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投公司组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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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组建实施方案

2011年1月12日

为完善创业发展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同时,促进全市退城进区工作的顺利开展,拟组建东台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投公司),现制定组建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市工投公司的宗旨

(一)为推动我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我市特色产业的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实现产业结构调整。

(二)为适应我市高新科技及其产业发展对创业风险资本的迫切需求,在借鉴国内外创业投资发展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市工投公司,积极探索我市科技创业投资的经验,以此作为我市创投、风投体系的起点和突破口,从而推进我市风投、创投工作的开展。

(三)为进一步推进“退城进区”工作的开展,为“退城进区”企业服务,提供资金补偿。

(四)政府启动,市场化运作,逐步形成“民办官助”的创业投资机制。

二、组建原则

(一)作为东台市工业投融资平台,具有投资的产业导向功能,融资的综合服务功能,工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推进功能,形成融资、投资、运营管理有机结合、高效运作的现代投融资机制。

(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按照东台市工业经济的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投融资为主导,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工业

服务业建设为重点,立足全市工业经济的发展,促进全市工业产业的发展壮大。

(三)市工投公司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国有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改建为股权多元化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四)市工投公司挂靠市经信委,接受东台市经信委管理,同时接受市国资办的监督、指导。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接受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三、拟组建工投公司综述

(一)公司名称、住所

公司名称:东台市金桥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公司住所:待定

(二)公司性质、出资人、组建方式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

出资人:东台市预算外资金结算中心、东台市市属企业公有资产托管中心。

组建市工投公司,由市预算外资金结算中心出资4500万元,东台市市属企业公有资产托管中心出资500万元,以上形成公司注册资本金,投入项目建设开发、运营和滚动发展,公司享有其形成的资产和收益。

(三)注册资本

1、市工投公司到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5000万元,首期出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余2000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到账。

2、注册资本金增资:

a.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资金、科技研发等专项资金作

为增量注入。

b.申请江苏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段性参股投资。

c.公司利润再投资。

d.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安排注入新的资产。

(四)公司注册机构、纳税机构

公司注册机构: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纳税机构:东台市国家税务局、东台市地方税务局。

(五)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投资、融资、担保、资本运营、工业土地一级开发、咨询服务等。

(六)主要职能

1、对东台市工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行业、新技术改造的投入、重点骨干企业、乡镇重点企业以及生态产业等进行投资和投融资担保。

2、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创新融资方式,积极采取银行授信、发行企业债券、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扩大融资功能。

3、承担工业产业的投资、融资、担保、资本运营工作。参与东台市工业企业拓展发展空间、战略转移、规划、建设工业园区的工作,为企业发展、引进优势产业创造条件。

4、承担东台市国有工业用地的土地一级开发等职责。

5、承担我市“退城进区”主要工作,收购退城进区工业企业的土地房产,实施招拍挂,代表政府补偿和奖励。

(七)营运方式

1、开发、管理、经营项目。由公司提出项目前期开发、可行性研究,召开项目论证会,政府相关部门咨询会,提交公司决策层研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决策,由公司董事会审批执行。

2、投融资项目。主要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搭建投融资平台实现投

资和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建立投融资合作关系,采取授信、发行企业债券、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进行融资,实现产业投资和企业融资担保,用政府产业资金进行付息。确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持续和稳定发展。

四、拟建公司的组织架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整体组织构架,详见下图:

(一)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董事会由3人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法定代表人),建议由市分管领导担任,其他2名董事由出资方委派。

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建议由东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长担任,1名监事由东台市预算外资金结算中心委派,1名监事从新公司职工中选举产生。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设副总经理3名(其中1名为常务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考察、备案。

(二)内设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职能和工作需要,公司内设机构和人员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和配备。

行政部:负责公司的文秘档案、党团工会、人事劳资、后勤保卫、外联接待、日常事务等。下设法律事务部,参与决策,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预防纠纷;解决已发生的法律问题;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在公司运转正常后,法律事务部亦可单设为独立部门。

投资部:分析经济形势,项目的市场调研、数据收集和可行性分析;设计投资项目,预测财务,分析风险;为投资项目准备推介性文件,编制调研报告、可行性报告及框架协议相关内容,并拟定实施计划和行动方案;参与谈判投资项目;参与直接或间接管理投资项目,监控和分析项目的经营管理,并及时提出业务拓展和管理改进建议。

财审部:落实公司经营计划的执行,负责业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投资项目审计,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日常财务和会计事项。

(三)任期及考核

公司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公司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公司总经理、副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公司按照市管企业管理。

(四)人员的选配

由总经理根据公司业务的开展和发展需要,从相关业务部门和机构中挑选公司所需要的业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经董事会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调配或借用。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人员性质、职级、工资福利等保持不变,其他纳入公司管理,个人党组织关系及工会会员身份转入公司党支部和工会。抽调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完成岗位目标、工作出色的,经组织部门考核认定,职级可在原单位晋升一级;其年度考核有由公司确定格次,评先评优不占用原单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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