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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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
新三路是高新区横贯东西的一条城市道路,设计路段为高十二路至高十三路段,现状为8m 宽沥青路面,旧路挖除不利用,新建道路。
新三路在高十三至高十四段设计实施时,已将该段道路由城市主干道调整为次干道,本次设
计高十二路至高十三路段时,延续调整后的标准。
本次设计路段全长 1.104Km,道路等级为Ⅱ级城市次干路,计算行车速度为40Km/h,道路结构设计年限为15年。
二、设计依据
1、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
2、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专项规划;
3、有关标准规范: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TT 37-90)
三、设计原则
1、遵循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应用技术指标,降低造价,减小工程实施难度。
2、设计时与开发区总体规划、道路专项规划相结合,合理设置道路标高,方便沿线群众的生
产和生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3、本项目按城市次干路,Ⅱ级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采用40Km/h。
四、设计要点
1、路线走向及平面设计
平面设计线为新三路主路面中心线。
新三路设计路段走向为自东向西,起点为高十三路(K0+773.51),路线向西跨越运粮专线铁路(K1+591),终点与高十二路(K1+877.312)相交,路线为直线,道路新建。
2、纵断面设计
纵断面设计高程为主路面中心高程。纵断面设计时,根据实际地形情况及规划部门的总体要
求,合理采用纵向高程,最大限度的满足技术、经济等指标的要求。
自高十三路开始,设计标高接高十三路现状路面边缘高程,为10.06m;设计路段终点接高十二路现状路面边缘高程,为11.25m。
设计路段标高控制与规划高程对照后,基本与规划相符。
3、横断面设计
本项目设计道路横断面为一块板形式,绿线控制宽度42m,红线宽度21m,具体组成为主路宽度15m,两侧人行道2×3m,外侧绿化带2×10.5m;
道路行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横坡均为 1.5%,人行道横坡为向内 1.5%。
五、路面结构设计
1、主路路面结构
经现场踏勘及调查,并根据本道路等级,预测交通量等,本着因地制宜、合理选材、施工方
便、便于养护的原则,本道路主路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面设计年限为15年,沥青混凝土路面方案的结构厚度根据《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4),采用专用设计程序(HPDS),按设计弯沉与容许拉应力指标控制进行验算;其计算结果见“路面结构组成一览表”。
路面结构组成一览表
结构层次主路(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
面层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PC-3乳化沥青黏层
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
热沥青碎石封层
PC-2乳化沥青透层
基层2×16cm二灰稳定碎石
底基层2×15cm石灰稳定土
路基土质路基
竣工验收弯沉值如下:
各结构层及土基顶面竣工验收弯沉值
结构层次竣工验收弯沉值
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LS= 22.5 (0.01mm)
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LS= 24.1 (0.01mm)
16cm二灰稳定碎石(上基层)LS= 26.7 (0.01mm)
16cm二灰稳定碎石(下基层)LS= 43.5 (0.01mm)
15cm石灰稳定土(上底基层)LS= 91.7 (0.01mm)
15cm石灰稳定土(下底基层)LS= 202.2 (0.01mm)
土基LS= 258.8 (0.01mm)
2、与现状城市道路交叉口转角路面结构采用与主路相同结构。
道路实施过程中,现状道路(非规划道路)如因短期交通需要与本项目进行顺接时,被交道
路结构可采用3cm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封层+20cm石灰土进行实施,顺接长度宜控制在15m以内,宽度以被交道路为准,工程量以实际发生计量。
3、人行道路面结构
人行道铺装采用6cm荷兰砖+3cm M7.5水泥砂浆+20cm砂砾垫层结构。
六、平交设计
根据开发区道路专项规划,结合目前开发区建设总体进度,本次分别对高十二路、高十三路
交叉口进行交通渠化和竖向高程设计。
七、施工说明
施工中除严格遵照设计图纸和相关部颁标准、施工规范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路基
⑴清表及路基处理
本项目主要为零填或低填路基,加之该区域内地下水位较高,对路基的处理尤为关键,将直
接影响道路建成后的整体质量。
旧路面进行挖除处理,新主路路面及人行道范围内的原地面进行路基清表,清表深度30cm,清表土可作为绿化带填土使用。
原地面清表后的地面标高如在路床范围内,则需进行路基开挖回填以保证路床厚度要求,即
设计路面结构底面以下80cm路基范围内必须分层压实。
⑵路基填筑
①土方路堤应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采用机械压实时分层最大松铺厚度应经
试验确定。
②路基填料必须经过试验并符合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有机土和含有腐殖质的土。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基填料;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应
采取晾晒或掺加石灰、固化材料等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③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区域内路基土的CBR值均达不到6%的要求,而且本项目多为低填路基,其上路床底部接近地下水位处,故对上路床部分路基采取石灰
土改善处理,既提高了上路床路基土的CBR值,同时减小了地下水对路基的影响。
④路基土的压实度、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以及其它指标应在路基填筑前,在取土地点取具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击实试验确定。击实试验操作方法按现行部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执行,每一种土至少应取一组土样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