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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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一、本推广业务操作流程适用于财通证券所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业务。

二、本推广业务操作流程约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立、登记、投资者信息变更等账户类业务;

2、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期参与、存续期参与、退出、收益分配、转托管等交易类业务;

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份额查询、清单打印等客户服务类业务。

三、T日指业务受理日。

四、保证金账户指客户在营业部柜台开立的资金结算账户。集合资产管理代销系统指中证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

第二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管理

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开立/登记业务处理流程

1、营业部柜员核实投资者资料:

(1)填妥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开立/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附表一);

(2)个人投资者: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核实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或事业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如为复印件,必须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或发证机关出具的注明注册号的遗失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机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保证金账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基本信息应与保证金账户基本信息一致。

2、审核录入

营业部柜员录入开立/登记相关信息,投资者输入保证金密码,提交账户开立/登记申请。

3、账户开立/登记信息发送与确认

T日,营业部柜员提交《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开立/登记申请表》;

经办柜员须留存一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开立/登记申请表》。

T日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核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

T+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送开立/登记成功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无效账户开立/登记申报失败原因,其中无效账户开立/登记申报所委托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业务不予受理;

T+2日,客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开立,各营业部可接受投资者查询,为投资者打印交易确认凭证。

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销户处理流程

1、营业部柜员核实投资者资料:

(1)个人投资者: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核实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或事业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如为复印件,必须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或发证机关出具的注明注册号的遗失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机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账户。

2、验证完毕后,客户认真填写《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销户申请表》一式二份(附表二)。

3、销户信息发送与确认

T日,营业部柜员提交《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销户申请表》;

经办柜员须留存一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销户申请表》。

T+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送销户成功与否的信息至财通证券,并返回销户不成功的原因;

T+2日,客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销户成功,各销售网点可为投资者办理销户信息查询业务。

4、发生以下情况,客户当天不能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销户业务:

(1)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位余额或集合资产计划权益;

(2)当日有开户或交易申请;

(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状态不正常;

(4)集合资产管理账户当天申请变更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资料;

(5)其他。

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挂失补办流程

相关业务流程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和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操作规范为客户办理。

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信息变更流程

1、营业部柜员核实投资者资料:

(1)个人投资者: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核实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或事业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如为复印件,必须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或发证机关出具的注明注册号的遗失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机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账户。

2、验证完毕后,客户认真填写《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附表三)。

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信息变更信息发送与确认

T日,营业部柜员提交《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

经办柜员须留存一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

T+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资料变更手续。

T+2日,投资者可通过网点查询信息变更情况。

五、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查询流程

1、营业部柜员核实投资者资料:

(1)个人投资者: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核实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或事业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如为复印件,必须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或发证机关出具的注明注册号的遗失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法人出具的机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账户。

2、验证完毕后,客户认真填写《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查询申请表》一式二份(附表四)。

3、经办柜员为申请人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查询业务,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客户。

4、经办柜员须留存一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查询申请表》。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各销售网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协助政法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部门等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司法查询业务。

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冻结和解冻流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及份额的冻结和解冻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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