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的例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违法的例子

【篇一:交通违法的例子】

让法官更懂律师让律师更懂法官

导读:依法惩处交通违法,倡导安全文明出行。8月31日,徐州法

院公开发布了十个交通违法典型案例,以下推送摘自徐州中院发布

的内容。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在交通安全问题上表现得尤其为甚。

近年来,因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引发的纠纷增幅迅猛,徐州市法院该

类案件数量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态势。2014年至2016年上半年,全

市法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18472件,受理涉

及交巡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行政诉讼案件54件。审结交通肇事犯罪

案件1436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934件,上述两类案件占全部刑

事案件总数的25.37%。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徐州市两级法院通过审理交通违法案件,引领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通过刑事案件审理,依法

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民事案件审理,依法保障受害者权利,警醒交通违法者;通过行政案件审理,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案例01

酒后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致一人死亡

2015年10月21日21时许,市民王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搭载

刘某某,沿本市复兴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复兴北路新建北村公交站

台附近,与郑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郑某因颅脑损伤经抢

救无效于死亡。经公安机关事故认定,被告人王某负此事故的主要

责任,郑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明知酒驾、无证驾驶、驾驶报废的机动车均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具有较高的危险性,但在客观上仍实施了酒后

无证驾驶已经报废机动车辆的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安全,并导致

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点评:

酒驾、逆行、超速等违规驾驶机动车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致死案件

增多,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其中醉驾更是

被称之为马路杀手。本案中,被告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仍心存侥

幸心理,无视相关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车,致使一人死亡,最终

受到法律的严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是挂在嘴边的一句

常识,更应该是付诸实践的一条戒律。

案例02

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酿成惨剧

2015年2月20日18时许,裴某驾驶车辆行至八里小学北门前道路

东150米处时,与机动车道内骑电动自行车的彭某发生交通事故,

致彭某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公安机关事故认定,被告人裴某

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彭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裴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

通肇事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结合上述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法

院以裴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点评:

车辆各行其道是交通法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日常生活中行人、非

机动车、机动车随意占道行驶(走)引发交通事故案例屡见不鲜,

本案惨痛教训值得所有交通参与人的深思。

案例03

行人违规横穿马路被撞身亡自担三成责任

2015年9月21日19时许,丰县居民闫某在晚饭遛弯结束后,为节

省时间横穿马路,被王某驾驶客车刮撞,致闫某受伤,后被送往医

院抢救后无效死亡。丰县公安局交巡警部门经调查后认定,王某未

按法律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闫某未按法律规定通过路口或者

横穿道路,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综合认定王某与闫某对本次事

故负同等责任。因赔偿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闫某近亲属将王某

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

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本次事故发生在机动车

与行人之间,事故双方对该事故负同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可以减轻30%至40%,法院酌情认定被告王某

对该事故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法官点评: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行人在通过道路时应优先选

择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

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

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也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部分行人横穿马路走捷径。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行人自身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篇二:交通违法的例子】

[导读]相信大家都留意到,最近深圳交警在微博上引起各位网友沸沸扬扬,究竟是何事呢?原来,为了进一步强化专项治理的成效,在之前的不设置任何奖励,直到现在举报有奖情况(注意哦,一定是视频才可享受奖励),推动广大市民群众对深圳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所以深圳交警鼓励广大热心市民,及时通过微博,发送违法图片@深圳交警,让这些乱变线,占用路肩、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因此,小编就在深圳交警微博上找出了几种常见的违规行为,你有没有中枪呢?

第一类:压导流线行车。

“十一”高速路上难免会塞车,各位车友们,别贪图方便而驶入导流线啊。按照规定:压导流线行车,罚款300,记3分。

第二类:跨越实线行车。

其中,又可分为三小类:1.红绿灯前跨实线变换车道

按照规定:驾驶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罚款300元。切勿走“小路”。

2.行车中跨越实线变换车道

按照规定:跨实线变道,罚款200元,记3分。各位车主谨记。3.跨越双黄色实线超车

按照规定:跨双黄线超车罚款300元扣3分。

第三类:违规停车。

1.人行道上停车

“十一”期间,尽管停车位爆满,但你去霸占人行道去“歇息”,这可不行。按照规定,在人行道上停车,罚款500元!

2.斑马线上停车

按照规定:斑马线停车,罚款500元!

第四类:闯红灯

在赛场上争分夺秒是司空见惯的事,但可别在公路上演此种情况,一来被罚“牛肉干”;二来又有生命危险。按照规定,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罚款500元、记6分。

第五类:占用车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