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演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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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注: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例:某工程基槽挖土方为1000m³,土方回填(夯实)后余土运出施工现场。求该工程弃土
运输工程量。(假设应扣除构件体积为200m³)
解:回填土工程量:V=1000-200=800m³
回填需用土方:V=800×1.15=920m³
余土运输工程量:V=1000-920=80m³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I>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
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 一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体积。挖桩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1。
六、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章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
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时,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体积时,按大开口挖土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
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6;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18。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例:人工挖单独地下室三类湿土,挖土深度3m,该工程采用桩基础。求基价。
解:套定额1-11H,基价=15.08×1.18×1.25=22.24元/m³
6.基槽、坑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的,均按一般土方套用定额。
八、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方定额已包括人机配合所需的人工,遇地下室底板下翻构件等部位的机械开挖时,下翻部分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如下翻部分实际采用人工施工时,套用人工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0.9,下翻开挖深度从地下室底板垫层底开始计算。
2.推土机、铲土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运距按斜坡长度乘以下表系数:
3.推土机、铲运机在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的挖土区施工时,推土机定额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定额乘以系数1.17。
4.挖掘机在有支撑的大型基坑内挖土,挖土深度在6m以内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挖土深度在6m以上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4,如发生土方翻运,不再另行计算。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工作时,定额乘以系数1.25,铺设垫板所增加的工料机械费用按每1000m³增加230元计算。
例:挖掘机在垫板上挖三类土基坑(含装车),土方含水率为28%,挖土深度为3.6m,该工程无单独降排水措施。求每立方米挖土基价。
解:套定额1-46H;基价=3.661×1.15×1.25+0.23=5.493元/m³
5.挖掘机挖含石子的粘质砂土按一、二类土定额计算;挖砂石按三类土定额计算;挖松散、风化的片岩、页岩或砂岩按四类土定额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推一、二类土乘以系数0.77。
6.本章中的机械土方作业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定额中已包括含水率在25%以内的土方所需增加的人工和机械;如含水率超过25%时,挖土定额乘以系数1.15;如含水率在40%以上时另行处理。机械运湿土,相应定额不乘系数。
7.机械推土或铲运土方,凡土壤中含石量大于30%或多年沉积的砂砾以及含泥砾层石质时,推土机套用机械明挖出渣定额,铲运机按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25。
九、石方:
1.同一石方,如其中一种类别岩石的最厚一层大于设计横断面的75%时,按最厚一层岩石类别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机械凿眼编制的,如用人工凿眼,费用仍按定额计算。
3.爆破定额已综合了不同阶段的高度、坡面、改炮、找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计算。
4.爆破定额是按火雷管爆破编制的,如使用其他炸药或其他引爆方法费用按实计算。
5.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积水除外)计算的,如带水爆破,所需的绝缘材料费用另行按实计算。
6.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以及申请爆破的手续费、安全保证费等,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7.基坑开挖深度以5m为准,深度超过5m,定额乘以系数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