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重建
刍议犯罪现场重建的价值
刍议犯罪现场重建的价值作者:张吉于鹏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18期摘要:随着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犯罪现场重建的应用对于我国现场勘查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相比我们传统的现场分析技术有明显的优势,虽然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并且它具有自身的局限性,全面普及还面临许多困难,但经过我们对其不断的深入学习,结合我国自身所具有的特点,一定会强化与完善我们的现有的现场分析技术,最终成为符合我们国情需要的一项重要的理论与实战工具。
关键词:犯罪现场重建;价值1前言对于犯罪现场重建理论,在国内外都有很多解释和阐述,犯罪现场重建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引进而来,美国犯罪现场重建协会将犯罪现场重建定义为:“犯罪现场重建就是指运用科学方法、物证、合理的逻辑推论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获得对一系列犯罪情况的明确认识。
“犯罪现场重建是指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状态的分析及物证的实验室检验来确定或者排除在犯罪现场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过程。
”素有“现场重建之王”美籍华裔法庭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将犯罪现场重建这样定义。
2犯罪现场重建的意义价值2.1犯罪现场重建技术将提升犯罪现场勘查效果从李昌钰博士对于犯罪现场重建的定义中看出,李博士立足于现场痕迹物证,注重痕迹物证的位置状态等的分析和科学实验室的检验。
也就是说,在犯罪现场重建之前,痕迹物证是走在重建之前的,而痕迹物证是需要现场勘查中仔细寻找发现的,就如李昌钰博士曾对犯罪现场重建比作拼图的比喻一样,现场勘查所发现的种种痕迹物证,就是那一片片独立的拼图,只有拼图找到了,才能有效的把整个现场重新拼起来。
案件的犯罪过程重现才得以完成。
这就要求技术人员要及时准确的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一切与犯罪有关的物证,要兢兢业业,不能放过任何与犯罪有关的细节物证,而阻碍了下一步的犯罪现场重建工作。
所以必须要以犯罪现场重建的角度去知道现场勘查工作,做系统性和关联性的勘查,要求勘查人员在勘查中以犯罪现场重建为标尺,进一步提升犯罪现场勘查的质量,为犯罪现场重建做好第一步服务工作。
对犯罪现场重建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对犯罪现场重建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犯罪现场重建是刑事侦查中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旨在通过还原案发现场的实际情况,帮助警方了解犯罪发生的经过,并为案件侦破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
本文将探讨犯罪现场重建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应用,以及相关研究的进展和展望。
一、犯罪现场重建的理论基础犯罪现场重建依赖于多个学科的理论支持,包括物理学、生物学、化学、心理学等。
其中,物理学是犯罪现场重建的基础,通过物理学原理解释和模拟犯罪事件发生过程中的物理情况,如物体的运动轨迹、血迹的飞溅、弹道轨迹等。
生物学和化学学科在犯罪现场重建中主要负责分析和鉴定相关的生物和化学证据,如指纹、DNA、毒物等。
心理学则通过分析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推断犯罪的动机和作案手法。
二、犯罪现场重建的实践应用1. 证人询问与现场勘查:犯罪现场重建的第一步是通过证人询问和现场勘查,了解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目击者的描述等关键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辅助侦查人员重建案发时的情景,推断犯罪者的行动轨迹和作案手段。
2. 物证分析与实验重现:在犯罪现场重建的过程中,物证分析和实验重现是十分重要的步骤。
通过对现场收集到的物证进行分析和鉴定,确定物证的来源和潜在价值。
同时,通过实验手段重现可能的犯罪经过,验证推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模拟软件与虚拟现实技术:随着计算机科学的发展,一些犯罪现场重建专用的模拟软件和虚拟现实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这些工具可以模拟犯罪现场的三维空间,帮助侦查人员更直观地了解犯罪现场的结构和布局。
4. 辅助决策与法庭呈现:犯罪现场重建的结果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为刑事审判提供参考。
同时,犯罪现场重建的结论也可以作为侦查决策的依据,帮助警方制定更合理有效的侦破方案。
三、对犯罪现场重建的研究进展和展望近年来,犯罪现场重建得到了学界和警界的广泛关注,并且在不断取得新的研究进展。
一方面,通过引入更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犯罪学理论,犯罪现场重建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得到了提升。
犯罪现场重建
犯罪现场重建作者:唐景亮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5期摘要:所谓犯罪现场重建,是指对犯罪现场形态、物证的位置和状态以及实验室检验结果的分析,确定犯罪现场上是否发生特定的事件和行为的整个过程。
犯罪现场重建不仅包括科学的现场分析、现场形态证据和物证检验结果的解释,而且包括对相关信息的系统性研究和整个事件的逻辑性表述。
关键词:血痕;血迹形态分析;现场勘验中图分类号:D91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4-0152-02作者简介:唐景亮(1986-),男,大学本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侦查学专业。
犯罪现场血迹形态分析是犯罪现场重建的重要技术内容之一。
犯罪现场上由于犯罪行为形成的血迹形态可以真实地反映案件情况,通过对犯罪现场遗留的血迹形态痕迹分析和鉴定,可以局部或完整地再现案件的具体细节和过程,在侦破案件中能够起到其他物证不能代替的作用。
一、犯罪现场重要性为了确定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侦查人员需要甄别犯罪现场和现场物证的各种可能性,事实证明,这种方法通常颇具成效。
重建犯罪活动的潜在要求是侦查人员确保犯罪现场完整性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们应当认识到,犯罪现场重建不同于“现场再现”(re-enactment)、“现场复原(re-recreation)或者“犯罪人特征分析”(criminal profiling)。
一般而言,所谓现场再现,是指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目击证人或者其他人员根据自己对犯罪的了解,重证据以形成犯罪现场和物证的犯罪活动。
现场复原是指通过原始的现场笔录将相关的物体或者行为结果还原到犯罪现场。
犯罪人特征分析建立在针对犯罪现场的心理分析和统计分析基础之上,用以确定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的一般特征。
上述各种分析结果都可能对刑事侦查工作的相关层面提供积极地帮助。
然而,它们很少能够对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直接的帮助。
现场重建的基础包括:针对犯罪现场的观察能力、检验物证的科学技能以及表述案件情况的逻辑方法。
第三讲 犯罪心理刻画与犯罪现场重建(犯罪人特征描述技术-----画像技术
看犯罪心理第一季4 FBI,BAU
犯罪现场重建- (现场勘查、现场访问、缉捕)--心理
分析: 年龄-职业--行为习惯--和指向心理分析---
推论与分析科学只有在长期而耐心的研究下 才能获得,而人类的生命不够长到追求完善的地步。 在转而注意事物最困难的精神层面之前,追求者应 先从较熟悉的基本问题着手。碰到另一个人时,先 学习由一眼中就能辨识这人的过去,以及这人的职 业。这样的练习虽然看起来很无聊,但它能加强观 察能力,以及教人由哪里着手观察及观察些什么。 由一个人的手指甲、大衣袖子、鞋子、裤管膝部、 食指及拇指上硬化的皮肤、表情、袖口-------— 由每一件这些细节,都可以清楚地看出一个人的职 业。所有这些事合起来如果还不能启发一个有能力 的查究者,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炸弹狂;全
案例1
案例2
画像的步骤 案例二: 某学校两位教授被杀的案件90年代
内容
一、犯罪心理画像
二、犯罪现场重建(再现) 三、如何刻画?
一、犯罪心理画像
犯罪人特征剖析(criminal profiling,or offender profiling)是一个引进的术语,除了本文所用的译法外, 到目前为止还有数种译法。 犯罪心理画像 犯罪心理刻画 犯罪特征(侧写)描述、轮廓描述 犯罪人心理特征描述 地理描述
国外犯罪人特征剖析技术的具体方法
(一)FBI犯罪现场分析法(crime scene analysis) 1.输入阶段 2.决策过程模型 3.犯罪评估 4.剖析阶段 5.犯罪侦查 6.逮捕阶段
(二)戴维· 肯特(David Canter)的侦查心理学 (investigative psychology) 1.人际关系的一致性。 2.时空的重要性。 3.犯罪人特征。 4.犯罪生涯。 5. 法庭科学意识。
浅谈犯罪现场重建
法律经纬法制博览2019年02月(上)浅谈犯罪现场重建江克杰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207摘要:犯罪现场重建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自由裁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刑事诉讼的自由裁量上有犯罪现场重建有助于检察官和法官对案件进行判断,在定罪量刑上裁量将更加准确。
犯罪现场重建不仅需要公安技术人员的鉴定技术做支撑,而且需要介入司法鉴定机构的协助。
对犯罪现场的物质交换进行还原,让犯罪现实重新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打击犯罪嫌疑人,同时也可以还无罪的嫌疑人清白。
犯罪现场重建和定罪裁量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不能让两者分割开来考虑。
只有把握好两者,才能有助于案件的公平正义。
所以对于犯罪现场重建和自由裁量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关键词:犯罪现场;自由裁量;刑事诉讼中图分类号:D91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4-0239-01作者简介:江克杰(1989-),男,汉族,福建福清人,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
现场重建需要众多的学科和先进的科技手段来对现场进行还原从而对现场进行还原揭示案件的真相,犯罪现场重建需要深厚的科学以及理论做支撑。
犯罪现场的重建与再现与现场勘查及现场勘验息息相关,归根结底就是对证据的发现与采集。
只有在犯罪现场中获取证据才可以强有力的证明公安机关在犯罪侦察中锁定可疑对象之罪,并且判断罪与非罪防止冤假错案,才能真正做到对无罪者罚,对有罪之人必罚。
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物证技术、法庭科学的不断进步以及刑事侦查时间的努力而壮大。
在新形势下的犯罪需要先进的科学技术、物证技术、法庭科学来对犯罪现场重建、公安机关破案、检察机关逮捕起诉、审判机关审判服务。
20世纪初法国侦查学家、法庭科学家艾德蒙·洛卡德博士提出的“物质交换原理”是各国普遍公认的侦查学与法庭科学的著名理论。
但首先将现代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引入侦查实践活动的,应该是法国人阿方斯·贝蒂隆,贝蒂隆把他的父亲常常用于整理骨骼的测量方法适用于活人,提出了人体测量法,并以此建立一个记录系统,存在警局档案里[1],形成有关犯罪资料库。
试析犯罪现场重建
内容摘要:论文摘要“犯罪现场重建”,作为侦查学中现场勘查一个新的研究理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逐渐受到各国侦查学界的重视,我国的侦查学界也逐渐对其进行研究分析,有不少专家学者的著作中均有犯罪现场重建的相关内容。
在实践中,公安部门的侦查人员也在一些案件的侦办过程中运用到了现代犯罪现场重建的方法,并成功地侦破一些大案,但具体的现场重建的方法有哪些,如何在犯罪现场勘查中应用等等,这些问题对于我们的侦查人员而言还是很模糊的,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探索、研究、分析。
论文关键词现场勘查犯罪现场重建侦查一、犯罪现场重建的概念为了让使犯罪现场重建更适合于我国国情,我们认为应将犯罪现场重建定义为:基于侦查人员对现场痕迹、物证的位置、状态及相互关系的考察分析,以及对物证的实验室检验结论和其他信息的利用,结合所获得的相关客观事实,合乎逻辑地以抽象、形象或实物模拟的方式,重新构筑犯罪现场所发生的犯罪内容和犯罪过程,并探明与之相关的犯罪行为人的个人特点和条件的一项侦查活动。
当然,这并不是指对犯罪行为和犯罪过程的全部细节与事实进行再现,而是最大限度地将接近案件客观事实的犯罪行为、犯罪过程进行呈现和演示。
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现场重建的含义:(一)犯罪现场重建是由侦查人员主导的专门性活动我国实行的是职权主义侦查模式,只有侦查机关才享有侦查权,因此,只有侦查人员才有权进行犯罪现场重建。
但也并非所有的侦查人员都可以进行犯罪现场重建,只有那些负责本案侦查工作并且具有一定侦查理论知识、经验丰富的侦查人员才可以胜任此项工作。
(二)犯罪现场重建是在现场痕迹、物证状态、位置及相互联系的分析研究基础上进行的犯罪现场重建是通过对现场痕迹、物证状态、位置及相互联系的观察,结合现代化科技手段对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研究,最终实现对犯罪行为的认知。
(三)犯罪现场重建的目的是认知案件形成过程和犯罪行为只有掌握了案件形成过程和犯罪行为,才能进一步查明案件的形成原因,确定案件性质,分析犯罪行为人。
3D_技术在犯罪现场重建中的应用
2023 年第 6 期
3D 技术在犯罪现场重建中的应用
陈 旭 1,张作山 1,张绍清 2
(1.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3;2. 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云南 昆明 650228)
摘 要:命案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和固定至关重要,记录和精准还原犯罪现场是刑事技术人员的核心工作, 现阶段对现场采用的图像和记录数据形式,在刻画犯罪过程空间上存在局限性,物证形态、种类、位置、数量 等与实际存在较大的偏差。3D 现场重建技术可精准、立体化还原犯罪现场并辅助作案过程分析。为未到犯罪现 场的人员简便、直观、准确地提供逼真案件现场,如弹道、尸体位置、血迹分布、作案过程、工具等重要信息。 运用 Blender 等软件灵活、便捷地重建模拟犯罪现场,可为迅速明确侦查方向、案情分析、物证标注保存等提供 技术支持。 关键词:现场勘查;立体化;Blender;现场重建;3D 技术
Application of 3D Technology in Reconstruction of Crime Scene
Chen Xu 1, Zhang Zuoshan 1, Zhang Shaoqing 2 (1.Yunnan Police College, Kunming 650223, China; 2. Criminal Investigation Brigade of Yunnan Provincial Public Security
犯罪、犯罪调查和执法机构教育中的重要意义, 犯罪现场调查中正越来越多地使用 3D 技术来基
3D 数字化技术在各种环境中进一步呈现出作用, 于重建的现场数据分析案件,3D 重建技术被用
犯罪现场重建价值及相关概念辨析
件所付 出的成本 代价等等 。用 这种方式研 究重建 的犯 罪现
场, 观察 已知事实 , 心理学 原理 分析和 重建 与犯罪 现场 、 用
现场分析是现场勘 查活动 的一部分 ,其 主要 目的是汇
总现场勘 查情 况 , 分析研 究案情 。 定对现 场的处 理 ; 决 现场
1 犯罪 现场 重建 的价值
提 高侦查效 率和侦查质 量的有效 手段 就是犯罪 现场重 建, 其价值体 现在 以下几个 方面 : 11明确事件性质 . 立案侦查 的基础 是明确事件 性质 ,使 侦破工作具有 正 确 出发 点 并 取 得 有 益 效 果 。侦 查 人 员 需 要 细 致 全 面 地 对 事 件发生现场勘查 , 对大 量的现场痕迹 物证分析研究 , 才能决 定是否属 于刑事 侦查机关管辖 范围的犯罪 案件 ,如果属 于
分析的内容是对犯 罪行为的过程 的第一次推 理判断 。对 于 同一犯罪 现场 的现场分析 可能因为每 一次现场勘查 时的客
映 , 暴 露 在 犯 罪 过 程 及 结 果 中 , 通 过 一 定 的行 为 表 现 出 并 且
由于理论 界对犯罪现场 的概念不尽相 同 ,对现场勘查 的概念的界定也各 自不 同。比较公认 的说法是 , 现场勘 查是 对犯 罪现场进 行 的勘 验 、 检查 , 对象不仅 包括 人 , 其 也包 括 物, 比如痕迹检验 和现场访 问等 。其主体有侦查人 员 、 术 技
侦查人员需要继续 寻找 相关犯罪 信息 , 集犯罪证据 , 搜 通过
系列 的询问 、 问 、 查 、 讯 搜 检验 、 鉴定等等 工作 , 对犯 罪行 为的重 建过程进行 不断调整和修正。从系统学的观点出发 ,
犯罪现场重建
摘要:犯罪现场重建是基于对犯罪现场获得的各类形式的证据,结合所获取的相关客观事实,合乎逻辑地以抽象、形象或实物模拟的方式,重新构筑犯罪现场所发生的犯罪内容和犯罪过程,并探明与之相关的犯罪行为的个人特点和犯罪条件的侦查活动。
关键词:犯罪现场重建;方法;步骤说到“犯罪现场重建”这一名称,就要从美国“犯罪现场重建协会”(The Association for 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简称 ACSR)这一组织说起,因为“犯罪现场重建”名称就为“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翻译而来。
1991年,由美国俄克拉荷马州(Oklahoma)和德克萨斯州(Texas)的一些刑事专家发起成立了“犯罪现场重建协会”(即The Association for 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简称ACSR)。
该协会的宗旨是对犯罪现场重建理论进行系统研究,鼓励人们交流犯罪现场重建的信息和规程,探究方法,提高自身侦查技能,指导侦查人员更加合理地去宏观把握犯罪现场各要素及其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保护和收集证据,重建犯罪现场全过程。
目前,全世界越来越多的执法调查人员、法医专家和教师成为ACSR的会员。
他们从传统现场分析理论出发,经过分析探究,终于形成犯罪现场重建理论。
他们的理论研究和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为犯罪现场重建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犯罪重建理论一经产生,即在美国产生了巨大而且深远的影响。
不仅刑事侦查部门把它作为一种侦查的基本手段,司法部门也将其视为法庭上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方法,将重建结论作为提出控诉或辩护的重要事实依据。
如今,犯罪现场重建学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但是犯罪现场重建重建难度很大,理论尚不完善,仍存在着其独有的局限性。
但是只要有犯罪的存在,就有犯罪现场的存在,就有犯罪现场重建研究的价值,所以,必须抓住这一本质,不断发展完善犯罪现场重建理论,重现犯罪过程,揭露犯罪活动真相,认识犯罪本身,为预防犯罪,控制犯罪,打击犯罪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论犯罪现场重建
论犯罪现场重建作者:张羽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31期摘要“犯罪现场重建”,作为侦查学中现场勘查一个新的研究理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逐渐受到各国侦查学界的重视,我国的侦查学界也逐渐对其进行研究分析,有不少专家学者的著作中均有犯罪现场重建的相关内容。
在实践中,公安部门的侦查人员也在一些案件的侦办过程中运用到了现代犯罪现场重建的方法,并成功地侦破一些大案,但具体的现场重建的方法有哪些,如何在犯罪现场勘查中应用等等,这些问题对于我们的侦查人员而言还是很模糊的,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探索、研究、分析。
关键词现场勘查犯罪现场重建侦查作者简介:张羽,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1-100-02一、犯罪现场重建的概念“犯罪现场重建”一词系舶来品,最早出现在美国犯罪现场重建协会(The Association for 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中的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
意指运用科学方法、物证和演绎推理,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获得围绕犯罪的一系列事件的明晰认识。
(Theuse of scientific methods,physical evidence.Deductive reasoning.And t11eir interrelationships to gain explicit knowledge of the series of events that surround the commission ofa crime.)美国是世界上运用犯罪现场重建较早、较有成效的国家。
侦查人员和物证鉴识人员在犯罪现场重建、犯罪剖绘、现场分析三者理论的基础上,在20世纪90年代初逐步形成了犯罪现场重建理论并对其予以应用。
①1991年,美国犯罪现场重建协会成立,目前,已有来自美国各地和越来越多其他国家的约555名执法调查人员、法医专家和教师成为ACSR的会员,其专门对犯罪现场重建进行研究,逐步实现对犯罪现场的全面认识。
如何应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
如何应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是刑事案件侦破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能提供重要的物证和线索,为案件定性和犯罪嫌疑人的追捕提供实质性的支持。
然而,在进行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时,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和方法,以确保勘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文将介绍如何应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以帮助相关人员提高办案水平和成果。
一、认真准备在进行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获取相关案件信息、对勘查人员进行培训、准备勘验工具和装备等。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才能在现场勘查中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二、细致勘查在开始犯罪现场勘查时,需要认真细致地勘查每一个细节。
首先,对现场进行周密的搜索,包括为初步了解犯罪事实和分析案发过程提供依据的勘查。
其次,对现场进行技术性勘查,如指纹、足迹、物证等。
这需要运用专业设备和技术手段,如激光测量、指纹识别等,以确保勘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现场重建现场重建是在犯罪现场勘查的基础上,通过模拟重现案发经过和犯罪过程,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线索。
这需要依靠科学的方法和准确的推理,以还原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
在进行现场重建时,需要结合勘查和侦查工作的成果,进行合理的假设和推断,并进行有效的现场实验和模拟。
这有助于确定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行为轨迹、死亡原因等重要细节,从而为案件的进一步侦破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四、采集与保护物证在犯罪现场勘查和重建中,物证的采集和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物证能够提供直接或间接的证据,对案件的定性和嫌疑人的追踪起着重要作用。
在采集物证时,需要注意保持现场的完整性和原始状态,使用正确的采集工具和方法,避免人为破坏。
采集到的物证应尽快送往相应的实验室进行鉴定和分析,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团队合作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需要多人合作完成,每个人员在勘查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因此,团队合作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重要。
在勘查过程中,需要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相互协调配合。
犯罪现场重建
犯罪现场重建(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是指基于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状态及其相互关系的考察分析,以及对物证的实验室检验结论的利用,结合所获取的相关客观事实,合乎逻辑地以抽象、形象或实物模拟的方式,重新构筑犯罪现场所发生的犯罪内容和犯罪过程,并探明与之相关的犯罪行为人的个人特点和犯罪条件的侦查活动。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一)因果关系的理论意义在司法考试中,因果关系是重要考点。
理解因果关系,首先要理解因果关系判断本身在刑法理论中的意义。
1.影响罪数认定。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表明该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属于同一个案件,成立一罪;否则,该行为与危害结果可能属于两个案件。
2.影响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定。
在故意犯罪中,如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则成立既遂。
3.影响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的判定。
在我国刑法中,所有过失行为要成立犯罪,必须导致特定实害结果,即要求过失行为与特定实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过失行为就不能成立犯罪。
4.影响结果加重犯的认定。
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才能认定结果加重犯。
(二)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特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的共性:1.客观性:因果关系的有无,只能依据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判断,不依人的意志而转移。
例如,甲交通肇事当场撞死被害人乙,甲随之逃逸,甲主观上一直以为是自己的逃逸行为导致乙没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尽管甲认为自己的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在客观上死亡的原因却是之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所以甲的行为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情形。
再如,张某杀害甲,甲受伤后去医院治疗,当晚乙放火烧毁医院,把住院治疗的甲烧死。
张某不知道这一事实,一直认为是自己杀死了甲。
张某只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浅谈犯罪现场重建
浅 谈犯 罪现场重建
林 波 ’ 崔 志岗
( i 、 广 州市公安局 天河区分局刑警 大队 , 广东 广州 5 1 0 0 0 0 2 、 深圳 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警 大队, 广 东 深圳 5 1 8 0 0 0 )
摘
要: 所谓犯 罪现 场重建, 是指侦查主体根据犯 罪现 场勘 查收集的相关信息 , 运用逻辑 思维方法对犯 罪现场构成要 素进行的虚拟
性 再 现 活 动 。 具体 谈 谈 , 犯 罪现 场 重建 。 关键 词: 犯罪现 场 ; 重建 ; 分析
1现场重建方法研究的现状及 其意义 对案件事实 即犯罪分子在犯 罪现场实施犯罪的情况 , 科学 、 大胆 、 客 所谓犯罪现场重建 , 是指侦查主体根据犯罪现场勘查 收集 的相 观地进行推理 、 假设 , 虚拟显现犯 罪过程 。 3 通 过现 场 分 析 达 到 现 场 重 建 关信息 , 运用逻辑思维方法对犯罪 现场构成要素进行 的虚拟性再现 活动 。 埃德 蒙 ・ 洛卡尔( E d m o n d L o c a r d ) 博士一鸣惊人 , 于2 0 世 纪早 3 . 1分析研 究犯 罪行 为 期指出 : 一旦两个物体相接触 , 其间必将发生物 质交换 。 洛卡尔物质 犯罪行为 的分析 ,是案情分 析的基础 。3 . 1 . 1分析判断作案 时 交换定律 的提出 , 为犯罪 现场重建提供 了理 论基础 , 学术界 一致认 间 : ( 1 ) 访 问对象 的陈述 ; ( 2 ) 现场上能表 明时间的物 品状 态 ; ( 3 ) 现 为该 定律 奠定 了刑事技术科学 的基石 。 洛卡尔定 律除了用 于确定犯 场上 的物品变化状况 ; ( 4 ) 痕迹 的新鲜程度 ; ( 5 ) 尸体现象 和验尸结 罪分子与现场环境 、 物体 和受害人之 间的接 触关系外 , 还 可确定与 论 ; ( 6 ) 被害人的生活习惯 ; ( 7 ) 现场实验情况。3 . I . 2分析判断作案 其他 特殊 物体之 间的接触关系 。 而现场重建作为一个概念被 明确提 地点。( 1 ) 判断正在勘验 的现场是否为作案 的原始现场 ; ( 2 ) 判 断正 出, 大约是在 2 0世纪 9 0年代 的美 国。 在西方发达 国家 , 警察部 门中 在勘验的现场与犯罪活动有何联系 。3 . 1 - 3分析判 断作案工具 。( 1 ) 般 设有专 门的现场勘查部门 和专 门的人 员 , 严 格来说 , 这 些人 员 根据现场遗留的工具痕迹分 析 ; ( 2 )根据有关损伤情况分析作案 的 是警官而不是我们所理解的从事检验鉴定 的技术人员 , 他们的主要 凶器 ; ( 3 ) 根据 现场遗 留的工具 、 凶器 的碎 片以及包装 物 、 擦拭 物等 任务是勘查现场和提取物证。警察部 门中的技术人员 , 是专门从事 甄别作案工具 的种类 ; ( 4 )根 据现场犯 罪痕迹内外的各种微量物质 某项专业检验鉴定 的专业人 员 , 他们 的主要任 务是 检验物证而不是 分析。3 . 1 . 4分析判断作案手段及方法 。( 1 ) 预备犯罪手段 。如事先 勘查现场 。在我国 , 一直 以来现场勘查 和检验鉴定 是由同样 的人员 潜伏 , 事先踩点 , 配制或窃取钥匙 , 探获保 险箱密码 , 预启 门窗 , 事先 来完成 , 即我们 的刑事技术人员 。而 我国现场 勘查 工作 主要 存在三 设圈套调离事 主离开现场等等 ; ( 2 ) 侵入现场手段 。 如撞 门、 踹门 、 撬 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 侦技 ” 分离。 侦查人员不进现场 、 技术人 门、 溜 门、 等人室 , 气 窗钻入 , 挖洞侵入 , 爬墙 或借 物越墙侵入 ; ( 3 ) 破 员不 懂侦查 , 两 者不 能珠 连壁 合 , 现场 勘查 的应 有效果 被人为 “ 打 锁手段 。 如 硬物击锁 , 锯断锁梁 , 拨弹开锁 , 钻锁芯 , 用腐蚀剂腐蚀锁 折” ( 天河在这方面近年 开始有所改善 ) 。二是“ 人机 ” 分离。应该说 , 芯, 万能钥 匙开锁等等 ; ( 4 ) 暴力 、 胁迫手段 。 如持枪 、 刀、 棍、 爆 炸物 、 近些年来 , 引进 、 添置 的设备数量不少 , 价值不菲 , 但 效益并不明显 , 点火物等 ; ( 5 ) 徒手手段。 如扼颈 、 捂堵鼻嘴 、 踢打 、 由高处推下等等 ; 问题在 于硬件 上去 了 , 而技术人员 的知识 、 技能、 观念没有上 去 , 甚 ( 6 ) 伪装手段 。如蒙面 、 戴假面具 、 装扮异性 、 带手套 、 换鞋 等等 ; ( 7 ) 至是有钱买 马 , 无钱 配鞍 , 出现“ 硬件 不硬 , 软件太软 ” 的现状 , 造成 灭迹手段 。 如在现场上撒粉 , 扫地 , 用拖把或其它物擦地 , 用水 冲洗 , 大量技术设备实际上 的闲置与浪费。三是理念滞后 。主要表 现是勘 放火 , 碎尸 等等 ; ( 8 ) 欺骗手段。 如假 冒身份 、 订假合同 , 以假充真 , 以 查人 员纯技术观念较重 , 侦查意识不强 , 就痕迹论痕迹 , 不能依据现 金钱 、 名利 、 色情勾引 等等 ; ( 9 ) 逃离现场 手段 。如越墙 、 开 门等等 ; 场实 际及客观态势对犯罪及其过程进行合乎逻辑的分析 、判 断、 推 ( 1 0 ) 伪造手段。 如制版 、 描绘 、 复印 、 涂改 、 模仿等等 。 3 . 1 . 5分析判断 理, 以期 进一步挖掘一般 条件下难 以发 现的证据 , 科学合理 地释疑 犯罪 的 目的和动机 。( 1 ) 根据被害人生 活作 风 、 人 际关 系 、 经济 、 债 解惑 , 穷尽各种可能并 突出最大 可能的侦查途 径。也就是说技术人 务 、 恋爱 、 婚姻 等情况来分析 , 即根据 因果关系来分析 ; ( 2 ) 从作案 的 员 只能谈技术 A B C, 而不 能谈 侦查一二三 , 不能科学地 进行 现场重 中心 目标 、 目的物及产生的后果来判断 ; ( 3 ) 从作案 的手法 和在现场 建, 更加有效 地服 务侦查 , 指导破案。犯罪现场重建的意义 。一是有 上的活动过程 去判断 ; ( 4 ) 根据被 害人 、 事主 、 知情 人提供 的情况来 利 于甄别证人证言 。当遇到相互 冲突的证人证言时 , 犯 罪现场重建 分析。3 . 1 . 6 分析判 断行为人在现场活动的过程 。( 1 ) 通过现场态势 可 以提供更为客观 的依据 ; 当遇有报假案 , 或被害人 、 犯罪嫌疑人作 来分析 ; ( 2 ) 现 场痕迹 、 物品的分布状况 ; ( 3 ) 各种反常现 象和伪装 、 虚假 的陈述( 供述 ) 时, 犯罪现场重建就可揭示 出矛盾之所在。二是 伪造迹象 ; ( 4 ) 对尸体 、 痕迹 物证 的检验 、 鉴定 。 有利于确认案件真实。当缺少证人证言时 , 犯 罪现场重 建还 可以用 3 - 2分析案 ( 事) 件性质 来探究 、 确认犯罪现场 的真实情况。 三是可 以进一步挖掘 现场 , 开辟 3 . 2 . 1根据现场 的具体 环境 来分析 ; 3 . 2 . 2通过研究被侵 犯的对 新的证据来源。当我们在现场无所 作为时 , 现 场重建 可以提示 哪些 象 ( 人或物 ) 来分析作案动机 、 目的 , 从而推定案件性质 , 从被侵犯的 地方应该隐藏有尚未发现的证 据。四是可以突出最大的可能性 , 进 人或物来分析 , 如果是 杀人 、 劫持人质 、 爆炸、 放火等案件 , 则可从分 步推进侦查。当我们 面对多种 可能的侦查 途径无所适从时 , 现 场 析 因果关系人手 ; 3 . 2 . 3根据 事主 、 被 害人及其 亲属 、 知情人等提 供 重建就会提出最佳选 择。 的情况来分析研究 ; 3 . 2 . 4咨询具有专 门知识 的行家和专家。 2 怎 么 样 科 学 地 进 行 犯 罪 现场 重 建 3 . 3分析刻画犯罪嫌疑人 。 3 . 3 . 1分析犯罪嫌疑人 的人数 。 ( 1 ) 从 犯罪现场重建 的第一步是认识现场 。 这就要对犯罪现场进行仔 现场遗 留的痕迹 、 物证分析 ; ( 2 ) 从尸体伤 痕和体态 等分 析 ; ( 3 ) 从 作 细的专业性 的勘验 , 以获取 大量 的痕迹物证 , 同时还要 进行 深入 、 细 案手段 和特点分析 ; ( 4 ) 从失 物的数量 、 体积 、 重量及有无 运载工具 致的现场走访 , 以获取 大量的证人证 言、 包括被 害人 陈述 。 有条件 的 等分析 ; ( 5 ) 从 现场所处 的环境条 件分析 ; ( 6 ) 从 被害人 、 目击者提 供 案件还 可以获取犯罪嫌疑人 的供述 和辩解 。这一 点尤 为关键 , 许多 的情况分析。3 . 3 . 2分 析犯罪嫌疑人作案具备的条件 。( 1 ) 犯 罪动机 现场勘查人员 因为有 了口供 , 而常常忽视 对现场的仔细勘验 。似乎 特征条件 , 包括犯罪因素条件和犯罪 因果关系条件等。( 2 ) 作案特征 勘查现场 只是 为破 案而不是 为定 案服务 的。第 二步是检验 犯罪现 条件 , 包括 时空条件 、 知 情条件 、 技 能条件等 。( 3 ) 犯罪 物质特征 条 包括犯罪工具条 件 、 遗留物品条件 、 赃证物 品条件 、 外 貌特征条 场。 充分运用科学仪器设备和专业技能对已经发现 、 提取的痕迹 、 �
法医视角下的犯罪现场重建
山西 省 太谷 县公 安 局
周有岭
程 建 军
李建华
2 世 纪的今 天 ,人 民警察 执法为 民提到 了一 个新 的高 1 度, 加大命 案侦破 中的科技含量 , 已成为提升公安现场分析的 重要措施 。近年来 , 各省公安机 关相继提 出了“ 命案 必破” 的 要求 , 而法 医的现场勘查及重建正是提 高破案率 的重要手段 。 作为承担命案现场分 析的法医工作者 , 负的责任重大 。在 肩
猪 圈 内 挖 一 个坑 将 他 埋 掉 。
准备阶段 , 如踩点 、 准备工具 、 悉侵 害 目标 , 熟 选择实施犯罪 的
时 间 等 。 例 如 , 罪 人 害怕 暴 露 犯 罪 行 为或 者 企 图转 移 侦 查 犯
1 . 现 场 勘查 及 法 医鉴 定 情 况 : 警 后 , 局 组 织 刑 技 人 员 .2 2 接 我 在 张 × ×指 定 地 点挖 出一 具 白 骨 , 检 验 鉴 定 , 者 确 为 张 × 经 死
和 部 位 判 断 致 伤 物 的特 征 , 着 是 否 整 齐 判 断犯 罪 对 象 的 预 衣
记载 , 供诉 了在 2 0 年 ×月份一天 , ×县 ×镇 ×村 , ×× 01 在 张
到 其 三 叔 家 时 , 到 其 三 叔 站 在 窑 头 上 弓 着 身子 向前 探 枣 , 看 张
谋性手段 。②尸体姿态 : 能反映死者 临死 时基本情况或想 多 达到的 目的, 如求 生 、 躲避 、 防卫 、 反抗 等。③尸体现 象 : 现场
视线 , 而伪造尸体位置或进行抛尸。④尸体上的损伤痕迹 : 尸 体上的损伤 叮以反映出很 多有价值 的信息 , 反映出死亡原因 、
对犯罪现场重建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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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蕾官职业 学院学报 … … … -
J O U R H 儿O F G U l z H O U P O L l c I O f f I C 矾V O C A T I O N A L C O L L E G E
断 并 由此 对 案件 发 生 当时 现 场 情 况 进 行 推 演 的过 程l 】 ] 。这种 推 演要 求 所 依赖 的每一 个 环 节都 尽 可能 地 客观 ,能 够反 映 出事物 的真 实特 征 ,由此 及 彼 的 过 程应尽 可 能是 唯一 的 ,即必 须建 立在 一种 内在 的
全 过 程 ,涵盖 其全 部 的犯罪 特征 ,使 侦查 人 员在 主 观上 对犯罪 现 场形 成 的认识 更加 符合 犯 罪 的实际 , 从 而 接 近 真 实 的 模 仿 、再 现 ,获 取 和挖 掘 犯 罪 信
息 。犯罪现场是存储犯罪信息的载体 ,从犯罪现场 上得到的犯罪信息越多 ,侦查人员认识犯罪行为的 条件就越充分 ,证实犯 罪的证据就越全面 ,因此犯罪
犯 罪 现场 重建 过 程需 要 侦查人 员 运用 科学 的逻
辑 推理 的方法 ,针 对犯 罪现 场 中 的可疑 痕迹 、可 疑
犯 罪 物 品 、现 场 的整体 和局 部状 态 以及 被害人 、证 人 的陈述 等信 息进 行缜 密 的判 断和推 理 。只有 运 用 科 学 的手段 进行 研 究 ,犯罪 现场 重建 的结 果 才能 成 为破案 的依 据 ,成 为法庭 采 信 的证据 。
相互 的物质 交换 将 会 发生 l 3 ] 。通 过认 识 、记 录和 检 查 这种 证据 交换 的性 质和 范 围 ,就 可 以把犯罪 行 为
人 与特 定 的地点 、各 种证据 以及 被 害人联 系起 来 。 如果交换 的物 质被发 现 ,就 可以解 释为两种特定 的物 体之 间发生 了接触 ,根据实 际发生 的物质交换 的性质 和范 围 ,不仅 可以把犯罪行 为人 与特定 的现场部位 、 一 证据种类联系起来 ,还可以与特定 的行为联 系起来 。 i r d ( 三 )系统 论 和科 学的 逻辑推 理 是犯 罪现 场 重
李昌钰博士讲座──犯罪现场重建与调查
李昌钰博士讲座──犯罪现场重建与调查李昌钰博士讲座──犯罪现场重建与调查纽海芬大学首席教授、康州警政厅荣誉厅长---李昌钰先生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作了为期两天的演讲。
就现场重建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及如何重建现场?并对枪击案件的现场特征、血迹特征等相关方面作了详细报告。
一、破案是警察重要任务之一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民众一般只关心两件事情:社会治安问题和经济发展问题。
美国有许多城市就是因为治安问题,影响了经济发展,使原本一个充满生气的城市变成一座死城、废城。
社会治安是个非常重要问题,在美国每八十四个白人中就有一人有被杀的可能性;其它人种中包括亚裔人种中,每四十人中就有一人有被杀的可能性。
杀人案件发生后,对社会正常秩序震动巨大。
当地民众迫切希望公安人员能早日破案,能否破案成为社会大众评价警政部门做得对不对、好不好的一个重要标准。
在美国如果警察如果只是开罚单,破不了案,社会大众肯定会不满意。
美国警察有三大任务:预防、侦查、为民服务。
案件发生后,怎么侦查犯罪是警察的三大任务之一;如果警察能完成侦破案件的任务,民众就会满意。
犯罪侦查是警察的主要任务,对如何完成侦查犯罪的任务,国内外学者多有论述:如,主张建全基层警务;为人民服务,能够沟通警民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好的刑警必须有许多社会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全民警政;其次还要做好现场工作:保全现场、提取物证,现场勘查的能力就必须提高。
二、鉴识科学适用范围非常广泛二十一世纪办案模式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以前警察几乎能侦破任何案件,破案的方法就是搞刑讯。
有这么一个案件,只有一个犯罪人。
警察抓了一大批人,通过刑讯大家都招供了。
只有一名犯罪分子,却有八人招供。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前,美国也常用刑讯方式侦破案件,七十年代以后法律法律禁止用刑讯的方式破案。
(一)、鉴识科学在刑事领域的应用。
在七十年代以后,在美国主要是用以下三种方法破案:一是查明犯罪动机;二是查明犯人有没有犯罪的机会;三是查明犯罪人的手法。
对犯罪现场重建的认识
对犯罪现场重建的认识犯罪现场重建是指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状态的分析及物证的实验室检验来确定或者排除在犯罪现场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过程。
——李昌钰对于犯罪现场重建概念的论述, 国内外专家学者众说纷芸, 他们对犯罪现场重建理论的称谓和定义都有所不同, 所包含的内容也有或多或少的差异,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1.犯罪现场重建说。
犯罪现场重建就是指运用科学方法、物证、合理的逻辑推论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获得对一系列犯罪情况的明确认识。
他们注重的是科学方法的运用和合理严密的逻辑推理。
代表人物是“现场重建之王”之称的美籍华裔法庭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
2.犯罪现场再现说。
犯罪现场再现说以美国犯罪学家杰丽奇斯姆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中教授为代表。
美国犯罪学家杰丽奇斯姆认为:“犯罪再现是指对曾发生过的犯罪行为活动进行推断。
犯罪再现可以通过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幸存的被害人陈述或物证的检验和分析来完成的。
再现过程不是把犯罪现场简单的拼凑复原, 而是对犯罪行为过程进行重现。
”3.犯罪现场模拟说。
傅晓海教授认为案件现场反映出来的犯罪信息大都是支离破碎或残缺不全的, 对犯罪现场的模拟恢复也只能是不完整的、局部的和片断的,再现或重建犯罪现场的说法有些夸张, 他倾向于使用模拟来定义,并将犯罪现场模拟定义为是指刑侦专家充分收集犯罪现场犯罪信息, 建立在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 依照侦查需要, 对犯罪现场及其诸组成要素所进行的整体模糊恢复和虚拟重建的一种侦查实验。
他指出了现场的模糊恢复和虚拟重建这一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犯罪现场的认识都包含了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对物证痕迹的发现、提取、性质、成分、状态的分析和检验, 另一方面是运用思维的逻辑推理和分析判断、推测和假设物体位置、相互关系、行为的瞬间状态、情节片段、情节整体行为全程等。
所以, 无论是犯罪现场重建, 还是再现或是模拟, 都是对犯罪现场的正确认识, 只是各自认识的角度和重点突出不同,他们的本质都是相同的, 都是追求对犯罪行为的更加真切的认识, 其侧重和认识角度的不同更多的是源于对犯罪现场重建的基本内涵的把握的多少或者说是认为重建活动过程涵盖的内容程度问题。
犯罪现场重建对刑事侦查与刑事诉讼的影响
犯罪现场重建对刑事侦查与刑事诉讼的影响王国民朱桐辉*犯罪现场重建(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i]是美国现场勘查的方法和指导理念。
比照我国刑事侦查所应用的现场分析,它有不少值得借鉴之处。
可以预料,若对其借鉴和引进,能促进我国侦查水平现代化和法治化。
尤其在当前控辩式庭审以及证明责任机制完善带来的对警检工作要求逐步提高的背景下,现场重建的优势更值得关注。
一、什么是现场重建(一)由来与发展犯罪现场重建,也被称为犯罪再现、犯罪重建、现场重建。
它是指“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状态的分析及物证的实验室检验,从而确定或者排除在犯罪现场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过程”[ii]现场重建作为综合众多科学手段而揭示案件真相的方法体系,有深厚科学基础。
它随着近现代科学技术、物证技术、法庭科学的不断进步以及刑事侦查实践的努力而产生壮大。
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物证专家们改造和发展传统的现场分析,创立了现场重建。
但这一方法所依据的物质交换原理却早为人们发现和运用。
物质交换原理是由法国物证技术学家埃德蒙·卡洛德博士于20世纪初提出,它非常朴素但作用巨大。
根据物质交换原理,当人与其他物体或其他人发生接触时,他们之间必然出现物质交换。
通过寻找、记录和检验这种物质交换的证据和特征,就能发现某犯罪人是否与某现场、物证和受害人有关。
刑事科学家也认识到物质交换不仅能用于确定犯罪人与现场、物体和受害人关系,还能确定与某种特殊行为关系。
[iii]这其实就是逆向推理——通过结果找原因。
刑事科学家普遍接受物质交换原理,并认为它奠定了刑事科学基石。
[iv]物质交换原理对现场重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场重建之所以能进行,根本上讲,正是由于物质交换现象的存在。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刑事科学专家科克教授指出:“无论犯罪人在哪儿停留,无论他接触过什么,无论在现场遗留了什么,即便是无意识状态下的所作所为,现场物证都将会作为一名无言的证人目睹他所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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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
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场所。
统称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即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场所或地点,包括传统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和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发生地。
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发生地
FBI:犯罪现场构成五要素
1、抵达犯罪现场的路线
2、进入犯罪现场的入口
3、实施犯罪行为现场
4、逃离犯罪现场的出口
5、逃离犯罪现场的路线
问题:相关证据的固定?
犯罪现场的分类:
1.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以犯罪现场形成以后有无重大变化为标准。
对勘验的方式方法和对现场分析的准确性
现实中没有绝对的原始现场
2、主体现场与关联现场:现场在刑事案件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的分类
3、真实现场与伪造现场
4、室外现场和室内现场
5、其他现场分类
犯罪地点和犯罪人居住地的经验总结
如果杀人地点和抛尸地点不同,那么犯罪人通常居住在被害人被攻击的地区;如果杀人地点和抛尸地点相同,则犯罪人通常不是当地人。
一个靠近大路的犯罪现场往往预示着犯罪人可能不是那个地区的人;犯罪现场距主要公路超过一英里,则暗示着犯罪人可能是当地人。
一个被隐藏的尸体可能意味着犯罪人是地理稳定性的人;相反,一个未隐藏的尸体则暗示着犯罪人是暂住人口或是不关心警方是否发现被害人。
犯罪行为要素
犯罪现场中的行为要素是由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被害人的自救行为和知情人的知情行为构成,其中起决定和支配性作用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犯罪嫌疑人搜寻与攻击被害人的方法:
1、 寻找合适的被害人
2、 攻击方法
前者影响到与被害人相遇地点的选择,而后者对尸体的抛弃地点和释放被害人的地点有关。
犯罪的猎取类型取决于搜寻被害目标和攻击两个因素的组合。
刑事侦查的一般步骤
2017年3月8
期三
证人证言与“真实的谎言”
“证人个人的诚恳、诚实、以及证人对他在侦查和审判时所做的证言的责任感,并不能对事情起特殊作用,更不能起决定性作用。
最诚恳、最诚实的证人也时常陷入对真实情况的矛盾之中”
犯罪现场勘查的程序
1、
受理案件 2、
组织指挥 3、
犯罪现场保护与紧急措施 4、
犯罪现场访问 5、
实地勘验、检查 6、
犯罪现场分析 7、
结束勘察与立案
犯罪现场、犯罪信息与侦查行动
2017/3/15下午8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