方案的制订、理论分析及项目的完成 起重要作用的研究人员。申请者和参加项目组成员每人须在申请书上亲自签名。

一、简表

. . . 二、研究项目组主要成员概况(含申请者) . . . .

. . . 三、项目经费预算表(包含申请资助金额和依托单位匹配金额) 单位:万元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依据原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通过培训班、远程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获得的学分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学(协)会等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 推广及必修项目

推广及必修项目是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医德医风以及适应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和批准的培训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该项目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 4. 经单位批准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成果)、单位、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 类学分。 三、学分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低于10学分,I、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20学分,乡村医生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15学分,不区分I、II类学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全科医师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五年内通过参加必修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20学分。 (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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