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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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

1、大气环境问题及治理措施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坚持把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践行环保科学发展,真正使人民群众得实惠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围绕“确保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1天”的民生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攻坚克难,下功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今年1—7月份,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值与去年同期相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下降7.4%,二氧化硫

(SO2)平均浓度下降32.8%。截止8月18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03天,优良率达88%。

据了解,该局在今年工作中一是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市环保局坚持把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认真筹划,精心实施。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了在全市环保系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机制。依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城市等创建标准,明确了中心城区、郊区(市、县)、乡镇、村2009年~2010年包括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在内的59项环保整治目标,纳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同时,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细化了59项环保指标,拟制了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大气环境质量的具体考核标准,扎实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对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重点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执行率100%、按进度要求对4蒸吨(含)以上燃煤锅炉实施在线监测等方面,提出了考核细则和扣分标准,促进各区(市)县、乡镇(含村)大气质量达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指标要求,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结合城乡环境治理实际,全市环保系统将燃煤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纳入国家八部委联合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在2006年实现了二环路内禁煤的基础上,通过调查摸底,掌握

了三环路内经营、工业、服务保障性燃煤和生活燃煤及绕城高速内居民、商家、企事业单位使用燃煤情况,与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三环路内禁止使用燃煤的通告》,市区两级财政拿出2800多万元,对3万余户生活燃煤居民进行清洁能源补贴。从今年5月1日起,实现了三环路内禁煤。为防止燃煤污染反弹,先后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车辆200台次,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经营、工业性燃煤进行清理,对违规使用燃煤行为进行查处,先后查处无证销售燃煤设备厂60家,取缔非法生产燃煤和烽窝煤厂80家。各区(市)县结合开展燃煤整治,推进了老城区清洁能源改造和新城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禁煤区,工业进园区,推广型煤固硫生产技术,规范有序使用燃煤。

开展了高污染机动车“双限”工作。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拟制的《关于调整高污染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将高污染车限行区域从二环路扩大至三环路范围,同时加大对高污染机动车“双限”工作的专项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扬尘整治“三大工程”,加强了运渣车规范管理和对工地扬尘的防治监管。小春收获季节,及时致函德阳、眉山等相邻市政府,协调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同时,与市级相关部门加强秸秆焚烧巡查、督查,落实目标管理、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控制了秸秆焚烧污染。

三是健全大气环境日常监管和应急机制。强化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每天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建立部门和区(市)县联动的大气污染应急处置机制,分四级预案应对不同等级的大气污染。4月下旬,针对因输入性浮尘造成空气污染指数(API)指数重度污染的罕见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环保局、城管局、气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亲自督导,及时对重点区域交通管控、部分建筑工地关停湿化、主要公共绿地冲洗降尘、一些重点企业限产限排,并采取人工增雨等综合措施,有效缓解了大气污染。

完善应急预案,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兴蓉公司、川化集团、西

部化工等专业公司,建立应急人才和处置队伍,应对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件。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用科学方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了秸秆焚烧发电可行性研究,变禁烧为综合利用,探索从根本上解决春秋两季秸秆无序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启动了“成都市大气环境气象监测预报与服务应用研究和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着眼从预测预警上提高大气治理和应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做到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城乡环境治理

当社会热议成都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时,省、市早就开始了一系列的打造。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始伊始,省委、省政府对成都的要求是“成都城乡环境保持全国一流、走在全省的前列”。为此,我市便高起点分层次确定城乡环境治理标准。

按照这一标准,中心城区的治理标准按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县城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场镇按国家卫生城市,乡村按“四好”、“四清”标准进行环境治理。灾区按照科学重建标准提升环境质量,力争通过两年努力,主要环境指标总体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1)、统筹城乡,统一指挥,属地为主

“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我们有自己的成都特色与模式。”正如省治理办相关负责人所说,面对千头万绪、面广的现状,如何破解一个个的难题,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我市从机制入手,开始特色机制与模式管理之路。

成都建立了“统一指挥,部门牵头,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推进机制,明晰市、区(市)县及部门的工作责任,明确属地党委、政府是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党委、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以目标管理、工作督查和行政效能建设为主要手段,推进治理工作顺利

进行。

一场以人民群众评价为最高标准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从中心城区到县城到场镇再到村庄,全域成都以积极的姿态置身于这场以改善环境为核心目标的战斗中,其涉及的广深和深度在成都市前所未有。

(2)、首次设立“问题库”和数字城管

在成都,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考核评价,强化责任追究,始终伴随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程中。为了形成全市上下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合力”,成都市将治理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五项重大决策部署目标之一,进行严格考核。

去年8月,在成都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两个系统开始运行——城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题库管理系统和城管电子监察系统。“问题库”管理系统,主要受理和办理市治理办各推进组从不同渠道收集并交办的城市管理问题。电子监察系统,则主要是行政效能问责和效能评估通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不力、进展不快、成效不大的有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提高处置问题的效率和质量。

“两大系统的建立,为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奠定了基础。”成都市城管局局长郭晓鸣说。

(3)、3亿元资金“以奖代补”

领导重视是治理的关键,而投入则是一大根本。市政府建立了以奖代补工作经费机制,拿出3亿元资金,对各区(市)县日常管理及设施建设进行以奖代补,通过考核发放。

同时,按照“投资多元化、经营产业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的思路,中心城区和部分县城、乡镇以向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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