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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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的例子
【篇一:交通违法的例子】
让法官更懂律师让律师更懂法官
导读:依法惩处交通违法,倡导安全文明出行。8月31日,徐州法
院公开发布了十个交通违法典型案例,以下推送摘自徐州中院发布
的内容。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在交通安全问题上表现得尤其为甚。
近年来,因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引发的纠纷增幅迅猛,徐州市法院该
类案件数量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态势。2014年至2016年上半年,全
市法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18472件,受理涉
及交巡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行政诉讼案件54件。审结交通肇事犯罪
案件1436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934件,上述两类案件占全部刑
事案件总数的25.37%。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徐州市两级法院通过审理交通违法案件,引领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通过刑事案件审理,依法
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民事案件审理,依法保障受害者权利,警醒交通违法者;通过行政案件审理,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案例01
酒后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致一人死亡
2015年10月21日21时许,市民王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搭载
刘某某,沿本市复兴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复兴北路新建北村公交站
台附近,与郑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郑某因颅脑损伤经抢
救无效于死亡。经公安机关事故认定,被告人王某负此事故的主要
责任,郑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明知酒驾、无证驾驶、驾驶报废的机动车均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具有较高的危险性,但在客观上仍实施了酒后
无证驾驶已经报废机动车辆的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安全,并导致
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点评:
酒驾、逆行、超速等违规驾驶机动车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致死案件
增多,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其中醉驾更是
被称之为马路杀手。本案中,被告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仍心存侥
幸心理,无视相关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车,致使一人死亡,最终
受到法律的严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是挂在嘴边的一句
常识,更应该是付诸实践的一条戒律。
案例02
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酿成惨剧
2015年2月20日18时许,裴某驾驶车辆行至八里小学北门前道路
东150米处时,与机动车道内骑电动自行车的彭某发生交通事故,
致彭某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公安机关事故认定,被告人裴某
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彭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裴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
通肇事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结合上述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法
院以裴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点评:
车辆各行其道是交通法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日常生活中行人、非
机动车、机动车随意占道行驶(走)引发交通事故案例屡见不鲜,
本案惨痛教训值得所有交通参与人的深思。
案例03
行人违规横穿马路被撞身亡自担三成责任
2015年9月21日19时许,丰县居民闫某在晚饭遛弯结束后,为节
省时间横穿马路,被王某驾驶客车刮撞,致闫某受伤,后被送往医
院抢救后无效死亡。丰县公安局交巡警部门经调查后认定,王某未
按法律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闫某未按法律规定通过路口或者
横穿道路,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综合认定王某与闫某对本次事
故负同等责任。因赔偿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闫某近亲属将王某
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
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本次事故发生在机动车
与行人之间,事故双方对该事故负同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可以减轻30%至40%,法院酌情认定被告王某
对该事故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法官点评: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行人在通过道路时应优先选
择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
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
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也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部分行人横穿马路走捷径。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行人自身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篇二:交通违法的例子】
[导读]相信大家都留意到,最近深圳交警在微博上引起各位网友沸沸扬扬,究竟是何事呢?原来,为了进一步强化专项治理的成效,在之前的不设置任何奖励,直到现在举报有奖情况(注意哦,一定是视频才可享受奖励),推动广大市民群众对深圳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所以深圳交警鼓励广大热心市民,及时通过微博,发送违法图片@深圳交警,让这些乱变线,占用路肩、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因此,小编就在深圳交警微博上找出了几种常见的违规行为,你有没有中枪呢?
第一类:压导流线行车。
“十一”高速路上难免会塞车,各位车友们,别贪图方便而驶入导流线啊。按照规定:压导流线行车,罚款300,记3分。
第二类:跨越实线行车。
其中,又可分为三小类:1.红绿灯前跨实线变换车道
按照规定:驾驶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罚款300元。切勿走“小路”。
2.行车中跨越实线变换车道
按照规定:跨实线变道,罚款200元,记3分。各位车主谨记。3.跨越双黄色实线超车
按照规定:跨双黄线超车罚款300元扣3分。
第三类:违规停车。
1.人行道上停车
“十一”期间,尽管停车位爆满,但你去霸占人行道去“歇息”,这可不行。按照规定,在人行道上停车,罚款500元!
2.斑马线上停车
按照规定:斑马线停车,罚款500元!
第四类:闯红灯
在赛场上争分夺秒是司空见惯的事,但可别在公路上演此种情况,一来被罚“牛肉干”;二来又有生命危险。按照规定,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罚款500元、记6分。
第五类:占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