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竞赛考试题及答案(精选5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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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竞赛考试题及答案(精选50题)

1、“全国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今年是第22个全国土地日.

2、“世界地球日”是每年的4月22日,第一个世界地球日在1970年。

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策。

4土地整理按内容分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5、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最高标准为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6、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三项内容。

7、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8、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9、矿山企业的“三率”是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

10、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 30 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11、土地调查应当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

条件调查三项内容

1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13、《土地管理法》具体规定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办法:(1)协商解决;(2)行政解决;(3)诉讼解决。

14、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土地主管部门书面报失,并在本地报纸刊登启事,刊登启事 30 日内无异议的,可以申请办理补发土地证书。

15、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16、《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

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 15 %以上或虽然未达到 15 %,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以上处分。

17、《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8、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19、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20、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2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 10 亩或其他耕地 30 亩以上或其他土地 50 亩以上的应移交人民检察院立案处理。

22、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从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能再申请采矿权。

23、土地等级6年调整一次。

2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确认所有权。

25、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3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32、农村村民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土地建住宅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33、在村庄、集镇(不含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内,为实施该规划,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农用地一次或者分批次转为建设用地的,报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3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土地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

35、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依法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36、土地违法案件由土地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管辖。

37、土地管理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期限,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案件经立案机关的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38、农村村民建房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

39、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0、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42、土地管理监督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

43、征收基本农田由国务院批准。

44、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45、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46、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况处以罚款。

47、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48、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

49、县级以上(含县级)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属于国家所有。

50、农村居民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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