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章程

目录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畴

第三章转让出资与变更注册资本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节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总经理

第七章公司内部治理机构与差不多治理制度第一节公司内部治理机构

第二节差不多治理制度

第八章监事会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九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二节内部审核

第三节商务审核

第十章通知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批准,在工商行政治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股东以其持出资比例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益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治理人员;股东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治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治理人员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营销总监、财务总监、生产总监、技术总监。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十二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畴是:。

第三章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

第十三条股东缴纳的出资能够转让。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会不同意转让的或全体股东未一致同意转让的,应当由其他股东购买该出资;股东会或全体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对转让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对所增注册资本额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因专门情形必须减少注册资本时,需经通知或公告的90日以后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的,方可承诺其减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万元,并应同其经营范畴相适应。

第十五条股东转让出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均须修订公司章程,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出资证明书的人。

股东按其出资享有权益,承担义务。

第十七条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十八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红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股东须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益:

(一)依照其出资比例获得红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出资;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查阅和复印;

(1)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财务报告;

(3)公司股东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出资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给予的其他权益。

第二十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的出资证明书,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二十一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比例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除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外,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条出资比例达以上的股东,将其出资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能够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能够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

权或者可操纵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的行使;

(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资本;

(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能够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操纵公司。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个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操纵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四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二十六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打算;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酬劳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专门缘故不能履行该项职能时可托付其他董事主持。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会上

应通过公司章程,确定公司领导机构及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人时;

(二)公司未补偿的亏损达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时;

(三)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或监事会提议时;

第二十九条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三十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往常通知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讲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能够托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三十二条股东能够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能够托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托付代理人,由托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托付的代理人签署;托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第三十三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出资证明书;托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托付书和出资证明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托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出资证明书;托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托付书和出资证明书。

第三十四条股东出具的托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托付书应当载胆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不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假如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五)托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托付人签名(或盖章)。托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托付书应当注明假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能够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三十五条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身份证号码、住宅地址、出资比例、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三十六条监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人,或者公司未补偿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能够按照本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节股东大会决议

第三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专门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一般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出资50%以上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酬劳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阻碍的,需要以专门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差不多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二)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记录;

(三)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四)每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讲明等内容;

(六)股东大会临时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条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储存,储存期限为年。

第五章董事会

第五十一条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行为能力的人员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员;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处刑罚,执行期未超过五年的人,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益,执行期未超过五年的人;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厂长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第五十二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往常,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运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第五十三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爱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畴内行使权益,不得越权;

(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形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六)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同意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八)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形下批准,不得同意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一)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形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隐秘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能够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

信息:

1.法律有规定;

2.公众利益有要求;

3.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五十四条董事应当慎重、认真、勤奋地行使公司所给予的权益,以保证:(一)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畴;

(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治理状况;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给予的公司治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承诺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形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五)同意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五十五条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形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五十六条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截了当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打算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样情形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同时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畴内,有关董事视为做了本章前条所规定的披露。

第五十七条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托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五十八条董事能够在任期届满往常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

第五十九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往常,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节董事会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分配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依照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监等高级治理人员,其中财务总监由董事会提出并研究决定聘任和解聘事宜,但征求总经理意见,并决定其酬劳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差不多治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的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四)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十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七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难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形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专门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签署公司债券;

(七)支配和调用税后利润,但受监事会监督;

(八)对总经理资金使用情形负检查和质询的责任;

(九)在征求总经理意见的前提下任免公司财务总监;

(十)决定部门经理的任免,审批总经理对部门经理的处分意见;

(十一)对总经理的生产经营打算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质询;

(十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十二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七十三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往常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七十五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通知时限为:。

第七十六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七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七十八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证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能够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七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能够书面托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托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托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畴内行使董事的权益。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托付代表出席,视为舍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第八十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第八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讲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储存,储存期限为。

第八十二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托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八十三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缺失的,参与会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讲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能够免除责任。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八十四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治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十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体会,由董事会委任。

第五十一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八十六条董事会秘书的要紧职责是:

(一)预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第八十七条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治理人员能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八十八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不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八十九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总监或者其他高级治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总监或者其他高级治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在可能的条件下,总经理不由公司董事长兼任。

第九十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九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年,总经理连聘能够连任。

第九十二条总经理同意董事会的监督、操纵和董事长的质询,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以预算为核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工作,同意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一名董事的指挥和董事会的书面指示,并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打算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差不多治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议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监及其他高级治理人员,但需由董事会(董事长)审批,财务总监除外;

(七)总经理以下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二级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提名,总经理批准。

(八)培训考核值班经理;

(九)审议制订公司人力资源打算;

(十)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二)董事会临时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九十四条总经理应当依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形、资金运用情形和盈亏情形。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九十五条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爱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咨询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九十六条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十七条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总监及其他高级治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依照公司商务审核部的商务审核结果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临时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九十八条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奋的义务。

第九十九条总经理能够在任期届满往常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章公司内部治理机构和差不多治理制度

第百条公司内部治理机构和差不多治理制度由总经理拟订,董事会(董事长)审批。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组织机构的复杂,组织机构图和岗位图应随之变化,但总的原则和结构变化需报董事会讨论批准。

第二节差不多治理制度

(一)培训职业经理

公司治理全面实行职业化、模式化治理。治理者同时也是培训者,以培训的方式实施治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员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制造性。

(二)实施雄心打算

为强化公司职员和公司的共同利益,使其自身的进展和公司的进展高度统一。公司应当关心每位有雄心———和公司进展一致的自我进展目标的职员实现目标。

第八章监事会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治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分不为: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治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治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股东大会临时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1)资产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利润分配表;

(4)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

(5)会计报表附注;

(一)补偿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三)提取法定公益金%;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支付股东红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能够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补偿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二节内部审核

第三节商务审核

第十章通知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

有限公司 章 ! 程 年月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 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 住所: |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注: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无需填写)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永续经营(注:有营业期限的,表述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2、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范本(标准版)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元人民币。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股东姓名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担保和投资的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欢迎阅读哦!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 首次缴纳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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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XX区xxx路x号 邮政编码:5210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商务信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两个,分别是: 1、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2、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姓名。 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在2045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2、王永锋。 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在2045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相当于未缴出资1%的违约金。 2、股东承诺出资期满后三个月内仍未出资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0元转让未出资部分的认缴出资额。 (五)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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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围:以上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容。 第七条股东(名称)、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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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一路发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张家口一路发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 第三条公司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裕兴路东侧雪绒花商务宾馆对面底商 第四条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 证件号(身份证号) | 第五条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运输。(涉及经营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第六条经营期限: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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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都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 万元

股东实行分期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出资 第一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不影响公司的存在。 第五章公司股东姓名 第八条 凡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或持有公司所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 司股东。 第九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1、 股东的姓名及住所; 2、 股东的出资额; 3、 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纪录,财务会计报告; 2、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人民币 万 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2014年最新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宝鸡市金台区百顺商贸行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企业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管理体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公司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宝鸡市金台区百顺商贸行(以下简称“商贸行”)。 住所:宝鸡市金台区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无,实际认缴出资额:无。 第四条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依法取得公司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自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公司营业期限为10年。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为:木木、奇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九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5)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6)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生产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7)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公司股东出资额为10万元人民币,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股权比例(%)出资时间 木木9 货币 90% 2014年4月20日西西 1 货币 10% 2014年4月20日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是股东出资的书面凭证。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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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登记 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4、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通用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作为股东出资设立,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整。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得,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得股权;不够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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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 一、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二、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 ××市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市有限公司。 住所:××市区路号楼层室。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 甲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 X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零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十万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全部财产为所有。 第五条本公司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并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经济责任的法人单位。 第六条公司股东内部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守合同,维护和保障股东权利范围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七条经营范围 1、生产经营: 2、公司为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八条企业经营方式。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份 第九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股本总额万元,股东姓名及出资额

第十条公司对入股份统一发行股权证,加盖本公司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生效。 第十一条本公司入股的股份在一年内不能退股。一年后在公司内部经董事会批准方可转让、赠予、继承和抵押,或者由公司出资收购,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下不能退股。公司董事和正、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准退股。 第十二条本公司只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证的绝对所有人,杜绝一切有关股权事项的争议。如发生争议,股东必须自行处理,如不能处理,则必须提出退股。由公司出资按原出资额收购。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四条本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有关会计报表、股东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4、按其股份获取股利; 5、公司终止后,有权按股份比例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6、达到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三分之一股额股东的联名要求,董事会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进行审计,如审计后未发现问题,其审计费用由联合提名的股东承担; 7、达到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三分之一股额股东的联名要求,可对侵犯本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董事或管理人员起诉。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本公司章程: 2、以其所购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和亏损承担责任; 3、服从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 4、维护本公司利益,维护股东的团结,坚决反对和抵制不利团结的言行,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5、积极支持和参与本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本企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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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巨亨饲料贸易中心 章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笫一条公司名称:石家庄巨亨饲料贸易中心 第二条公司住所:藁城市张家庄镇小慈邑村村南200米路东 I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笫三条公司经营范圉为:饲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为50万人民币。 第四章公司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五条? 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 股东姓名:韩胜爱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七条? 第六章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 笫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表决权; 2、> 3- 有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司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 4、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6、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 7、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购买权; 8、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 9、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力; 10、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十条公司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1、按时缴纳出资; 2、 3- 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的,补交其差额; 5、在股东会记录、纪要等相关的文件上签名。 第七章股东的股权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笫十二条股东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第十三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 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的条件 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 不成的,按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 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股东转让股权可以召开股东会进行决定,也可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釆用书面通知形式的,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 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第八章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职责、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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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朕泰老爷爷食品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及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合肥市朕泰老爷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严店工业新区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加工、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18万元。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的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其他职要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于1月31日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东会议职责的,由监理召集和主持;监理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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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石家庄政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企业集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石家庄政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是以石家庄政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第二条集团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石家庄政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简称:政拓集团 法定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38号 第三条集团母公司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38号 第四条集团的宗旨:以集团母公司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发挥集团成员的综合优势,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条集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集团成员之间的经营联合、协作方式 第六条本集团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一、母公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广告有限公司、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条集团实行集中决策、分层管理、分散经营。集团理事会是集团的管理 和决策机构;母公司是财务和投资中心,在集团中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对外代表集团,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确定发展规划,负责投融资决策,从事资本运营,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和任命,监控经济运行情况等。 第八条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但不得 以集团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集团的管理体制 一、集团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监事,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参与公司经营方针、投资方向、选择经营者及利润分配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集团母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 母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是参股或者生产经营、协作的关系。 第三章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集团的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集团成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长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审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订集团的资本运营方针和投融资方案; 四、讨论协调集团年度生产、经营、投资以及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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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2017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______ 股东乙:______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______,以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股东乙:______,以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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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丰大酒店有限公司章程 二O 年月日订立

章程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的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二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三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七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八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第九条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十条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为:馨华园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条公司住所为:抚松县东岗镇小山村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金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出资设立。分别为: 1、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2、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3、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4、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5、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6、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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