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知识培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任务和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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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知识培训)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任务和职权

学习时间:2013.1.18

学习地点:会议室

主讲人:马雪梅参加人员:全体教代会代表学习主题: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知识(一)

第一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任务和职权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问题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根本问题。正确认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对于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这是对教职工代表大会性质的表述。其含义是: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但不是学校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这一性质,是由教职工主人翁决定的,是学校社会主义性质的体现。教职工参加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就是根据国家法律赋予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建立起来的,它所做出的决定具有一定约束力,起着某种支配作用。但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不是学校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只是在法律赋予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权利的范围内行使权力的机构,它对学校某些重大管理问题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决策权。对学校领导干部只有评议、监督和建议权而没有选任权。

2.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但不是学校民主管理的惟一形式。学校民主管理的形式多种多样,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其中一种重要的和基本的形式,主要因为:一是它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教职工代表是由选举产生,并来自学校各个方面;二是它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在法律赋予它的权利范围内所做出的决定、决议学校有关方面应当落实、执行;三是它有较健全的组织原则、组织体系、工作制度和程序,保证这一形式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四是它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在国家颁布的一些法规如《教育法》《教师法》里都有明确规定。因此,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学校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较,更具有优越性,它与学校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民主管理体系。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中的地位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中的重要地位,从它与学校管理体制的关系看,它是学校管理体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制度。实践证明,它对于在学校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它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是其他组织或形式不可替代的。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中的重要地位,从它与学校党组织和行政的关系看,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和活动,是党组织联系广大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与学校行政是相互监督、支持和配合,学校行政要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权利,落实、执行它依据法规所做出的决定;同时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维护行政行使职权,并教育和带领广大教职工遵守执行学校的各项制度完成各项任务。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中的作用

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对于办好社会主义学校,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作用表现在:

1.有利于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落实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

2.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任务;

3.有利于广泛地集中教职工的智慧,促进领导者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学校正确决策的贯彻执行;

4.有利于强化学校民主监督机制,促进和加强领导者提高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廉政勤政建设;

5.有利于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6.有利于调节校内的人际关系,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局面。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团结和动员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中,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把学校办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学校。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明确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所谓“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也就是把民主和集中结合起来。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的统一。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达到正确集中;只有在正确集中的指导下,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就要做到凡提交大会讨论的问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进行讨论,广泛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高度的集中,达到统一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的目的。

教职工代表大会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

1.严格坚持民主选举制。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工作,都要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意志,不能以任何理由去限制选举人的权利。

2.在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建立平等关系。不管是领导干部代表还是一般教职工代表,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进行表决时都只有一票的权利。

3.在讨论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都能畅所欲言地发表意见和建议,不能对教职工代表这一权利加以限制,更不能剥夺。4.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不能少数人或个人违背大多数人的意志决定问题,更不能擅自改变以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

5.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行使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同时还要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明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效地保障各项职权的落实,是调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现教职工代表大会任务的关键。

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四项职权”,简单概括为: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四项职权”的具体内容及实施办法是:

1、审议建议权:即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对学校重大决策审查、讨论的民主权利。

审议建议权的内容: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发展、建设、改革等重大问题。如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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