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9.06.12•【文号】中青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6.1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8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现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9年6月12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支部是团的基础组织,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
第三条团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冶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遵守团章,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冶、坚定“四个自信冶、做到“两个维护冶,坚持党建带团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
中央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中央团费收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团的管理,保障团组织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团费是团员的义务,每位团员都应按规定缴纳团费。
第三条团费应按时足额交纳,不得私自挪用或滞留。
第四条团费收缴和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团员监督。
第五条团委对团费的收缴和使用负有监督责任。
第六条团员对团费的交纳和使用有权进行监督。
第七条团费收缴管理制度是中央团委对团费收缴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团费的收缴第八条团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团费缴纳到团支部指定的账户。
第九条团费的缴纳方式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方式进行。
第十条团支部应定期公布团费的缴纳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团员。
第十一条团费的标准由各级团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得擅自提高或减少。
第十二条新入团员应在入团时一次性缴纳一定金额的团费,作为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团员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团费的,应向团支部说明情况并报备。
第十四条团员连续3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将被勒令退团。
第十五条团员对团费的交纳情况可以通过电子记录查询,并及时了解自己的缴纳情况。
第三章团费的使用第十六条团费的使用应用于活动经费、团建设备、团员福利等方面。
第十七条团费的使用应符合团的宗旨和活动方针,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用途。
第十八条团费的使用应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必须公开透明。
第十九条团费的使用应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制度。
第二十条团费的使用需报备给上级团组织,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团费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向团员通报,接受团员监督。
第二十二条团委对团费的使用情况负有监督责任,有权对团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团员对团费使用有疑问或建议,可以向团支部和团委提出申诉或建议,团支部和团委应及时做出处理。
第二十四条团费使用情况应于一定时间内进行统计和归档,形成固定的档案,供复查和审计之用。
第四章责任与监督第二十五条团员对团费的交纳有义务,要按时足额交纳团费。
第二十六条团支部对团费的收缴和使用负有管理责任,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第一条团费的缴纳(一)按期缴纳团费是团员应尽的义务。
团的组织关系在集团公司系统的共青团员必须按时向团组织缴纳团费。
(二)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缴纳党费,自愿缴纳团费者不限。
(三)团员除按规定缴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四)团员确实有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公司团总支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
(五)团员青年应自觉按月向所在团组织缴纳团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时缴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缴纳。
(六)团总支、支部应该教育团员主动按规定缴纳团费,并定期向团员征收团费。
对不按规定缴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七)团员的团费应交到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组织。
(八)公司团总支应每年年底前向集团公司团委上缴全年应缴团费。
应缴团费比例为本单位团费总收入的50%。
第二条团费的使用、管理(一)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团员有益的事项上。
公司团总支留用的团费将由公司党支部办公室监督管理。
(二)团费的主要用途:购置团务用品;支付团员教育的有关费用;订阅团报、团刊;用于团员、团干部培训;开展团的活动,召开团的会议所产生的费用;表彰、奖励团内先进。
团活动经费不足的,可以采取从企业管理费、商业赞助、团员劳动收入、团属企事业单位收入中列支。
(三)使用团费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各基层团组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团费,并对每一笔团费开支严格审查把关,不得超越团费开支范围,不能乱支和超支。
(四)公司团总支在收缴、使用团费时应该建立专用账册,收缴和使用团费应逐笔登记。
团费不能与行政等其它费用混在一起。
日常现金库存款不宜过多。
使用团费时必须将开支项目逐一登记,并附已审批签字的发票或单据。
要做到收支登记明了、帐据相符、账目清楚、前后帐有连续性。
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XXX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团费的收缴
团费收缴是XXX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它不仅是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和团组织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
1、收缴时间
团员每学期缴纳一次团费;团支部应在每年6月、12月所属团委交纳团费。
2、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
在职学生团员每人每月0.5元。
3、各级团组织上交和留用团费的比例。
各团支部应将本支部团员交纳的团费100%上交本单位团委,不得擅自留用。
4、收缴办法。
1)团费由组织委员统一上缴街团委,街团委应开出收据,以免发生纠纷。
(2)收缴团费时要认真作好“团费收缴记录”,并统一到本单位团委(团总支)。
3)连续六个月以上不交团费者,将视为自行脱团。
2、团费的管理
团费由组织委员管理保存,并按期向团员大会公布团费的进出情况三、费的使用
1、严格团费的使用范围:
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团员有益的事业上。
以下所需费用可从团费中列支:1)培训团员、团干部费用;
2)团员、团干部政管实际研究、培训等费用以及订阅需要的业务研究资料、团员读物、杂志的费用;
3)表扬先辈团支部、优秀团员活动费用;
4)组织大型团日活动所需费用;
5)团员观看电影、上演及参观活动费用。
2、团费开支要注意节约,合理使用,防止超支,反对浪费。
3、团费的支出要有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需有正式收据,经手人和审批人签名,并详细注明用途,不能用白条任意报销人帐。
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
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学校党组织和团总支的重要职责,为了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工作:
1、每月团费缴纳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缴纳;
2、团费必须在团组织收缴,不得私自收取;
3、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都需要经过团组织的批准;
4、团费收缴应当及时填写明细到团组织;
5、收缴团费的人员必须保证财务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团费使用工作:
1、团费应按照相关规定利用于团组织的正常运营、活动开展及经费支出;
2、团费的使用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批准,并做好记录;
3、团费的使用必须合法,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4、团费的使用应当符合团组织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同时要实行节约原则,不得滥用团费;
三、团费管理工作:
1、团组织应当定期检查团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并保证团费的安全;
2、团组织应当定期对团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完整性;
3、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团费的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团费的真实性;
4、团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保证团费的有效利用。
特此通知。
学生会
XXX。
团费收缴与保管使用制度
团费收缴与保管使用制度1. 前言团费是团组织运转的重要资金来源,建立一个合理规范的团费收缴与使用制度能够提高团组织的运转效率,保障团员们的权益。
2. 团费的来源我们团支部的团费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团员月缴制度:每位团员每月缴纳一定数额的团费;•团员年费制度:每位团员每年缴纳固定的团费;•活动筹款:团支部定期开展各类募捐活动进行筹款。
3. 团费的收缴为确保团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们的团支部执行以下的团费收缴制度:•由团支部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团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交团费;•团员必须出示团员证件或个人身份证件等以证明其是本团成员;•团员上传缴费凭证,以便团支部账务核对。
4. 团费的保管在团费收缴工作完成以后,团支部需要对所收团费进行稽查,核实账目的真实、准确性,然后进行保管。
具体保管方式如下:•团支部开立专门的团费账户进行统一存储;•团支部设置专门的团费保管和使用制度,明确规定团费使用的范围和标准;•团支部应当设立专门的团费保管人员,负责团费保管工作;•团费保管人员应当制定团费存储和保管的制度,包括文书管理、资料管理、财务管理等,确保团费的安全性、保密性、准确性。
5. 团费的使用团支部应该明确团费使用的范围与标准,并严格按照团费管理制度进行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如文体活动、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学生交流等;•支持团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如团组织机构、会议支出、文件制度等;•维护和改善团员的权益,如组织团队培训、奖励团员、关怀援助困难团员等。
6. 团费的监督团费对于团支部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为确保团费收缴、保管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必须对团费的流向进行监督和管理。
主要监督措施如下:•团员们可以向团支部反映有关团费收缴、保管、使用的情况;•团支部应当建立团费收支台账,方便有关部门进行查阅;•团支部应当成立团费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团费进行监督和审核。
7. 结语良好的团费收缴和使用制度是团支部正常运转的保障,是增进团员归属感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团费收缴、使用跟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团员交纳团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二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三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四条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1元。
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第五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六条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七条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
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第八条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试行)
共青团广(试行)
按照团章规定交纳团费是团员的义务, 是团员和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切实做好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是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团组织教育管理团员的一项措施。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团员青年流向分布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团费交纳、管理和使用一直按1994年团中央印发的《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中青发[1994]7号文)执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的决定》精神,使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更加符合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团十五大通过的团章第一条、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参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现做出如下规定:
3.中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不少于0.5元,大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不少于1元;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4.实行年薪制的团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按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5.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6.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主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5元。
7.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8.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自愿交纳团费。
一、团费收缴
1.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工作的团员,每月按以下数额交纳团费。
(1)月总收入在1000元以下者,每月交纳团费不少于3元;
(2)月总收入在1000元至2000元者,每月交纳团费不少于5元;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6.07.13•【文号】中青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7.1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青发〔2016〕13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现将《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6年7月13日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
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
最高交纳20元。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团费。
共青团中央团费缴纳标准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的通知(一九九四年三月八日)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为了适应工资制度改革后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制度,参照党费交纳办法,决定修订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
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此前有关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自行废止。
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而且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现将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重新规定如下:一、关于团费的交纳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人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主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规定。
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2.01.28•【文号】中青发〔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1.2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22〕2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已经团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省级团委贯彻落实中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2022年1月28日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22年1月25日共青团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 2022年1月28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团章和其他团内规章,严肃团的纪律,纯洁团的组织,保障团员民主权利,教育团员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建带团建的各项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团的各项部署。
第三条团章是治团的总规矩。
团的纪律是团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团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团在党领导下的团结统一、完成党赋予的职责使命的保证。
团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团的纪律,团员必须自觉接受团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条团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团。
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对团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团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共青团组织团费管理制度
共青团组织团费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共青团组织团费的筹集和使用管理,维护团员权益,推进团组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团费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的团费管理。
第三条定义1.团费:指共青团成员按照规定应缴纳的固定金额。
2.团费管理:指对团费筹集、使用、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团费管理制度:指规范团费管理的文件。
第二章团费筹集第四条缴纳对象所有共青团组织的团员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团费。
第五条缴纳形式团员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缴纳团费。
线上方式包括微信、支付宝等电子平台,线下方式包括现金、转账等。
第六条团费数额1.团费数额由团中央根据各级团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定额制定。
2.团中央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团费数额的调整。
第七条团费使用团费主要用于团组织的日常运作、团员活动、共青团工作推进等方面。
团费使用应符合团员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原则。
第三章团费管理第八条团费管理部门1.各级共青团组织应设立专门的团费管理部门。
2.团费管理部门应对团费的筹集、使用、监督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团费筹集责任各级团组织的团费管理部门对团费的筹集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第十条团费使用责任各级团组织的团费管理部门对团费的使用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团费使用审批流程1.团费使用申请由团组织单位提出,并经所在共青团组织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2.团费使用申请应明确使用事项、使用金额、使用期限等。
第十二条团费使用监督1.团费使用过程中应设立监督机构,对团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2.团费使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团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审计。
第十三条团费管理信息化团费的管理应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团费管理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第四章团费管理监督第十四条团费管理监督机构团费管理监督机构由团中央和各级团组织共同组成。
第十五条团费管理监督职责团费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团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团费管理符合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
共青团安徽省委贯彻《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
共青团安徽省委贯彻《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省各级团组织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团费收缴第三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四条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
如:工资收入为5000-5499元者,交纳10元)。
最高交纳20元。
第五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第八条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九条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
管理的规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团费应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员交纳并上缴团支部,由支部缴纳至共青团中央;
二、团费收缴和使用应遵循“发扬民主、依法管理、严格节约、廉洁奉献”的原则,应当向组织和全体会员公开;
三、团费部缴应根据团支部的财务状况、活动宣传的需要和共青团的工作任务,平衡支出且适当使用;
四、团费收缴和使用应按照各支部、各团组织发展和活动组织需要,经批准,用于健全共青团组织架构,增强支部活动宣传能力,发展社会实践活动等;
五、团费收缴和使用应实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保证各支部受益者了解并实施。
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社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一、社团费收缴(一)社团费收缴依据及办法1.社团费收缴标准:按机构设置条例公布,经社团管理部门审核通过;2.收缴办法:按学校统一要求缴纳,社团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收缴;3.收缴方式:开户名为学校的财务处,持有社团管理部门开社团费缴纳凭证缴款;4.收缴期限:社团费收缴期限按校规制定的时间安排发出缴费通知,按期收取。
(二)违约金为了维护学校社团管理制度的执行,对未按规定期限收取社团费者,应按下列办法处理:1. 超期1周的,应加收2%的违约金;2. 超期1个月以上的,应加收5%的违约金;3. 超期2个月以上的,应加收10%的违约金;4. 超期3个月以上的,应加收15%的违约金。
二、费用使用(一)社团活动经费1.活动主办单位:社团主办;2.活动经费来源:学校安排、其他机构和个人捐赠;3.活动经费支出:活动用品采购、报销差旅、费用预支、礼物招待;4.经费使用:发放给活动组织者报销活动、礼品费用、宣传费用。
(二)社团成员福利费1.福利费支出目的:为社团组织者支付补助金、礼物、招待费等社团组织者有关的补助费用;2.支出方式:发放给活动组织者一次性补助金、礼物、宣传费用;3.礼物招待原则:社团活动的费用只应支付给聘请的演讲者等外来专家的演讲费。
三、财务处理(一)费用支出1.经费申请:活动费、话务费、固定费、福利费应按规定申请批准;2.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按校规定执行,现金或银行转账;3.结算方式:个人支出要结算支出凭证,包括未报销的费用;4.财务处理:应按校统一要求处理收支结算,并进行内部审计;(二)报销方式1.报销材料:经费使用有关报销费用应准备发放钱款记录和支出材料;2.报销申请:活动报销和话务报销应有审批文件;3.发票开具:报销方式应准备开具票据;4.报销审核:根据审核结论及时明确报销工作方法,按照规定准确报销。
四、财务管理(一)财务信息记录1.统计数据:要定期统计财务状况,每季度提交财务报表;2.经费使用情况:组织者应上报经费使用情况,每次活动结束后作出财务报告;3.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采用学校统一的报表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经费使用的明确统计;4.财务凭据:开具有效财务凭证,便于对经费收付进行查询。
2023年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2023年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大学团费,提高团体活动的质量和效益,我校决定在2023年对大学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
以下是新的制度内容,以供参考:一、大学团费的收缴1. 收费时间:每学年的开学前一周进行收费,确保团费的及时收缴。
2. 收费标准:根据团体的规模和活动需求,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各团体可以制定适合自己的团费收费标准。
但团费收费标准必须明确合理,经过团委审核后方可执行。
3. 收费方式: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收费。
线上收费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者团委指定的收费平台完成;线下收费可以在学校团委指定的地点进行收费。
4. 收费对象:所有注册成为学校认可团体的成员都需要缴纳团费,包括学生会、社团、学院团委等。
5. 收费使用透明度:学校团委将定期公示团费的收费标准、收入和支出情况,以保证收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大学团费的使用1. 团费专用账户:学校团委将开设团费专用账户,所有团费的收入都将存入该账户,用于团体活动的开支。
2. 使用范围:团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培训、活动策划与组织、器材购置与维修、参赛经费、外出考察和交流等。
3. 使用审核:团队在使用团费时,需要向团委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使用计划和明细报告。
团委将对每项使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团费的使用符合规定和目的。
4. 节约使用:团队在使用团费时,应当秉持节约原则,杜绝浪费和不合理支出。
对于超出团费预算的支出,团队需自行承担。
三、大学团费的管理1. 学校团委监管:学校团委将加强对团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团体的收费、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审计机构参与:学校将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团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团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3. 风险防范:学校团委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对团费使用过程中的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并及时处理团费管理中的不正之事。
4. 过程公正性:学校团委将确保团费管理过程的公正性,对于违规收费和不当使用团费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缴纳团费是每个共青团员的义务和职责。
为了切实建立起科学的团费管理机制,保障团费合理地收缴和支出,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团费的收缴制度
1.团员应按期主动缴纳团费,标准为0.2元/月,团支部应做好收缴工作,每年集中上交所在团总支处。
2.各团总支在收缴团费时应认真细致地填写团费月份缴纳名单,一式两份,上交团委一份。
要求团支部将学生名单按共青团员、共产党员、非团员写明,以便团总支做统计、汇总工作。
3.团总支收到团费后,要及时清点,并在团支部团费缴纳名单上签名。
在将团费全部收齐后,及时上交学院团委,并保存好团委出具的团费收据。
二.团费的支出制度
1.团委将团费用于订阅共青团工作的报纸、杂志、书刊等;用于团委举办的各种共青团活动的费用;用于团内的各种宣传、奖励、表彰费用;用于团内的基本建设如备品等。
2.团费的使用需事先提出经费支出计划,由团委书记审批,组织部填写记帐凭证,办公室支出现金,分别记帐。
3.团费的使用情况每学期要统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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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团费 收缴 管理 使用 规定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印发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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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团粤发[2005]11号
关于印发《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
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的决定》精神,团省委制订了《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试行)》。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