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站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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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潮南区110千伏变电站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汕头供电局招标代理: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7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2)

第二章协议书及合同条件 (13)

第三章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图纸及招标工作内容 (30)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五章评标原则及方法 (38)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招标范围110千伏院西变电站

招标单位供应设备、材料:一、二次设备、电力电缆、操纵电缆、电缆头、空调机(包安装)。消防系统工程的设备、材料由中标单位自行供应。具体见《招标单位供应设备、材料表》(在答疑时提供)。工程招标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见施工图纸。

本工程采纳:现场浇制砼、蒸压砂砖

招标单位供应设备、材料表

一.总则

1.工程讲明

1.1工程的讲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所述。

1.2上述工程依照2003年4月广东省人大颁发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方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原省电力集团公司《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治理方法》实行招标,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3 投标人资质要求见前附表。

2. 资金来源

发包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

工程合同规定各项支付。

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因其投标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补充资料和标前会记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协议书及合同条件

第三章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及图纸、招标范围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评标原则及方法

4.2投标人应认真批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协议书及有关文件、工程技术条件、招标工程量和图纸等。假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5.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向招标人提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

人将予以解答,并形成书面答疑纪要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发出的书面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人将至少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延期发出时,投标截止日期相应后延。

6.2招标书发出以后至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发出的所有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书具有同等效力。

6.3投标截止前两天,投标人应派人与招标人核对招标人所发的通知,投标截止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标书。

三.投标报价讲明

7.投标价格

7.1.1招标人给出工程招标参考价。投标人的标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甲方提供的除外)、机械、施工治理、临时设施、移交前的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依照上述工作范围计算工程量,自行测算报价。投标人应考虑工程至竣工验收

为止期间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报价总金额在招标参考价的105%~85%范围内为有效报价。

7.1.2报价书的计算程序应依据粤电定[2002]21号文执行,建筑工程使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2001年修订本)》、安装工程使用《电力工程建设预算定额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调试使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调试)》(2002年修订本)及广电程部[2005]29号文有关规定计列。执行广电程部[2005]29号文、配套使用的编制细则及有关现行文件。装置性材料价格按照广电程〔2006〕143号文有关规定计列。

7.1.3 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不属竞争费用,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报价。

7.1.4设单位供应的实物不计投标报价;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中标方负责进行卸车、清点、质量验收和保管;投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其费用列入投标报价。

7.1.5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劳动保险费用由招标人从中标价(合同价)中代扣代缴。

7.2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书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如确需招标人

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7.3报价书的总价或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最后修正的总价在中标后即为签订合同总价的唯一依据,招、投标双方均不得修改。如发觉报价书中各分项相加不等于总价,仍以总价为准,但在签订合同时由中标人修正分项的价格使之等于总价。

7.4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纳人民币表示。

7.5投标书总价与报价书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书总价为准;报价书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分项报价合计数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投标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的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技术标书(份数:一正柒副)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正本须

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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