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团粤发[2005]11号



关于印发《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

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的决定》精神,团省委制订了《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试行)》。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团费 收缴 管理 使用 规定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印发

(共印300份)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