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团费的通知
关于收缴2023年第一季度团费的工作提示。
关于收缴2023年第一季度团费的工作提示。
收缴团费是一个重要的工作环节,对于团队的正常运转和活动的顺利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关于收缴2023年第一季度团费的工作提示,供参考:一、制定详细的收费计划在开始收缴团费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收费计划。
该计划包括团费金额、缴费时间、缴费形式等内容。
这样可以明确指导团员缴费,并将此计划尽早通知团员,以便他们提前做好准备。
二、准备相关的文档和凭证为了保证收缴团费的合规性和透明度,需要准备相关的文档和凭证。
首先是收费通知,明确说明团费金额、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并盖上组织单位的公章。
其次是收据,用于记录团费的收取情况,包括缴费人姓名、缴费金额、缴费时间等内容。
还应准备收款账号、收款账户名等信息,以便团员进行汇款或转账。
三、与财务部门确认相关事宜在开始收缴团费之前,需要与财务部门确认相关事宜,例如开设专用团费账户、核对收款账号等。
与财务部门的合作可以确保收缴团费的资金安全和透明度。
四、设立固定的收费窗口或时间段为了方便团员缴费,可以设立固定的收费窗口或时间段。
例如每周的某一天、某个时间段,让团员可以前来缴费或查询相关事宜。
此外,还可以设立线上缴费平台,方便团员通过网络缴费。
五、及时更新缴费信息并进行核实在进行团费的收缴过程中,需要及时更新、记录团员的缴费信息,并进行核实。
例如,记录团员的姓名、团费金额、缴费时间等信息,核对收到的缴费金额是否与通知中一致。
这样可以保证团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定期统计和汇总缴费情况在团费收缴的过程中,应定期统计和汇总缴费情况,了解团费收缴的整体进展和问题。
可以制作缴费情况表或统计报告,汇总每位团员的缴费情况,及时发现未缴费的团员,以便采取相应的督促措施。
七、与团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收缴团费的过程中,与团员保持良好的沟通非常重要。
及时回复团员提出的问题,解答他们的疑虑。
可以通过各种沟通渠道,如邮件、短信、电话等,向团员宣传收缴团费的重要性和相关事项。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 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七条 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第八条 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第九条 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四条 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1元。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第五条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团组字【2009】9号
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附件1: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定量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2元;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5元;5000元以上者,交纳10元。
第二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三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四条农民团员、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1元,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第五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六条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七条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
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第八条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2013年团费收缴通知
共青团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关于收缴XXXXX年度团费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团支部:
团费的收缴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常规工作,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根据XX县团委《XXXXXXXXXXXXXXXXXXXXXXX》要求,现将我公司XXXXXX年度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共青团员(团员名单附后,已经取得预备党员资格的可以不再收缴)。
二、团费收缴标准与时间
1、团费收缴标准为:每人每年XX元。
2、起止时间: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
三、具体要求
1、各团支部负责落实本支部每位团员的收缴工作,并于XXXX年XX月XX日前交于团总支。
各支部具体负责人:
XX厂团支部: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XX厂团支部: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XX厂团支部: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团总支将完成团费收缴工作作为团内所有评先项目的先决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年度团费收缴任务的支部以及不按时上缴团费
的共青团员,下一年度所有申报的评先项目等不予考虑。
3、各团支部委要从共青团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团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责任制,尽快尽早做好安排布置,以确保按时完成收缴工作。
共青团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团总支
2013年月日。
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定量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2元;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5元;5000元以上者,交纳10元。
第二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三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四条农民团员、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1元,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第五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六条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七条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
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第八条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
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学校党组织和团总支的重要职责,为了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工作:
1、每月团费缴纳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缴纳;
2、团费必须在团组织收缴,不得私自收取;
3、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都需要经过团组织的批准;
4、团费收缴应当及时填写明细到团组织;
5、收缴团费的人员必须保证财务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团费使用工作:
1、团费应按照相关规定利用于团组织的正常运营、活动开展及经费支出;
2、团费的使用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批准,并做好记录;
3、团费的使用必须合法,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4、团费的使用应当符合团组织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同时要实行节约原则,不得滥用团费;
三、团费管理工作:
1、团组织应当定期检查团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并保证团费的安全;
2、团组织应当定期对团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完整性;
3、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团费的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团费的真实性;
4、团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保证团费的有效利用。
特此通知。
学生会
XXX。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3.01•【文号】•【施行日期】201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2013年1月)国防科工局、烟草专卖局、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要求,2012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1、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请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继续使用新版统计软件进行统计。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工信部网站-党委-青年工作栏目中下载,统计软件可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网站下载(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基层组织版)。
年度统一设置为“2012”。
软件安装后,请安装升级包进行升级。
请认真参阅软件使用手册,明确各项填写说明及要求,以免造成漏统、错统或重复统计,力求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2、团组织机构代码为层次型结构编码,每3位为一层,每一层表示一级团组织,每个团组织编码由上一级团组织编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团委代码为“000.036.009”,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代码在部直属机关团委代码后加上三位数的单位序列号。
如: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团委代码为“000.036.009.003”。
各单位基层团组织代码由团委自行编定,加在本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代码后。
如: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某团支部代码为:“000.036.009.003.001”。
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序列表见附件1。
3、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要求,各单位团组织在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认真统计《2012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中要求的数据4、请各单位团组织高度重视,尽快布置,于2013年1月21日(周一)前将汇总表和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数据电子版报部直属机关团委。
关于做好新生团籍关系转接和团费收缴等团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新生团籍关系转接和团费收缴等团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团总支,分团委:2011年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已基本结束,校团委决定在近期集中组织开展新生团籍复审、组织关系转接及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一)新生团籍复审工作1.各学院团总支对新生团籍和《团员证》统一收齐,并将团籍进行复审,主要复审有以下内容:是否有入团志愿书(包括内容是否如实填写,有无介绍人意见,支部讨论意见,基层团组织批准意见等)、入团申请书、《团员证》。
在复审《团员证》时要检查是否有组织关系接转证明或介绍信,同时还有检查《团员证》上的组织关系是否已经转出,如尚未转出,则立即通知新生在假期期间返乡、返校时将组织关系转出。
审查结束后将新生团籍妥善保管,直至大四毕业离校。
2.在团籍复查过程中,如无《团员证》,则通知其本人,准备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两张,工本费5.00元,由学院团总支收齐后统一到团委组织部补办有关手续。
(二)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校团委为方便各学院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要求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前来办理,校团委不受理以班级或个人为单位前来办理组织关系接转。
(三)团费收缴工作各学院团总支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督促各团支部将新生团员在校期间团费一次性收齐。
团费每人每年1.20元,共计4.80元。
团费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时一并报团委组织部。
(四)团支部工作手册校团委今年将继续给各基层团支部配备《团支部工作手册》,各学院团总支在前来团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和团费缴纳工作前请及时报告需要《团支部工作手册》的数量,以便领取。
另外,校团委要求各学院团总支要定期检查各支部《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的情况,并指导大一年级各团支部填写。
(五)团支部组织建设1.各学院团总支要做好原有支部的改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原有的支部组成人员进行集中换届。
2.各学院团总支要指派专人对大一年级个班组建团支部进行帮助指导,选拔一批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优秀团员担任基层团支部的组成人员。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6.07.13•【文号】中青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7.1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青发〔2016〕13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现将《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6年7月13日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
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
最高交纳20元。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团费。
团费收缴说明
团费收缴说明:1、面向大一到大四,每人每月一元,一次性收取一年团费,共12元。
党员,预备党员可交可不交,2、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3、团费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团员有益和服务于学生的各项活动举办。
每学期均会公示使用情况,做到透明公正,同学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组织部负责人。
4、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委应进行批评、教育,在统计完团费收缴情况之后,如出现欠费的团员,请耐心劝导他补交团费,事后若出现无正当理由而迟迟不愿补交,则按自行脱团处理。
处理程序是:召开团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学院团委批准,再由学院团委填写《关于确认自行脱团的说明》,加盖公章后归入该生的档案中。
收缴方法:1、各团支书向班上同学说明团费收缴的各项内容和意义。
2、收齐团费后用信封装好团费并在封面注明:年级、班级、班内人数、团员人数、党员(预备党员+党员),交钱人数=交钱团员人数+交钱党员人数、钱的总数和未交团费的团员名字。
注:上学期新入团的团员本学期需要上交团费,上学期没交团费的同学已经自行退团,退团后将消除团籍团证,故不用上交团费。
3、请各团支书尽量交10元以上的面值,若有50或100面值的人民币,请用铅笔在其左上方注明班级,务必不要出现硬币,建议可在班费中换取整钱。
4、清点好团费后将信封封好上交,以保证团费安全性,我们将统一统计。
团费信封于10月14号日晚7点在西七301上交给各班级负责人。
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请耐心劝导他补交团费,事后若出现无正当理由而迟迟不愿补交,则按自行脱团处理。
召开团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学院团委批准,再由学院团委填写《关于确认自行脱团的说明》,加盖公章后归入该生的档案中。
2024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2024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团费收缴:
1.团费收缴时间及方式:每学期开始时,团总支根据团费收缴计划,公布团费收缴时间,并通知团员上交团费。
团费可以通过电子支付、线下交费等方式进行收缴。
2.团费收缴标准:团费标准由团支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团支部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学生会审核批准。
3.团费收缴记录:团费收缴过程中,团支部需做好团费收缴记录,包括团员姓名、学号、收费金额、缴费时间等信息。
二、团费使用:
1.团费使用原则:团费使用应符合团章和学校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团支部组织开展各类团建活动以及其他服务团员工作的费用支出。
2.团费使用范围:团费可以用于组织文体活动、学习讨论会、志愿者服务、团队建设、团员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3.团费使用程序:团支部需要制定团费使用计划,提前征求团员意见,并按照计划进行费用支出。
对于超出计划支出的情况,需要及时向团员和有关部门进行说明和报备。
三、团费管理:
1.团费管理责任人:团支部设立团费管理岗位,负责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2.团费管理制度:团支部应建立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明确团费的使用原则、范围、程序和监督方式,确保团费使用规范、透明。
3.团费监督机制:团支部应建立团费监督机制,团员有权监督团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团支部应向团员公开团费使用情况,并接受团员的监督和意见。
对于团费使用中的问题和争议,可以通过民主协商、投票决定等方式解决。
以上是2024年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应根据学校和团支部的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3.03.16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3.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局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团市委《关于上缴2022年下半年团费的通知》要求,按照《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江西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青发〔2017〕22号)文件规定,现就2022年下半年团费上缴工作通知如下:
1.按时缴纳团费是各学校评优评先、分配团员发展段号的重要依据,各学校务必依据实际团员数及时缴纳团费。
2.各学校须以“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员数据为基数,2022年下半年各学校团组织上缴团费金额以2022年12月31日系统录入团员情况为依据进行测算。
其中,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教师团员每月缴纳团费3元,各学校在本级团委应收团费的基础上留存60%,上交40%,并于3月24日前到市教育局706缴纳团费,联系人邰老师,电话83986496。
3.团费由市教育局团委收齐后统一汇入局团费专用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及各学
校缴费明细予以公示。
收团队费用通知
收团队费用通知
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各级基层团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依据。
根据团丽水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团组织必须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团费收缴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完成好*年度团费收缴任务。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现收缴2022年第一季度团费,具体通知如下:
1、本季度(2022年1月-2022年3月)团费收缴工作自本日开始,每名共青团员需交团费0.6元(每月0.2元)。
2、我校每一个季度(三个月)进行一次团费的收缴工作,毕业班与非毕业班缴费方案与缴费时间相同。
3、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请在团费上交清单表的备注栏中注明身份(党员、预备党员等)。
4、此次团费收缴采用网上缴费的形式,在xx银行APP里扫描二维码输入学号进行缴费,请二级学院做好本学院团员的通知和培训工作。
5、请各二级学院团委于2022年3月28日(周一)前以学院为单位报
送缴费清单)至行政楼xxx办公室,清单需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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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位团员: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重要标志。
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圆满完成2011-201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的缴纳
(一)全公司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团费制度》的规定缴纳团费。
(二)缴纳标准:5元/人/月。
(三)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四)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志愿多交不限。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将进行批评、教育。
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组织生活,或连续两次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按自行退团处理。
二、团费的收缴和要求
(一)团费收缴依据团支部的团员统计进行,缴款人、收款人在签名栏签字确认,最后由团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团支部公章。
(二)团员团费及团支部使用情况,团支部每年向全体团员公布一次。
(三)严格执行团费收取,团员每半年缴纳一次团费,每年六月,十二月的20号向公司团委缴纳团费,团支部留用团费总额的50%,其余上缴公司团委。
****************团支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