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政治马原唯物辩证法的3大规律分析
谈谈我对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的认识

谈谈我对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的认识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方法,从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通过对矛盾及其运动的分析和研究,揭示了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及其本质。
唯物辩证法中的三大规律是矛盾的普遍性、斗争的普遍性、发展的普遍性。
本文将对这三大规律进行分析和阐述。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也是推动事物发展的主要力量。
任何事物都有其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并且这些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贯穿着整个事物的发展过程。
内部矛盾主要是指自身存在的矛盾,例如,生命体内部的新陈代谢等;外部矛盾则是指事物在与外部环境互动过程中所存在的矛盾,例如,社会存在的阶级矛盾等。
它们既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产生和解决的重要因素,也是事物的本质和存在形式相互关联的表现。
第二、斗争的普遍性。
矛盾发展的根本形式是斗争。
斗争作为矛盾发展的内在规律,是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所有事物的发展都是在矛盾斗争的过程中完成的。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各种斗争形式,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阶级之间、各种社会集团之间都在不同层面上存在着斗争。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社会阶级斗争,不仅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前进的根本动力。
第三、发展的普遍性。
事物是在矛盾的发展斗争中实现它们的发展和变化的。
发展是事物的本质,事物的一切变化都是发展的表现。
每一个事物都有自己的发展历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成熟到成熟以及从新生到老死等过程。
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发展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中心环节。
只有不断地发展,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
总之,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是描述和解释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它们揭示了自然界和社会发展、变化的本质,是我们理解世界和应对社会变化的重要方法。
在实践中,必须始终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借助辩证法思维的手段,全面、准确地分析事物矛盾和变化,以提高我们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些规律是理解事物发展变化的基本原理,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
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对立统一规律又叫做矛盾规律,就是指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而斗争性则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对立统一规律强调,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二、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这一规律阐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关系。
量变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连续的、渐进的过程;质变则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突变的、飞跃的过程。
质量互变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是通过量变的积累达到质变,再通过质变实现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这一规律描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肯定和否定关系。
它指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即事物在自我否定中实现自我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强调,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在肯定中包含着否定,从而实现事物的新生和发展。
这三大规律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世界的方法论,也为我们指明了改造世界的方向。
它们告诉我们,世界是充满矛盾的,事物的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是肯定和否定的辩证过程。
只有深刻理解和运用这些规律,我们才能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推动事物向更高层次发展。
【考研政治】 冲刺阶段知识串联——马原哲学内容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第三版 - 2016年)

增强辩证思维能力——矛盾学说原理1、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求同存异、和谐相处)(1)概念: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相互转化的性质和趋势。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2)关系: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因为矛盾的同一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
另一方面,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和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3)运用:这就要求我们全面地把握事物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能够把同一的事物区别开来和把对立的事物联系起来,做到同中求异和异中求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事物的和谐共处。
2、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在推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利用吸收、转化共赢)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各有其作用。
(1)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是:第一,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第二,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第三,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2)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第二,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它们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
了解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对于我们自觉地利用矛盾的这两种力量推动事物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理论联系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概念: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分别是: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事物的矛盾性、事物的运动性。
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大基本规律。
这个规律指出,任何事物都同时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
普遍性是指事物具有一般性的特征和规律,是事物普遍存在的共同特点。
特殊性则是指事物具有个别性的特征和规律,是事物个别存在的特点。
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二者统一于事物的发展中。
例如,人类是普遍性的概念,而每个人又具有自己独特的特征和个性。
事物的矛盾性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二大基本规律。
这个规律强调事物内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的相互对立和斗争。
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组成的。
矛盾既包含对立面,又包含统一面。
矛盾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通过解决矛盾,事物得以不断向前发展。
例如,生命的存在就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而没有矛盾就没有生命。
事物的运动性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三大基本规律。
这个规律指出,事物是不断运动变化的。
一切事物都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没有停止的状态。
事物的运动是永恒的、无限的,从来不会停止。
事物的运动包括质的变化和量的变化两个方面。
质的变化是指事物通过内部矛盾的斗争,从一种质态转变为另一种质态。
量的变化是指事物通过积累小的变化,逐渐发生质的变化。
事物的运动是持续不断的,没有终点和极限。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事物的矛盾性、事物的运动性,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这些规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事物发展的统一整体。
只有深刻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律,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趋势,为实践活动提供科学的指导,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2.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3.矛盾的基本属性指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4.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5.矛盾分析法的核心要求是善于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6.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联结的。
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
7.在复杂的矛盾系统中,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主要矛盾居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处于服从地位,起影响作用。
8.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
9.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10.量变和质变的辨证关系:(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必然引起质变;(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11.辩证的否定观(1)辩证的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3)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扬弃”就是既克服又保留;(4)辩证的否定是发展和联系的环节。
12.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又是曲折的、迂回的。
13.主、次矛盾及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14.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的变化。
15.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内容是:事物的发展经过两次辩证的否定,由肯定阶段到否定阶段,再到否定之否定阶段,从而使事物的发展表现为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过程。
唯物辩证法三个规律(3篇)

第1篇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1.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
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
例如,在自然界中,地球与太阳之间的引力与斥力是矛盾,生物与环境的适应与斗争也是矛盾。
在人类社会中,生产与消费、阶级与阶级之间的矛盾等都是普遍存在的。
2. 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具有特殊性,即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表现为矛盾双方的地位、性质和作用的不同。
例如,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是主导方面,消费是被动方面;而在消费过程中,消费是主导方面,生产是被动方面。
3.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表现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表现为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
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二者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4. 矛盾的解决与转化矛盾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解决和转化的过程。
矛盾的解决表现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矛盾转化为新的矛盾。
矛盾的转化表现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性质和地位发生变化。
二、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
质量互变规律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再由质变到量变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
1. 量变与质变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渐进过程。
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突变过程。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 量变与质变的相互转化量变与质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变;而质变发生后,又会引起新的量变。
这种相互转化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3. 量变与质变的相互制约量变与质变相互制约,共同推动事物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揭示了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分别是:唯物辩证法的一般规律,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和唯物辩证法的运动规律。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逐一进行阐述。
一、唯物辩证法的一般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一般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
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
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事物的内部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变,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
二、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矛盾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任何事物都是由矛盾推动发展的,矛盾的存在促使事物不断向前发展,矛盾的解决又为事物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内容,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
三、唯物辩证法的运动规律运动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形式,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运动中发展的。
运动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方式和路径,它包括事物的质变和量变、事物的相互转化和事物的周期性循环等方面。
运动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态过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
唯物辩证法的一般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原因和动力,运动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式和路径。
这三个规律相辅相成,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着事物的不断发展。
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这些规律,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不仅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研究物质世界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的科学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是指唯物辩证法运动的基本规律,它们是普遍存在于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
本文将介绍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并举例说明它们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一、矛盾规律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它指出在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规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事物内部的矛盾,二是事物之间的矛盾。
事物内部的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互相依存又互相排斥,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例如,人的身体内部存在着各种器官之间的矛盾,如心脏与肺部之间的矛盾,它们既互相依存又互相排斥,是身体正常运转的基础。
事物之间的矛盾是指不同事物之间存在着相互对立的关系,这种对立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
例如,市场经济中买卖双方的矛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
二、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质量的变化引起了事物本质的变化。
质量互变规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量变引起质变,二是质变引起量变。
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质变是指事物本质的变化。
例如,水的温度随着加热而上升,当温度达到100℃时,水由液体变为气体,这就是量变引起质变的例子。
又如,人的身体运动量逐渐增加,经过一定时间的锻炼,身体的素质得到了提高,这就是质变引起量变的例子。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但新事物又会在一定条件下被更先进的事物所取代。
否定之否定规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二是新事物在一定条件下被更先进的事物所取代。
例如,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每一次社会变革都是旧社会被新社会所取代的过程。
又如,电脑技术的发展,从最初的单机到联网,再到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出现,每一次技术革新都是新技术取代旧技术的过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揭示的内容

一、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 博士唯物辩证法是指导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它不仅是对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则的总结,也是世界观、方法论和认识论的统一体。
2.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量质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三大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始终的规律。
二、对立统一规律1.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最基本规律。
它揭示了一切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和统一发展的原理。
2. 对立统一规律是指矛盾双方之间既存在对立,又存在统一,并且统一是从对立中产生、存在和发展的。
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相互转化,并最终实现新的统一。
3. 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是辩证思维,即从矛盾中看到事物的统一,从事物的统一中看到矛盾的斗争。
这种辩证思维能够使我们全面、客观地认识事物的发展规律,指导我们正确处理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三、量质互变规律1. 量质互变规律是指量变和质变之间相互转化、相互通联的辩证规律。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当某一方面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的改变,这种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就是量质互变。
2. 量质互变规律是事物由一种质的状态向另一种质的状态转变的规律。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量变是变化的外在表现,而质变是变化的内在本质。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通联、相互转化的,二者之间不存在绝对的割裂。
3. 量质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深层次规律,强调量变与质变之间的统一性和辩证关系。
四、否定之否定规律1.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事物被否定、被新事物所取代,然而新事物又沿袭和发展了旧事物的一些内容,从而实现了新旧事物的发展的辩证关系。
这一过程表现为否定之否定。
2. 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是螺旋式上升的,旧事物被新事物否定、超越和取代,然而新事物又在旧事物的基础上得到了发展和继承。
这种旧的事物被否定后得到新的发展,实现了事物发展的辩证过程。
3. 否定之否定规律强调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多样性,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历史和现实中的变革和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含义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含义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最基本的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包括许多基本规律,其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就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和矛盾的斗争性。
这三大基本规律的含义如下:
一、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普遍规律。
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部动力和源泉。
在任何领域,任何时代,都存在着矛盾,这是因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不断产生和发展。
二、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具有相对和绝对两个方面,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内部的矛盾,有各自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例如,在自然界中,物质与运动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等具有不同的特殊性。
三、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矛盾的双方在斗争中相互排斥、相互制约,从而促使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斗争有时是和平的,有时是非和平的,这取决于矛盾的性质和程度。
总之,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揭示了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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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必背考点: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比如说假如我们只有一百小时来复习考研政治,那么我们至少要用七十个小时放在基础和强化阶段的理解中,而不是如有的同学把这一百小时全部压在了最后的一两个月中。可能有同学会认为记忆的内容如果离考试太久会忘记,其实如果是机械记忆即便是离考试一个月去突击也还是记不住的。所以政治复习的大部分时间应该放在前期,扎扎实实把时间花上去真正理解到位以后,最后的冲刺阶段再用一些时间去记忆,这才是比较科学的做法。
【方法论】:要求我们必须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Fra bibliotek能动性结合起来。
考研政治的复习方法
首先,我们要破除一个魔咒:政治不花时间也可以考好
当有人说起政治所花的时间与成绩不一定成正比时,我们同学直接把这句话解读为政治少花时间或不花时间也能考高分。如果要问不花时间考高分的秘诀,那一定是押题猜题,关于押题猜题的不靠谱,相信稍微有点理性的同学都能理解。所谓花时间和成绩不一定成正比,指的是在时间花到一定程度后,再多花时间效率不一定高,或者说不提高学习效率时间多了意义也不大。所以,希望同学们首先要摆正心态,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2、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的原理
【原理内容】: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错误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具有阻碍破坏作用。
【方法论】:要求我们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运用】:①我国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取得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胜利;我国正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③反对封建迷信和各种形式的邪教。
量变质变及其辩证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一切事物变化都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就是沿着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交替中实现。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一、基本概念:矛盾,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斗争性,内因,外因,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两点论,重点论,矛盾分析方法,对立统一规律二、重点难点辅导: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第一,这是比较综合的问题,既要谈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又要讲内外因问题,如果出题只问其中一部分,那么回答所问的那部分即可。
第二,对于事物发展的动力问题,考生容易记住矛盾的对立统一。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对立统一,但往往忽视二者的辨证统一、相互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运动这关键的一层含义。
2、矛盾问题的精髓:要把握矛盾特殊性的具体表现。
3、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第一,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及其现实意义在以往考试末以大题形式出现过,应予以重视。
第二,内外因辨证关系中不要以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并不等于内因决定外因。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一、基本概念:联系,发展,运动,静止,规律,现象,本质,原因,结果,必然性,偶然性,可能性,现实性,唯物辩证法,形而上学二、重点难点分析1、两种发展观的对立(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形而上学理解的同一,是一种绝对相同,是抽象的同一,是排斥差别的同一。
现实中不存在这种同一。
形而上学与唯物辨证论对立的焦点就是,是否承认事物的内在矛盾性,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而唯物辩证法认为同一是包括差别、对立的同一。
2、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注意:这条规律是揭示事物发展源泉和动力的规律。
矛盾既对立又统一,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相互结合,由此推断事物的转化和发展。
3、规律及其属性第一,把握规律与认识、规律与真理的区别。
规律指的是事物自身具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本质必然联系,具有客观性。
真理则是对规律的认识,属意识领域。
考研政治马原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考试分析

2016考研政治马原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考试分析考研政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唯物辩证法有三大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体现这三大规律,三大规律是从不同角度揭示万事万物的发展的。
下面,老师就给各位考生分析一下这三大规律的关系和考试侧重,希望能给各位考生的复习提供些许帮助。
三大规律的排列顺序其实是演绎了人类认识发展的过程其实是由外到内的。
三大规律怎么演绎了人类对事物发展的认识:第一个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从外在的形式和状态上告诉我们任何发展的形式、形态都只有两种:量变和质变。
事物总是从量变到质变,又到新的量变。
对立统一规律深入到内在的动力源泉,告诉我们引起事物发展变化的力量源泉是内部矛盾。
事物内部的两个对立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最终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又告诉我们,内部矛盾引起事物发展的时候是由内部矛盾中的否定因素引起的。
而否定引起事物发展要经历两次否定,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在不断的否定”扬弃”中,总方向是前进的,具体的道路是曲折的。
这就说明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从形式形态到动力源泉,再到方向道路,达到对事物发展的完整认识。
我们来总结一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第三,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这三句话是单选题的考点。
下面,老师再来给大家讲讲这三大规律的地位和考查方式。
质量互变规律,从2010年考研改革以来,已经考过4次了,都是选择题。
对立统一规律几乎年年都考,不是选择题就是材料分析题。
毋庸置疑,对立统一规律是考生复习的重中之重。
否定之否定规律还是在2010年考研改革前出过两次选择题,近几年没考过。
但是那也不代表各位考生可以忽略否定之否定规律。
出题少与考点本身难于理解有关系。
否定之否定规律属于各位考生复习的难点所在。
这样,我们就很好地把握了三大规律的命题方式和规律,以及它们各自在考研复习中的地位。
16年考研政治马原重点:否定之否定规律

16年考研政治马原重点:否定之否定规律唯物主义辩证否定观与否定之否定规律一、唯物主义的辩证否定观首先要了解唯物主义的辩证否定观,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2、否定式事物发展的环节。
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
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3、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4、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二、辩证否定观&形而上学否定观其次,要明确唯物主义的辩证否定观与形而上学否定观之间的区别,这个地方容易结合实例出选择题。
区别有二:1、辩证法认为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而形而上学认为否定是外力作用的结;2、辩证否定观认为否定就是“扬弃”,是既克服又保留。
形而上学否定观孤立地、绝对地看待肯定和否定,割裂二者之间的联系,认为肯定就是绝对肯定,否定就是绝对的否定,它的信条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都是鬼话。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然后,关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辩证发展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
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
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出现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
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或是“扬弃”的结果。
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方向是前进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凯程考研辅导中心优势凯程考研辅导中心创办于2005年4月,具有强大高校背景,是中国最早专门从事考研高端辅导的机构之一。
并积累了多年的考研辅导经验。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相关基本原理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相关基本原理一、引言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方法,用于分析和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变化规律。
它是以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通过研究事物的辩证关系和运动变化,揭示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
本文将介绍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相关基本原理。
二、规律一:唯物辩证法的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统一规律是指事物的统一性原理,强调事物内部各个方面的统一性。
它认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综合统一的过程,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1.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主观和客观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主观对客观的认识和改造是通过实践来实现的,而实践是主观与客观的有机联系和统一。
通过实践,人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客观世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2.内因与外因的统一内因和外因是事物产生和发展的两个侧面,二者相互作用决定了事物的发展动向。
内因是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外因是事物受到的外界条件和影响。
事物的发展必须通过内因和外因的统一作用来实现,内因是主导和基础,外因则是条件和推动力。
3.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存在一定的必然性规律,又有一定的偶然性因素。
必然性是事物内部矛盾的发展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和影响。
唯物辩证法认为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统一体,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三、规律二: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是指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律。
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矛盾的斗争和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1.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观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面和矛盾,这种对立又表现为统一。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通过对立的斗争和统一的调节,推动事物由量变到质变。
对立统一是现实世界的本质特征。
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分事物内部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的主要矛盾的方向和变化趋势。
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三大规律的内容及其方法论意义

,是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
它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恩格斯、列宁等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共同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其中,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它们都由矛盾决定,所以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它揭示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认为矛盾是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具有同一性,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同时也具有斗争性,相互差异也相互排斥。
同一性与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样的,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正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在实践中要坚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反对“一点论”的形而上学片面观点。
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不回避矛盾,逃避问题,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质量互变规律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出事物发展的形式,同时告诉我们在实践中要重视量的积累,从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同时也要抓住时机,趋利避害,优化结构,促成质变。
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是:
1.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物质的普遍性和前进性规律。
它指出,物质是客观世界的本原,物质的普遍性贯穿于世界上一切物质现象和过程,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有其物质基础。
物质世界进化的前进性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进化过程,一切事物、现象的发展都符合物质的普遍性和前进性规律。
2.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矛盾的普遍性和斗争性规律。
它指出,矛盾是客观世界的本质和核心,任何事物存在的前提是矛盾,不存在矛盾的现象则不存在。
矛盾包括不同对象、不同方面和不同阶段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地产生和解决,形成斗争。
3.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质量互变的规律。
它指出,物质的质量和数量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事物和现象的发展是通过质的变化来实现的。
质变是指一定物质的性质或本质发生了根本转变,数量变化是指一定性质或本质的事物或现象发生了数量上的变化。
根据质量互变的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周期性。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关系前缀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
它们分别是:1.物质的规律:指自然物质运动发展的规律,是唯物主义思想的基础。
物质的基本属性就是运动,物质的运动是无穷无尽的、永不停止的,从而形成了物质的各种形态和发展变化的过程。
2.矛盾的规律:指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根源,矛盾的斗争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力量。
矛盾有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内部矛盾是事物自身内部存在的矛盾,外部矛盾是事物和其他事物之间的矛盾。
3.发展的规律:指事物的发展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化过程。
发展的过程中,必然经历着矛盾、斗争和革命,推动事物不断发展、进步和超越。
三大规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了辩证法的核心理论体系。
物质的规律是唯物主义基础,为后续的规律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价值标准;矛盾的规律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根源;发展的规律是事物演化趋势和本质规律,是理解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重要参考和指导。
三大规律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构成了前缀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事物发展变化提供了有益的思想支持。
前缀唯物辩证法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践和自然科学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
前缀唯物辩证法主要包括三大规律,它们是物质的规律、矛盾的规律和发展的规律。
这三大规律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
首先,物质的规律是前缀唯物辩证法的第一条规律。
这个规律强调了物质的本质属性是运动,并且这种运动是无穷无尽的、永不停止的。
物质的运动发展形成了自然界万物的形态和变化。
物质的规律是前缀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的基础,是决定一切事物发展的基础条件。
其次,矛盾的规律是前缀唯物辩证法的第二条规律。
矛盾指事物内部存在的对立面,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
矛盾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根本。
矛盾有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两种形式。
内部矛盾指事物内部的对立和斗争,外部矛盾指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矛盾和斗争。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包含了许多重要观点、规律和范畴。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核心内容:
两大观点:
1.物质决定意识:唯物辩证法强调物质是现实的基础,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社会意识和观念是受社会存在和物质条件制约的。
2.辩证法观点: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强调事物的矛盾运动和统一。
辩证法不仅看到事物的表面现象,更深入探究其内部矛盾和发展趋势。
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这些矛盾相互作用、相互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2.质量互变规律:在一定条件下,事物的数量变化会引起事物质量的突变,从而引发新的质的变化。
3.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发展不是线性的,而是螺旋式上升的,旧事物通过矛盾的斗争被否定,但同时也被新事物所肯定,形成更高级的发展阶段。
五大范畴:
1.本质和现象:揭示事物内部的本质和外部的现象之间的关系,强调要深入了解事物的本质,而不仅仅是表面现象。
2.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强调在事物发展中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必须明确主要矛盾才能抓住事物的发展方向。
3.必然性和偶然性:认识到事物的发展是有一定规律性的,同时也受到偶然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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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能性和现实性:强调在一定条件下,事物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可能性,但要实现必须有现实的条件和途径。
5.内因和外因:强调事物发展既受内部因素的驱动,也受外部条件的制约。
这些核心观点、规律和范畴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框架,指导着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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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三种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种规律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分别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1.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无论在什么领域,任何事物以及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
而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涵可大致概括为,矛盾的三对特性四大理论:即: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的不平衡性,即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唯物辩证法的量变质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二。
它揭示了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以及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
这一规律,提供了事物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的观察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结果,但量变不因质变而停止。
3.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哲学的基本规律之一。
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
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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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政治马原唯物辩证法的3大规律分析
考研政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唯物辩证法有三大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体现这三大规律,三大规律是从不同角度揭示万事万物的发展的。
下面,文都考研政治辅导老师就给各位考生分析一下这三大规律的关系和考试侧重,希望能给各位考生的复习提供些许帮助。
三大规律的排列顺序其实是演绎了人类认识发展的过程其实是由外到内的。
三大规律怎么演绎了人类对事物发展的认识:第一个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从外在的形式和状态上告诉我们任何发展的形式、形态都只有两种:量变和质变。
事物总是从量变到质变,又到新的量变。
对立统一规律深入到内在的动力源泉,告诉我们引起事物发展变化的力量源泉是内部矛盾。
事物内部的两个对立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最终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又告诉我们,内部矛盾引起事物发展的时候是由内部矛盾中的否定因素引起的。
而否定引起事物发展要经历两次否定,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在不断的否定“扬弃”中,总方向是前进的,具体的道路是曲折的。
这就说明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从形式形态到动力源泉,再到方向道路,达到对事物发展的完整认识。
我们来总结一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第三,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这三句话是单选题的考点。
下面,文都考研政治辅导老师再来给大家讲讲这三大规律的地位和考查方式。
质量互变规律,从2010年考研改革以来,已经考过4次了,都是选择题。
对立统一规律几乎年年都考,不是选择题就是材料分析题。
毋庸置疑,对立统一规律是考生复习的重中之重。
否定之否定规律还是在2010年考研改革前出过两次选择题,近几年没考过。
但是那也不代表各位考生可以忽略否定之否定规律。
出题少与考点本身难于理解有关系。
否定之否定规律属于各位考生复习的难点所在。
这样,我们就很好地把握了三大规律的命题方式和规律,以及它们各自在考研政治复习中的地位。
明确了这个问题,各位考生就有的放矢地着手复习这三大规律吧。
祝各位考试学习愉快!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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