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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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现场施工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使管理工作条理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仅限本项目使用:

一、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参建各方必须以文件形式传递信息和要求。对于施工单位拒绝接收建设、监理单位文件行为,一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纸或套用质量监督站的相关表格,对擅

2、所有工程报验文件纸张均采用A

4

自修改的文件形式必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才能采用,否则,有权拒收。

3、文件内容必须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有私涂乱改现象,严格按照归档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和分类并归档整齐。

4.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签字程序执行,严禁出现代签现象,在正确部位加盖公章。

5.工程检验批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验,书面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验收,对未按要求进行报验的,监理部有权拒绝验收。

6.对所报验工程内容必须附工程报验单,工程报验内容填写真实、齐全,必要时附带真实有效的工程证明文件,资料交接后及时分类归档登记。

7.施工交工资料必须按照相关归档备案资料要求进行整理,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签手续。

8.工程施工来往资料必须完整,对工程施工中提出的问题和书面通知,必须有书面交圈资料。

9.工程施工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分类和归档和登记,备案可查。

10.以上第2—9条内容如不按要求执行,在监理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

二、进场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在进场前要具备的条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施工组织设计已经过监理部审核并被批准,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组成和来源已按照合同约定得到监理部认可。

2、施工单位在进场前要到工程部资料管理员处领取《进场施工资料交接清单》办理资料的交接和管理制度的领取。

3、施工单位在机械进场时要提前书面通知监理部,拟订进场的时间表和组织计划报监理部审核,监理部对机械进场的秩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监督。

4.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做好施工管理制度传达、教育,监理部有权监督其执行情况。对未进行教育的罚款300元/次。

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核查:

1.1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和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对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不完善,出现缺岗、兼岗现象的,监理部有权要求其限期完善,否则,每人次处罚500元/天。

1.2施工单位各个岗位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对不符合工程要求的监理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调换或辞退。

1.3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质量奖罚管理规定、质量管理责任制,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进行抽查,对制度不完善的按每项处以100元罚款。

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详见附件三

2. 工程质量的检查评比制度

2.1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中的人、机、料、法、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对工程质量的各项正确指令。

2.2工程质量实行检查评比制度,项目监理部每半月组织各单位对工程质量大检查,对检查结果综合评比,奖优罚劣,第一名奖励500元,最后一名罚款500元。

四、工程样板间制度

1、工程装修和水电专业安装必须实行样板间制度。

2、工程装修和水电专业安装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报验样板间施工方案,在监理部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实施。否则,监理部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必要时进行返工处理,并按200-1000元/次处罚。

3、样板间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批准的统一材料、做法、标准及要求

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立即责令返工,并按100元/处予以处罚。

4、施工单位的样板间工程通过工程部、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五、现场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每月请假超过两次罚款200元,开会期间手机可调为震动、静音或关机,否则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五分钟罚款100元/次;质量安全大检查由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迟到或早退超过五分钟罚款100元,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每月请假超过两次罚款200元,开会期间手机可调为震动、静音或关机,否则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2、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施工存在普遍性问题或比较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将产生恶劣影响、后果时,有权监督或组织召开现场会,提出问题,制定对策,做出处置意见。

3、建设、监理单位根据工程施工的状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技术、施工措施等进行研讨,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总结等。

六、隐蔽工程管理制度

1、各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施工前24小时报验施工计划,报验计划必须准确、齐全,具体内容:施工资料、值班管理人员、材料准备、应急处理措施。

2、根据本工程特点,特制定隐蔽会签制度:隐蔽工程施工前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认后报甲方工程部验收,其间经历自检、监理验收及工程部验收程序,并形成三方会签单。未按隐蔽会签制度执行的每次罚款200元。

3、根据质量验收相关条款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隐蔽,在隐蔽验收过程中必须有施工单位值班管理人员现场盯岗,对出现的脱岗现象监理工程师有权立即停止隐蔽,并罚款200元/次。

4、隐蔽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安排必要的各专业工种施工人员配合到位,

对发现无工种配合施工的按200元/次处罚。

5、必须做好各项施工记录,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工程施工记录。对无施工记录的按100元/次处罚。

6、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擅自隐蔽的工程,除恢复到隐蔽前的状态外,对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该隐蔽工程量不予计量。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和责任体系,确定相关责任人,报监理部审批。对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体系不完善的对项目部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2、施工单位对工地施工区域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执行。

3、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量化管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制定相对应的安全文明考核标准,公开透明考核过程。

4、对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结果公示,项目监理部每半月组织各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检查,对检查结果综合评比,奖优罚劣,第一名奖励500元,最后一名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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