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近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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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中发11号文件就明确规定,高尔夫球场建设不得占用耕地和农民集体使用土地。
199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土地用地目录中,高尔夫球场被列为限制用地。同时,有关方面明确规定,高尔夫球场的建设必须严格申报程序。由当地省、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国土资源厅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2002年底,取消限制。同时规定,停止审批高尔夫球场建设项目。
2004年1月,高尔夫球场项目停止审批并结合土地市场整顿行动对各地高尔夫球场项目进行清查。
2006年12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18日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地供应绝不是有求必应!我们发布目录就是向社会明示,有些项目用地必须设置准入条件,加以限制;有些项目用地毫无商量余地,必须坚决停止供应。”
2007年,《2007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等项目用地。
2009年8月,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下达文件:从2009年1月1日起,全省娱乐业中的歌厅、舞厅、酒吧、卡拉OK厅、高尔夫球(高尔夫练习场除外)营业税的适用税率暂按10%执行。
2009年9月,《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必须采取强力措施,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
2009年12月江苏省的地方税务局也下达文件:从2010年1月1日起,高尔夫球适用10%税率,其他娱乐项目适用5%税率。
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发布,《意见》是以国发〔2009〕41号文的形式下发的。《意见》指出:“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等。继续发展红色旅游”和“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值得注意的是,对高尔夫一贯使用的“限制,遏制,禁止,严禁”等词汇已经改换为“规范发展”了,这是“入奥”以来中央政府首次正面提及高尔夫。
1993年8月10日,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对已出现滞销的项目和赛马场、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项目原则上不得立项、不核发规划许可证、不供给土地、不予以贷款。
1997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严格控制征用耕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禁止征用耕地、林地和宜农荒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高尔夫球场、仿古城、游乐宫、高级别墅区等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及兴建各种祠堂、寺庙、教堂。
2003年11月17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8号):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别墅项目、高尔夫项目,一律不得报批用地。
2004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国办发[2004]1号文: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有关新的政策规定出台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建设新的高尔夫球场项目。在此之前未按规定履行规划、立项、用地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建设审批手续而擅自开工的高尔夫球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尚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许动工建设。已按规定批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办理用地或开工批准手续的高尔夫球场项目,一律暂停办理供地和开工批准手续,对虽已办理规划、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但尚未动工建设的项目,一律停止开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建、在建的高尔夫球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
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继续停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用地的审批。
2005年12月2日,国务院和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高尔夫球场项目被列入限制类。
2006年12月12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高尔夫球场项目被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07年4月27日,国土资源部下达2007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通知: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等项目用地。
2009年2月,国土资源部: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四大原则:不得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商品住宅、高尔夫球场以及其他不符国家产业规划的项目。
2009年8月11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
2009年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等7部门《关于开展高尔夫球场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各地要再对本地9洞以上的高尔夫球场情况进行摸底。9洞以上或占地在500亩以上的高尔夫球场,是这次调研的重点内容。
2011年4月11日,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土部等11部委联合颁发《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1〕741号):各地要开展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