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风洞和地下厂房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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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能硗碛水电站厂房工程
地下洞室施工劳务协议书
合同编号:QQHT-2003-003
甲方:葛洲坝集团公司硗碛水电站厂房工程施工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福建福清龙田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四川华能硗碛水电站调压室、压力管道及厂房工程(合同编号:QQ/CXI)施工需要,甲方将1#排风洞和地下厂房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完成。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在乙方接受甲方与本工程业主(四川华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责任、义务和风险的条件下,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名称:四川华能硗碛水电站1#排风洞和地下厂房工程
㈠、承包范围和内容:
1、范围:包括为完成合同工程项目的开工施工准备、中间施工作业、检验检测、完工检测验收、竣工验收的协助编制与提交、质量保证期的维护管理和缺陷的修补、返工及临时设施等的一切工作和全部费用。
2、项目及内容:洞口履盖层开挖、石方开挖、洞脸锚喷支护、洞身开挖、洞身支护、砼衬砌、SNS防护、砼工程和预埋件及止水等全部工作项目和内容(详细项目见附后:工程量清单。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甲方可调整本协议工程量清单中的部分工程项目)。
㈡、工期:
1、1#排风洞:开工日期为2003年07月26日,竣工日期为2004年05月15日。
2、地下厂房:开工日期为2003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05年08月31日。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1、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单价包括了乙方承担完成第一条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施工设备险、乙方人员人身意外险、其他费用、摊入费(包括,但不限于:文明施工、施工安全、施工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全部费用及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发生的一切费用。
2、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费用中,本协议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除甲方另有规定和批示外),其费用和利润包含在其他有关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3、合同总金额及承包单价: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伍万叁仟伍佰柒拾肆元整(¥8953574.00元)。承包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系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
终结算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乙方实际完成的,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主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并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甲方验收、计量的合格工程量。
4、本合同中未包含的新增或变更项目单价结算,参照执行合同中的类似单价或协商确定不低于甲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类似单价,并按乙方实际完成的有效合格工程量予以结算。
三、双方的一般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一般责任与义务
1、遵守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负责向乙方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施工用地;
3、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负责测量放样、现场试验;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结算,支付工程结算款;
6、组织、监督、检查、指导乙方的各项管理工作;
7、协调乙方与业主、监理、设计、地方政府及内部各施工处之间的关系。
(二)、乙方的一般责任与义务
1、遵守与本协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备数量、质量等均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劳务、材料、设备,按照甲方的规定提交劳务、设备进场计划,并及时进场组织施工;
3、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严格按照“鲁班奖”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管理本协议范围内的工程和项目;
4、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常驻工地,每月在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其短期离开工地,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应委派甲方认可的代表代行其职;
5、负责对其工地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按甲方要求及时撤换乙方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6、不得对本合同工程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与分包;
7、工程未移交业主前,乙方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对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乙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业主为止;
8、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乙方应对工地进行彻底清理,并需经监理人和甲方检验合格为止;
9、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42天内,除经监理人和甲方同意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拆除和撤离工地;
10、负责协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林区防火和环境保护,承担全部施工安全、林区防火和环境保护责任;
11、根据本工程性质和等级,乙方必须配置满足本协议工程量和工期的技术、质量、安全和文明环保施工的管理机构、人员和设备,其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必须满足地下洞室工程施工生产管理的水平和标准;
12、乙方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自身施工的设备进行保险,对其施工管理、生产作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险;
13、为与之相关的其他施工项目和单位提供施工部位和工作方便,协调处理多单位交叉作业的矛盾和安全等问题;
14、遵守和执行甲方下发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文件的规定,甲方下发的各类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履约担保
1、乙方在协议书签订之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打入甲方指定帐户;在乙方确有困难时,乙方可选择同意甲方在办理乙方月进度报表结算时,按月结算产值扣3%作为履约保证金,扣至10万元时终止;
2、履约保证金自协议生效时起至施工项目完工日止一直有效;
3、乙方按要求完成施工项目的全部内容,甲方在完工日后14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工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在满12个月时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剩余的50%在本协议工程完工后,按前述时间退还乙方。
五、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一)、进度
1、节点工期:⑴1#排风洞工程:于2003年07月06日工,2004年05月15日完工。
⑵地下厂房工程:开挖与支护于2003年10月25日开工,2004年10月15日完工;砼衬砌于2004年10年16日开工,2005年07月15日完工。
同时乙方保证接受和执行甲方根据监理、业主和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安排调整的节点控制工期;并保证按调整工期完工;
2、乙方应按甲方编制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调整组织施工;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赶工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满足工期要求,乙方除自行承担赶工措施费用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