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VOCs涂料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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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60°≥80
≤500g/L
聚氨酯底漆
≤570g/L
醇酸类涂料
≤450g/L
不饱和聚氨酯涂料
≤420g/L
属于低VOCs含量涂料,符合消费税免征税的要求即可。
光固化涂料
≤420g/L
船舶涂料
防污涂料
≤420g/L
≤460g/L
1)上海环保局2017年实施的船舶涂料VOC限值- DB 31/934-2015《船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0g/L
≤460g/L
双组分底漆
≤400g/L
≤420g/L
单组分面漆
≤420g/L
≤460g/L
双组分面漆
≤420g/L
≤460g/L
通用底漆/压载舱漆
≤325g/L
≤350g/L
车间底漆
≤620g/L
≤650g/L
其他涂料(如标示漆,特涂等)
≤500g/L
≤550g/L
卷材涂料
底漆
环氧底漆
2)“目前主流产品施工状态”VOCs含量是经过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得到的。
3)上述技术指标充分考虑了底漆、中涂、面漆和清漆的经济性、漆膜性能、客户施工工艺。
中涂
≤55%
≤540g/L
面漆
≤70%
≤550g/L
清漆
/
≤480g/L
农机涂料
底漆
≤45%
≤540g/L
农机涂料VOCs减排:底漆19.4%,中涂28%,面漆33.3%,清漆37.7%,平均减排29.6%。
PDVF清漆
≤620g/L
≤650g/L
工程机械涂料
工程机械涂料
底漆
≤45%
≤540g/L
工程机械涂料VOCs减排:底漆19.4%,中涂28%,面漆20.6%,清漆37.7%,平均减排26.4%。
1)《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列出了涂料罐内VOCs含量,我们选择三级水平作为“本定义出厂状态VOCs含量”参考依据。
中涂漆
≤540g/L
底色漆
≤420g/L
清漆
≤480g/L
面漆
≤420g/L
汽车塑料件涂料
底色漆
不建议设定限值
≤770g/L
GB2440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中的限值要求
色漆
≤770g/L
清漆
≤560g/L
轨道交通涂料
底漆
不建议设定限值
≤540g/L
DB11/ 1228-2015《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时段II指标要求
单组分底漆
不建议设定限值
≤500g/L
在现有水平基础上降低至500g/L,既考虑到推动技术又能满足市场需求.
1)建议以施工状态指标为测量依据;
2富锌涂料单独列出,符合产品特性;
3防火及特种涂料需制定符合目前产品技术水平标准。
单组分面漆
≤500g/L
双组份底漆(含锌)
≤420g/L
双组分涂料普遍采用政府收税标准420g/L,符合市场及政府的心理预期。
双组份底漆(非含锌)
≤500g/L
双组份中间漆
≤350g/L
双组份面漆
≤420g/L
防火涂料
≤350g/L
特种涂料(耐高温、耐化学品等
≤550g/L
低
主要产品类型
建议VOCs排放限值
数值依据
备注
出厂状态
使用状态
汽车涂料
汽车(轿车、卡车)原厂涂料
中涂
不建议设定限值
≤500g/L
根据T/CNCIA 01001-2016《汽车用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对固含的要求以及密度进行折算
底色漆
≤580g/L
面漆
≤550g/L
1K清漆
≤420g/L
巴士汽车原厂漆
底漆
不建议设定限值
≤540g/L
现有体系下降20%
中涂漆
≤540g/L
现有体系下降20%
底色漆
≤770g/L
保持现有体系水平
面漆
≤55 g/L
现有体系下降20%
清漆
≤540g/L
清漆≤420g/L
汽车修补漆
底漆
不建议设定限值
≤540g/L
DB11/ 1228-2015《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时段II指标要求
中涂
≤55%
≤540g/L
面漆
≤70%
≤550g/L
清漆
/
≤480g/L
大型机械涂料
底漆
≤45%
≤540g/L
大型机械涂料VOC减排:底漆19.4%,中涂28%,面漆33.3%,清漆37.7%,平均减排29.6%。
中涂
≤55%
≤540g/L
面漆
≤70%
≤550g/L
清漆
/
≤480g/L
工业防腐涂料
钢结构防腐涂料
≤600g/L
≤700g/L
建议对卷材涂料只管控出厂VOC含量,不需要管控施工状态的VOC含量,以避免重复监管。
各个国家对与卷材涂料相关的VOCs的管控,都是着力于卷材涂料应用时的末端治理。卷钢生产的废气收集效率很高,基本达到90%,甚至能达到95%以上,卷材涂料里的VOCs含量跟VOCs环境排放关系不大。
中涂
≤420g/L
底色漆
≤420g/L面漆≤420gFra bibliotekL清漆
≤480g/L
木器涂料
聚氨酯面漆
光泽60°<80
不建议设定限值
≤600g/L
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中的限值要求
1)出厂状态的定义不明确;
2)低VOCs含量涂料的限值应该低于现有行业水平,但高于未来绿色涂料标准限值,也就是介于行业强制性标准和绿色标准之间;
2)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征求意见稿);
3)韩国船舶涂装2015/2020年VOCs限值。
1)建议以出厂指标为依据,可操作性强;
2)此处的使用状态假设最大稀释剂添加量约为5%;
3)目前溶剂型无机硅酸锌车间底漆等技术还无法做到低VOCs化,水性化也存在问题。
不沾污涂料
≤300g/L
≤350g/L
单组分底漆
聚氨酯底漆
≤580g/L
≤600g/L
聚酯底漆
≤580g/L
≤650g/L
背漆
环氧背漆
≤600g/L
≤700g/L
聚酯背漆
≤500g/L
≤550g/L
面漆
聚酯面漆
≤550g/L
≤600g/L
PVDF面漆
≤620g/L
≤650g/L
清漆
聚酯清漆
≤550g/L
≤600g/L
环氧清漆
≤600g/L
≤700g/L
≤500g/L
聚氨酯底漆
≤570g/L
醇酸类涂料
≤450g/L
不饱和聚氨酯涂料
≤420g/L
属于低VOCs含量涂料,符合消费税免征税的要求即可。
光固化涂料
≤420g/L
船舶涂料
防污涂料
≤420g/L
≤460g/L
1)上海环保局2017年实施的船舶涂料VOC限值- DB 31/934-2015《船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0g/L
≤460g/L
双组分底漆
≤400g/L
≤420g/L
单组分面漆
≤420g/L
≤460g/L
双组分面漆
≤420g/L
≤460g/L
通用底漆/压载舱漆
≤325g/L
≤350g/L
车间底漆
≤620g/L
≤650g/L
其他涂料(如标示漆,特涂等)
≤500g/L
≤550g/L
卷材涂料
底漆
环氧底漆
2)“目前主流产品施工状态”VOCs含量是经过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得到的。
3)上述技术指标充分考虑了底漆、中涂、面漆和清漆的经济性、漆膜性能、客户施工工艺。
中涂
≤55%
≤540g/L
面漆
≤70%
≤550g/L
清漆
/
≤480g/L
农机涂料
底漆
≤45%
≤540g/L
农机涂料VOCs减排:底漆19.4%,中涂28%,面漆33.3%,清漆37.7%,平均减排29.6%。
PDVF清漆
≤620g/L
≤650g/L
工程机械涂料
工程机械涂料
底漆
≤45%
≤540g/L
工程机械涂料VOCs减排:底漆19.4%,中涂28%,面漆20.6%,清漆37.7%,平均减排26.4%。
1)《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列出了涂料罐内VOCs含量,我们选择三级水平作为“本定义出厂状态VOCs含量”参考依据。
中涂漆
≤540g/L
底色漆
≤420g/L
清漆
≤480g/L
面漆
≤420g/L
汽车塑料件涂料
底色漆
不建议设定限值
≤770g/L
GB2440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中的限值要求
色漆
≤770g/L
清漆
≤560g/L
轨道交通涂料
底漆
不建议设定限值
≤540g/L
DB11/ 1228-2015《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时段II指标要求
单组分底漆
不建议设定限值
≤500g/L
在现有水平基础上降低至500g/L,既考虑到推动技术又能满足市场需求.
1)建议以施工状态指标为测量依据;
2富锌涂料单独列出,符合产品特性;
3防火及特种涂料需制定符合目前产品技术水平标准。
单组分面漆
≤500g/L
双组份底漆(含锌)
≤420g/L
双组分涂料普遍采用政府收税标准420g/L,符合市场及政府的心理预期。
双组份底漆(非含锌)
≤500g/L
双组份中间漆
≤350g/L
双组份面漆
≤420g/L
防火涂料
≤350g/L
特种涂料(耐高温、耐化学品等
≤550g/L
低
主要产品类型
建议VOCs排放限值
数值依据
备注
出厂状态
使用状态
汽车涂料
汽车(轿车、卡车)原厂涂料
中涂
不建议设定限值
≤500g/L
根据T/CNCIA 01001-2016《汽车用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对固含的要求以及密度进行折算
底色漆
≤580g/L
面漆
≤550g/L
1K清漆
≤420g/L
巴士汽车原厂漆
底漆
不建议设定限值
≤540g/L
现有体系下降20%
中涂漆
≤540g/L
现有体系下降20%
底色漆
≤770g/L
保持现有体系水平
面漆
≤55 g/L
现有体系下降20%
清漆
≤540g/L
清漆≤420g/L
汽车修补漆
底漆
不建议设定限值
≤540g/L
DB11/ 1228-2015《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时段II指标要求
中涂
≤55%
≤540g/L
面漆
≤70%
≤550g/L
清漆
/
≤480g/L
大型机械涂料
底漆
≤45%
≤540g/L
大型机械涂料VOC减排:底漆19.4%,中涂28%,面漆33.3%,清漆37.7%,平均减排29.6%。
中涂
≤55%
≤540g/L
面漆
≤70%
≤550g/L
清漆
/
≤480g/L
工业防腐涂料
钢结构防腐涂料
≤600g/L
≤700g/L
建议对卷材涂料只管控出厂VOC含量,不需要管控施工状态的VOC含量,以避免重复监管。
各个国家对与卷材涂料相关的VOCs的管控,都是着力于卷材涂料应用时的末端治理。卷钢生产的废气收集效率很高,基本达到90%,甚至能达到95%以上,卷材涂料里的VOCs含量跟VOCs环境排放关系不大。
中涂
≤420g/L
底色漆
≤420g/L面漆≤420gFra bibliotekL清漆
≤480g/L
木器涂料
聚氨酯面漆
光泽60°<80
不建议设定限值
≤600g/L
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中的限值要求
1)出厂状态的定义不明确;
2)低VOCs含量涂料的限值应该低于现有行业水平,但高于未来绿色涂料标准限值,也就是介于行业强制性标准和绿色标准之间;
2)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征求意见稿);
3)韩国船舶涂装2015/2020年VOCs限值。
1)建议以出厂指标为依据,可操作性强;
2)此处的使用状态假设最大稀释剂添加量约为5%;
3)目前溶剂型无机硅酸锌车间底漆等技术还无法做到低VOCs化,水性化也存在问题。
不沾污涂料
≤300g/L
≤350g/L
单组分底漆
聚氨酯底漆
≤580g/L
≤600g/L
聚酯底漆
≤580g/L
≤650g/L
背漆
环氧背漆
≤600g/L
≤700g/L
聚酯背漆
≤500g/L
≤550g/L
面漆
聚酯面漆
≤550g/L
≤600g/L
PVDF面漆
≤620g/L
≤650g/L
清漆
聚酯清漆
≤550g/L
≤600g/L
环氧清漆
≤600g/L
≤700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