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最新销售电价表(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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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江苏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江苏用电阶梯收费标准江苏省电力公司自2015年起实施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旨在鼓励居民和企业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用电阶梯收费是指按照用电量大小不同,划分为不同的阶梯,每个阶梯对应不同的电价。

这一政策对于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浪费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江苏省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江苏省按照用电量分为四个阶梯,分别是0-220千瓦时、221-1020千瓦时、1021-3000千瓦时和3001千瓦时以上。

在这四个阶梯中,不同的用电量对应着不同的电价。

具体的电价标准如下:1. 0-220千瓦时,0.538元/千瓦时。

2. 221-1020千瓦时,0.575元/千瓦时。

3. 1021-3000千瓦时,0.617元/千瓦时。

4. 3001千瓦时以上,0.709元/千瓦时。

通过以上的电价标准,我们可以看出,用电量越大,对应的电价也越高。

这就意味着,如果我们能够节约用电,控制用电量在较低的阶梯内,就能够享受到较低的电价,从而减少用电成本。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江苏省用电阶梯收费政策的优势和意义。

首先,用电阶梯收费政策能够有效激励居民和企业节约用电。

由于电价与用电量挂钩,用户在使用电力时会更加注重节约用电,减少浪费,从而降低用电成本。

其次,这一政策也有利于平抑高耗能用户的用电成本。

对于大型企业或高耗能行业,由于用电量较大,其实际电费支出也会相对较高,这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而用电阶梯收费政策的实施,可以让这些企业更加注重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电成本,从而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用电阶梯收费政策需要用户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只有用户能够自觉节约用电,减少浪费,才能够真正实现用电成本的降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从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找到节约用电的方法,比如合理安排用电时间、购买节能电器设备等,为节约用电、保护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综上所述,江苏省用电阶梯收费标准的实施,对于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苏价工[2004]117号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苏价工[2004]117号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二○○四年四月一日苏价工[2004]117号)省电力公司,各市物价局:为缓解煤炭涨价等因素对电价的影响,调节电力供求。

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部分电厂的上网电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调整超发电量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价2分,即每千瓦时由0.22元调整到0.24元。

二、适当调整地方热电厂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价1分。

提价后,单机上网电价水平每千瓦时超过0.44元的,一律执行0.44元。

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各热电厂调价后的价格水平报省局备案。

三、有超发电量的省调地方电厂的上网电价不作调整,但其上网电量全部按我局核定的上网电价执行,原超发电量不再按超发电价的标准执行。

四、适当提高自备电厂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价2分,即自备电厂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由0.33元调整到0.35元。

五、进一步改进热电联产企业的热价管理。

为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兼顾生产、消费双方的利益,各地价格部门要进一步改进热价管理,实行煤、热价格联动,使热价能够及时反映煤价的变化。

六、电厂上网电价调整后,电网公司的销售电价暂不调整。

七、加强煤炭市场价格的监测和检查。

各级价格监测中心要密切关注当前煤炭市场生产、经营、价格、质量等变动情况,认真分析、预测煤炭价格走势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各级价格检查部门要加大煤炭市场的检查,严厉查处煤炭生产、运输市场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减少煤炭流通环节,减轻煤电企业的负担。

八、这次电价调整是我省为缓解当前煤、电供应紧张又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价格、供电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电价政策的顺利实施。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苏价工〔2006〕223号文附表2006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电价类别电度电价(元/千瓦时)基本电价1千伏以下1-10千伏35-110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居民生活0.5283 0.5183非居民照明0.890 0.875 0.860非普工业0.763 0.748 0.733其中:中小化肥0.370 0.355 0.340大工业0.562 0.547 0.532 0.517 33 23其中:1.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0.552 0.537 0.522 0.507 33 232.氯碱及电解铝0.544 0.529 0.514 0.499 33 233.中小化肥0.232 0.217 0.202 30 214.限制类高耗能行业0.582 0.567 0.552 0.537 33 235.淘汰类高耗能行业0.612 0.597 0.582 0.567 33 23农业生产0.440 0.430 0.415贫困县农业排灌0.294 0.292 0.288电价说明:一、上表中的“居民生活”电价类别,其执行范围是直接用于城镇或农村居民生活的用电。

凡是居民用户用于照明、取暖、烹饪、家用电器等方面,如照明用电、空调用电、热水器及一些应用于提高居民家庭生活质量等电器的用电,均按城镇居民生活电价计收电费。

纯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水泵、中央空调、楼道照明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根据江苏省电力工业局苏电用〔1999〕455号文精神,对地方政府所办福利院、敬老院等为老人提供休养场所的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工〔2004〕297号文的规定,为支持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县城以下(不含县城)的医院(不含院办的制药企业)用电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农村的医院、敬老院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6]124号)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6]124号)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6]124号)【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价工[2016]124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发布日期】2016.06.15【实施日期】2016.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6〕124号)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关于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化肥电价优惠等有关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6年4月20日起,取消化肥电价优惠,按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执行。

二、适当降低销售电价水平。

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73分。

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用电价格本次不调整。

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

三、以上电价调整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四、电价调整后,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加大上述电价政策的执行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政策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附件:1.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 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3. 江苏省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江苏省物价局2016年6月15日附件1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20-35千伏以下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 ...............................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 2.销售电价 .......................................2.1新疆 ..............................................2.2青海 ..............................................2.3甘肃 ..............................................2.4江苏 ..............................................2.5内蒙 ..............................................2.6安徽 ..............................................2.7山东 ..............................................2.8河南 ..............................................2.9江西 ..............................................2.10山西 .............................................2.11云南 .............................................2.12黑龙江 ...........................................2.13吉林 .............................................2.14辽宁 .............................................2.15天津 .............................................2.16河北 .............................................2.17陕西 .............................................2.18宁夏 .............................................2.19上海 .............................................2.20浙江 .............................................2.21福建 .............................................2.22湖北 .............................................2.23湖南 .............................................2.24四川 .............................................2.25重庆 .............................................2.26广西 .............................................2.27广东 .............................................2.28贵州 .............................................2.29海南 .............................................2.30北京 .............................................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江苏电价

江苏电价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8]221号
肥企业
生产用电、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3分钱,其他用电1.491分钱。

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水
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83分钱。

2、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
为城镇
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他用电0.6分钱。

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
加0.2分钱。

3、原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电解铝用电统一执行非优待大工业电价。

4、原非居民照明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并轨后统一改称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江苏省企业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8]221号
江苏省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8]221号
中电热锅炉(蓄冰制冷)部分的用电。

江苏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表
苏价工[2006] 223号。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分/kWh,如下表所示。

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江苏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徽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皖价商[2016]1号)。

2023南京电费收费标准(一览)

2023南京电费收费标准(一览)

2023南京电费收费标准2023南京电费收费标准(一览)2023年南京阶梯电价根据年用电量的不同,每度电的价格也是不同的,2023年南京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标准,每度电的价格也是不同的!具体南京电费收费标准详见正文。

2023南京阶梯电价标准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1-10千伏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0.5283 0.5183 2760千瓦时<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0.5783 0.5683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0.8283 0.81831、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标准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5183元/千瓦时。

2760千瓦时<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57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5683元/千瓦时.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8283元/千瓦时;1—10千瓦时电价为0.8183元/千瓦时。

2、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电价为0.54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5383元/千瓦时江苏居民用户电费交费周期江苏省居民用户交费一般分为单月和双月交费,交费月份可查看电费交费卡右上角“双月抄表”和“单月抄表”,交费时间一般为抄表后第3日起直至月末。

例如:居民客户5月3日抄表,5月6日-5月31日为正常缴费期,从6月1日开始产生违约金,从7月1日开始,可以实施停电,以此类推。

标准电费一般是多少钱一度?标准电费0.56~0.62元一度。

我国城市居民使用一度电的价格一般是在0.56-0.62元一度电左右。

如果说是工业用电,价格就稍微贵一些,一般工业用电价格为0.86~1.80元一度电。

另外,还有租房的电费,一般都是给外来务工人员使用的,出租房的电费为1.00元一度电。

电量分档和电价标准:1.第一档,用电量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电量,这个电量标准是维持不变的,对于城乡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量电费设置为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确认部分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苏价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确认部分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苏价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确认部分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
知(苏价工[2015]280号)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价工[2015]28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5.10.23
【实施日期】2015.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确认部分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苏价工〔2015〕280号)
各市物价局,各有关燃煤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及我省相关电价政策,经省环保厅审核确认,现将我省部分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含环保电价)及超低排放环保电价予以确定并公布。

具体上网电价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表(2015年10月增补)
江苏省物价局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
江苏省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表
(2015年10月增补)
单位:兆瓦、元/千瓦时。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11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11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苏价工[2011]358号2011年12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单位:元/千瓦时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0.3分钱,其他用电1.491分钱。

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以及地方小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他用电0.6分钱。

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8分钱。

3、惩罚性电价标准: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比照限制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

江苏省企业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苏价工[2011]358号价格时段类别高峰8:00-12:0017:00-21:00平段12:00-17:0021:00-24:00低谷0:00-8:00大工业非优待1-10千伏 1.112 0.667 0.32220-35千伏 1.102 0.661 0.32035-110千伏 1.087 0.652 0.317110千伏 1.062 0.637 0.312 220千伏及以上 1.037 0.622 0.307离子膜法工艺氯碱1-10千伏 1.082 0.649 0.31620-35千伏 1.072 0.643 0.31435-110千伏 1.057 0.634 0.311110千伏 1.032 0.619 0.306 220千伏及以上 1.007 0.604 0.301中小化肥1-10千伏0.495 0.297 0.19920-35千伏0.485 0.291 0.19735-110千伏0.470 0.282 0.194110千伏0.445 0.267 0.189限制类高耗能1-10千伏 1.212 0.767 0.42220-35千伏 1.202 0.761 0.42035-110千伏 1.187 0.752 0.417110千伏 1.162 0.737 0.412 220千伏及以上 1.137 0.722 0.407 淘汰类1-10千伏 1.412 0.967 0.622高耗能20-35千伏1.402 0.961 0.62035-110千伏 1.387 0.952 0.617110千伏 1.362 0.937 0.612 220千伏及以上 1.337 0.922 0.607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普通工业非优待不满1千伏 1.470 0.882 0.3941-10千伏 1.445 0.867 0.38920-35千伏 1.435 0.861 0.38735-110千伏 1.420 0.852 0.384 中小化肥不满1千伏0.732 0.439 0.2461-10千伏0.707 0.424 0.24120-35千伏0.697 0.418 0.23935-110千伏0.682 0.409 0.236限制类高耗能不满1千伏 1.570 0.982 0.4941-10千伏 1.545 0.967 0.48920-35千伏 1.535 0.961 0.48735-110千伏 1.520 0.952 0.484淘汰类高耗能不满1千伏 1.770 1.182 0.6941-10千伏 1.745 1.167 0.68920-35千伏 1.735 1.161 0.68735-110千伏 1.720 1.152 0.684江苏省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苏价工[2011]358号价格时段类别平段8:00-24:00低谷0:00-8:00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电不满1千伏0.5283 0.2561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1-10千伏0.5183 0.2528非工业普通工业不满1千伏0.882 0.394 1-10千伏0.867 0.389 20-35千伏0.861 0.387 35-110千伏0.852 0.384注:1、非普工业两段制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是宾馆、饭店、商场、办公楼(写字楼)、医院等用户中电热锅炉(蓄冰制冷)部分的用电。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分/kWh,如下表所示。

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江苏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分钱。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各设区市、县(市)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报经省政府,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自2017年7月1日起,我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上调为每千瓦时0.391元(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其他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和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调1.30分;山西阳城电厂一、二期上网电价同步上调。

二、适当降低销售电价。

自7月1日起,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每千瓦时降低1.83分(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

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要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在7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退0.84分)。

三、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加大上述电价政策的执行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四、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愿协商确定电价。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发电企业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保持稳健经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江苏省电价表

江苏省电价表

附件二: 江 苏 省 电 网 销 售 电 价 表
1、按照省物价局苏价工〔2008〕221号文件的规定,从二○○八年的七月一日抄见电量开始执行新的电价。

2、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城乡居民生钱,其他用电1.491分钱。

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83分钱。

3、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分钱。

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2分钱。

4、原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电解铝用电统一执行非优待大工业电价。

5、原非居民照明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并轨后统一改称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单位:元/千瓦时
居民生活用电0.3分
钱,其他用电0.6。

苏州阶梯电价标准

苏州阶梯电价标准

苏州阶梯电价标准第一篇:苏州阶梯电价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通知,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电月用电量将被划分为三档,执行不同加价标准。

昨日,记者从苏州供电公司获悉,针对执行过程中将会遇到的难点,该公司已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并将在全市设立60余个临时阶梯电价业务受理点,对居民疑难问题作处理。

按照省物价局通知,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电月用电量将被划分为三档,执行不同加价标准。

昨日,记者从苏州供电公司获悉,针对执行过程中将会遇到的难点,该公司已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并将在全市设立60余个临时阶梯电价业务受理点,对居民疑难问题作处理。

距离“升档”有多远发票有提醒按照规定,明日起,我省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第二档为231度至400度,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

第一档维持现行电价标准,即每度按0.5283元收取;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即每个月用电量超出230度不超过400度部分,按照每度0.5783元收取;第三档每度加价0.3元,即超出400度部分,按照每度0.8283元收取。

阶梯电价按年为执行周期,根据“230度×12个月”,即每年用电量不超过2760度,属于第一档;依此类推,全年用电量不超过“400度×12个月”,即4800度,则属于第二档。

照此计算,第二档用户每年多支出的电费最多为“(4800度-2760度)×0.05元”,即102元。

据统计,我省月用电量不超过400度的居民用户覆盖面为97%,230度及以内的为88%,苏州覆盖面略小于此。

据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执行阶梯电价后,电费发票上的条目会更加细化,对于累积已用电量及距离“升档”还剩多少用电量,均会向用户提醒。

两代同堂5口人全年基数上浮1200度对于两代同堂的市民,父母、爷爷奶奶及孩子,一般家庭人口在5人及5人以上。

按照省物价局通知,对于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客户,根据规定每月可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如月用电量不超出330度,即全年不超出3960度,仍划入第一档用户,按照现行电价收取电费。

江苏工业售电电价

江苏工业售电电价

附件1江苏省135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表附件2江苏省公用燃煤热电机组上网电价表附件3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备注:1、以上附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0.3分钱,其他用电1.491分钱。

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以及地方小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2、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他用电0.6分钱。

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

3、惩罚性电价标准: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比照限制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

4、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5、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价标准为0。

6、对列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内的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定为红色、黑色的部分高污染企业试行差别电价,用电价格在以上附表所列价格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和0.10元。

7、分两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2015年4月20日起,与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价差缩小0.10元;2016年4月20日起,取消化肥用电价格分类,按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执行。

附件4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注:7-8月季节性尖峰电价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季节性尖峰电价实施有关问题的函》(苏价工函[2015]39号)和《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季节性尖峰电价实施条件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5]220号)执行。

附件5江苏省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备注:1、非普工业两段制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是宾馆、饭店、商场、办公楼(写字楼)、医院等用户中电热锅炉(蓄冰制冷)部分的用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4.13•【文号】发改价格[2015]748号•【施行日期】2015.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根据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决定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钱(含税,下同),各省(区、市)平均调价标准和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见附件一。

二、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的降价空间,除适当疏导部分地区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等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外,主要用于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

三、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

各省(区、市)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调价标准见附件一。

四、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

全面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江西、贵州和新疆实行商业用电和普通工业用电同价。

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原则上保持稳定,适当减少电力用户间的交叉补贴。

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化肥生产用电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优惠价差较大的地方,分两步到位,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电价优惠。

五、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调整标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参考送、受电地区电价调整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部分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二。

六、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附件一规定的平均调价标准,制定和下发本省(区、市)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调整具体方案,并报我委备案。

七、以上电价调整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八、推进电价市场化,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愿协商确定电价。

江苏电价表

江苏电价表

附件1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备注:1.以上附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0.23分钱,其他用电1.12分钱。

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以及地方小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0. 05分钱。

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

2.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3.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价标准为0。

附件2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附件3江苏省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备注:1.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类别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两段制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是宾馆、饭店、商场、办公楼(写字楼)、医院等用户中电热锅炉(蓄冰制冷)部分的用电。

2.大工业生产车间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执行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

附件4江苏电网输配电价表(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备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以现行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标准为准。

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2018—2019年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综合线损率按4%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4%带来的风险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承担,低于4%的收益由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和用户各分享50%。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省能监办。

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2018年4月20日印发。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价工[2015]32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5.11.26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价工〔2015〕323号)
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为规范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促进天然气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9号)精神,适应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结合本省实际,现就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结合天然气发电机组的特性,区分调峰、热电联产机组(含10MW以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按照天然气发电平均先进成本、社会效益和承受能力、企业合理回报等原则确定上网电价。

二、根据我省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利用的实际情况,调峰机组、热电联产机组的平均核价利用小时数分别暂定为3500小时和5500小时。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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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千瓦时
4、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5、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价标准为0。

注:1、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0.3分钱,其他用电1.491分钱。

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以及地方小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2、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他用电0.6分钱。

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5分钱。

3、惩罚性电价标准: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比照限制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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