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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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计量器具能够满足检测任务要求、不确定度已知、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计量器具的采购、贮存、使用、校准和报废等管理。计量器包括具有检验、测量和试验功能的工具、仪表和仪器。

3职责

质量检验部计量中心(计量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统一管理。

4工作流程

4.1采购

4.1.1分工

1)电工仪表、热力仪表、无线电类仪器、长度计量仪器、光学、生学、化学等计量器具、长度量具、量规、产品检验用的检具及电子衡器由计量部门负责采购。

2)机修用的检验工具(平板、平尺、角尺等)由设备部门采购。

4.1.2采购资料

1)采购资料应清楚说明对计量器具的要求,主要内容为:

a)计量器具名称、型号、等级、测量范围、准确度、精密度、分度值、生产厂家。

b)需特殊制作的计量器具应提供设计文件等。

c)计量器检定/校准所需要的“检定/校准规程”。

2)计量部门负责编制采购资料并与使用部门商定,报主管领导批准。

3)计量部门负责编制本年度专项仪器仪表采购计划(例如:技改措施、节能、环保、新产品度制、设备大修等)。而生产需要的仪器仪表,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并列入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由计量部门编制,部门领导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

准。年度内,因工作需要,须单项采购的计量器应履行同样审批手续。

4.1.3对生产厂的要求

1)计量器具生产厂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且在计量器上有明确标记。

2)计量器具的生产厂应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等。

3)对大型、贵重、进口的计量器,充分听取使用部门的意见并进行调研、询价、对比、分析,并报计量部门领导审核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订货。如需与生产厂进行技术理性谈判,应请作用单位人员参加,就计量器具的性能、质量、交货期、价格、保修、备件、供应培训等项达成协议,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签订正式合同。

4.2入库前验收

1)计量器到货后,采购单位应通知计量部门。部门派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入库。

2)自制专用量具及准确度样板必须经计量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供验收检测记录,由工艺部门签发合格证入库。

3)验收/检定依据:

a)有并的计量器检定规程。

b)图样或技术资料。

c)经过审批的验收/检定方法。

4)验收/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要办理有关退货、保修等手续。

4.3领用

1)计量器的领用单位对没有入库验收合格证的计量器具,须向计量部门报告。经过计量部门专业人员检定或验证并记帐后,可以使用。对超过校准周期的计量器具必须重新检定/校准,合格后发放使用。

2)仪器、仪表领用,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1000元以上,按固定资产办理手续),经本部门领导和财务部门审核。

3)除非新增领用,否则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或凭报废单换新。

4.4使用、维护和保养

1)根据产品技术要求和不验收规定合理地选择计量器具,做到既能满足测量任务,也不使测量能力过剩很多。应由工艺人员和计量员核算量具的工作能力指数Mcp值。

2)使用的计量器必须有合格证,标名有关的名称、编号和有效期等。

3)凡有操作规程的计量器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规定专人使用的计量器、必须由专人使用。

4)计量器具应处于所规定的使用环境条件。

5)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损坏计量器具。发现计量器有异常时,应通知计量部门。计量部门应对此及时处理。

6)精度高的计量器搬移原位置时,应由计量部门指导,以防准确度变化。搬移后要经过检定/校准合格后,继续使用。

7)计量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做到帐物一致和附件齐全。

4.5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修理

4.5.1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

1)计量部门编制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按计划提前15天通知使用部门按时送检。

2)对送检的计量器具进行外观检查,对损坏情况,如损坏零件或零件丢失,应认真记录。

3)计量检定/校准必须按检定/校准规程进行,填写检定/校准原始记录等。

4)对于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填写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证书,提供检定/校准合格标志。

5)检定校准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需办修理、降级或报废手续。并以“不合格量具通知单”形式,通知检验部门,以便评估所检结果的有效性。

6)对计量器基本和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由计量部门送具有高一级基准的上级计量部门定期校准。凡未经检定/校准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4.5.2自制计量器使用中检定

1)对工装检测用的自制计量器(专用量具、精密样板等),各使用部门在使用前15天送计量部门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2)对易变形、准确度高的专用量具,检定/校准日期为一年。超出一年者,使用前要进行复检。

3)计量部门根据图样和技术资料编制的关的检定/校准方法,经计量部门领导审批后执行。

4)检定/校准合格的自制计量器具,进行计量编号,填写有关记录卡片,并提供合格标志。

4.6定期检查

1)对于各工厂操作人员所需的计量器具,通常从工厂的工具室领用。

2)所领计量器必须与所加工或安装的工件有关,无关的计量器具不准许借用。用后的计量器具必须归还,且操作人员持有的计量器不能超过5件。

3)工具库管员对归还的计量器具进行零位的漏光、缺损和工作面状态检查。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计量部门处理。

4)计量部门应定期对各工厂工具库的计量器具进行抽查,抽查率为15%。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处理。

4.7降级使用和报废

1)对于经过处理不能达到原准确的计量器具,质检部计量中心根据检定规程和校准结果对此计量器具进行降级处理。降级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在校准证书和计量器具上注明计量器具的相应准确度等级。

2)对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由计量中心办理报废申请单,检修部门出具有关记录。报废申请单须经计量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需报计财部备案。批准后将实物退库并销帐。对非正常损坏计量器具,在查明原因后,可以办理有关手续将其报废。

5质量记录

1)报废申请单;

2)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3)计量器采购计划;

4)计量器借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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