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验厂文件-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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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慧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甲方:青岛慧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XXX 有限公司员工(姓名: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因为工作关系向乙方提供电脑和网络系统,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据此双方签订本协议:
1. 乙方承诺不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和存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⑴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⑵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⑶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⑺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网络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网络安全政策和程序》、《防止未经授权用户远程访问程序》和《防止网络攻击政策和程序》的各项要求。
3. 乙方电脑桌面应设置有待机自动锁屏功能,人离位时必须是账户注销或密码锁定状态;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发送垃圾邮件、攻击其他网络和电脑系统,传播电脑或网络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为;不得私自篡改
甲方电脑和网络系统或私自安装游戏和软件。
4. 员工或访客使用个人电子设备进行甲方工作时,必须得到甲方高层和IT 同意,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网络安全政策和程序,个人存储媒体如CD、DVD 和USB 等其它即插即用存储设备使用前,应交IT 用杀毒软件检查,确定没有病毒后才可在甲方指定电脑打开使用。
5.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电脑或网络进行任何与本人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使用甲方电脑玩各种游戏、炒股票、浏览不健康或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等;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不该看的机密, 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子文档);不得通过甲方网络系统利用甲方QQ 群、微信及电子邮箱传播不负责任、造谣滋事、煽动偏激情绪、制造恐怖气氛、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种有害信息。
6. 乙方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甲方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向与甲方业务无关的第三人传递、转发或抄送甲方商业机密信息;禁止与甲方业务无关的任何人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甲方各类信息。
7. 乙方应当时刻提高保密意识,禁止更改甲方电脑IP 地址、网关及其他网络设置;禁止私自将个人用的小交换机、无线路由器接入甲方网络;禁止使用USB 接口随意联接和使用移动存储设备。
8. 乙方应当做好存有甲方涉秘信息的软件、移动存储设备、硬盘、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及笔记本电脑等的保密工作,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部门最高负责人批准,未经甲方部门负责人批准,禁止私自将甲方的各种电子文档以任何形式带出。
9.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或甲方的《网络安全政策和程序》、《防止未经授权用户远程访问程序》和《防止网络攻击政策和程序》的相关管理要求的,将依甲方《员工手册》-奖惩制度进行处理;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送交司
法机关追究其刑事、民事或经济责任。
10.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XXX 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