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团费收缴及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望云煤矿团费收缴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组织建设,规范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根据《团章》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团费收缴及管理是团的一项基础工作,按期缴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
二、团费收缴标准原则上每位团员按2元/月/人收缴。
三、团支部按全年收缴,分别于每年五月下旬收齐上缴团委。
四、团费的收缴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收缴时要认真填写“团费收缴单”,收缴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随团费一并上交团委。
五、团费按要求交至团委时,团委应出具加盖公章的团费收据,团支部要注意保存。
六、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七、新入团的团员,应该从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当月起开始交纳团费。
八、在留团察看期间的团员仍应按规定交纳团费。
九、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就认为是自行脱团。经团支部核实无误,提交团的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上报上级团的委员会请予批准。
十、团委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于每年十月上旬上缴公司团委。
十一、团费主要用于团员教育、团干部培训、团内表彰及宣传等活动。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