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业务(软件)系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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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业务(软件)系统招标

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业务(软件)系统招标

项目需求

招标编号:X HGPC2010№002

集中采购机构: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〇年二月五日

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业务(软件)系统招标

一、商务要求

1、本次招标内容为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业务(软件)系统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范围应包含软件开发业务的企业。

(二)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三)投标人所投行政审批业务系统软件必须是自行研发的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品牌服务器产品的代理或经销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全新优质产品,并提供所有设备的附件、说明书和技术咨询。

5、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6、投标人在交货验收合格后,把详细的技术文档和操作说明书等全部技术资料移交采购人。

7、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用户单位签订。签订合同的同时,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签订保密安全协议书及保证所供应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承诺书。

8、投标人须有能力提供完善的软、硬件维护服务(包括技术人员及备品、备件方面等)。负责免费现场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直至掌握操作技术为止。

9、投标人要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并同意支付10万元监理费,签订监理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50%,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付款方式。

10、交货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1、交货期:系统需在2010年4月20日前开通试运行。

12、验收: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监理单位和采购人共同验收后签字确认。中标供应商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人/监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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