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准及环境监测.ppt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3 常用的环境标准 到2011年10月
标准名称
标准数量 标准名称
水:质量标准
5
水:排放标准
48
固废 噪声
水:检测规范及方 182 法标准
气:质量标准
3
土壤 放射性
气:排放标准
25
生态
气:检测规范及方 124 法标准
环境基础
标准数量 30 21 22
64 24 27
重点环境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 强制性地方环境标准代号为DB加上省、自 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四川为 DB51。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 •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年号 标准顺序号
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
1.5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5.1 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关系: ▪ 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
标准体系 护行业标准 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地方环境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保护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从环境标准所涉及的环境要素来看,包括:
水环境保护标准 大气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噪声及振动标准 土壤环境保护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标准 核辐射与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其它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污染技术政策
▪ (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部)标准(HJ HJ/T)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即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适用于全 国环境保护行业的管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是对 没有国家环境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 中统一的技术要求所作的技术规定。主要包括环 境保护行业技术规范、技术规定、技术要求、技 术方法以及环境保护仪器、设备标准等。
▪ 第十条第2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 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 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 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 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制定发布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对地方环境质量标 准中的污染物项目已作规定的;和新制定发布的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定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对地方 环境保护标准进行修订或者废止,
1.4 环境标准编号
▪ 环境标准编号的组成
▪ 任何标准都有编号,由标准代号、标准顺序 号和标准年号三部分组成。
▪ 我国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 如:
▪ 强制性国家环境标准代号为GB,
▪ 推荐性国家环境标准代号为GB/T;
▪ 强制性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代号为HJ,
▪ 推荐性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代号为HJ/T;
▪ 1.2 环境标准的分类
▪ 根据环境标准的性质、内容和作用,我国的环境
标准一般分为五大类:
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 环境标准分类 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环境基础标准
• 1.3 环境标准的分级
按照环境标准的制定机构及执行范围, 我国的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国家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部)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
行. 1.5.2 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关系
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 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2 标准在环境监察中的作用
2.1 标准是环境监察的灵魂 环境标准渗透于环境监察定量化的方方面面,并 贯穿于监察的始终。
(1)制订计划:标准是制定计划的技术依据 (2)现场监察:标准是获取执法证据(采样、测 试)的手段 (3)作出结论:标准是得出执法结论的准绳
▪ (3) 地方环境标准(DB)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适用于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地方环境 标准仅包括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地 方标准的规定:
▪ 第九条第2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 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 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环境标准及环境监测
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史箴
2011年11月
▪ 一、环境标准概念及应用 ▪ 二、环境监测基础 ▪ 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
据有效性审核
一、环境标准概念及应用
1 环境标准概论
▪ 1.1 环境标准的定义 1999年4月1日以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号发布的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为防治环 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国务院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 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制定环 境标准。”
2.2 标准具体作用 (1)环境质量标准(国家、地方)
用于检查、评价环境质量是否达标。 (2)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地方)
用于检查企业外排污染物浓度、排放量是否达 到标准要求。 (3)分析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国家、行业)
作用在于规范监测行为,统一技术要求,确保 监察质量。 (4)基础标准
用于统一、规范环境保护的基本行为
▪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经修订后, 重新报送备案。
▪ 《wk.baidu.com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190-93
▪ 《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186-93
综上两条,目前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为:

国家环境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保护标准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国家环境 国家环境保 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实施日期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002-6-1
GB/T 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1994-101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996-126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2008-101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川 环 科 发 [1997]564 号 + 修
无企业标准


环境标准
▪ 国家环境 国家环保 地方环境
▪ 保护标准 总局(部)标准 保护标准
▪ (GB) (HJ)
(DB)
▪ (1) 国家环境标准(GB GB/T)
▪ 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适用于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质 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方法标准、标 准样品标准和基础标准。
改单+复函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川环科发[1997]20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