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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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镇(场、街道)团委,县直各单位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中青发…1994‟7号)和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中青发…1996‟11号)和团市委关于2010年度团费收缴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1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团费收缴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方面。

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团费上缴和管理制度。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各级团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团费上缴情况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

对未上缴或少缴上年度团费任务数的单位,欠额在下年度该单位上缴的团费中予以追加,并向所在单位党委(组)通报。

各地、各单位要增强团的组织观念,
严格遵守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克服困难,加大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上缴任务。

具体数额见附表。

三、严格把握进度。

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严格按照团市委和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在2012年1月7日前足额完成团费收缴工作,并上报团县委组织部,联系人:李兆林,联系电话:7210348。

附件:各地各单位2011年度团费分配数额
共青团涡阳县委员会
2011年10月8日
附件:
各地各单位2011年度团费分配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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