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动摊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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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动摊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2008年07月21日出处:孙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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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城镇下岗职工从第一二产业转入第三产业,进入城镇摆摊设点,经营水果、蔬菜、餐饮。这些服务业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城乡市场,为市民提供了方便。但随之也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因此,很有必要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本文通过对食品流动摊贩存在问题分析,提出了相关探讨性对策。
一、流动食品摊贩现状
根据鄞州区卫生部门统计,全区有食品流动摊贩1008家(实际数据可能不止这些),从这些流动摊贩的经营形式看,主要经营早点、小吃、快餐、水果、蔬菜等。从经营场所看,一般在学校周边、市场周边、小区周边、建筑工地周边、闹市中心隐蔽处、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四叉路口马路边等城乡结合部,有些还沿街兜售。从经营人员来看,大多为进城务工人员,还有部分城镇下岗职工,这些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低、卫生意识淡薄,经营者多抱有投机心理。从经营时间看,多集中在上下班前后、学生放学、节假日等人流量大的时间段。
二、存在问题
(一)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据鄞州区在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中,对食品流动摊贩的食品,认为不安全的占73.2 %。究其原因主要有:
1、从业人员素质低。由于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大多比较低,食品安全意识较薄弱,又未进行过有关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时不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个别摊贩逢头垢面,赤膊上阵等等。这些都可能造成了人为的食品污染。
2、操作不规范。流动摊贩设置于马路边、学校门口等,周边很难获得充分的水源,往往在设摊时带一桶水,这样就会造成摊主在用水时,非常吝惜,导致清洗不彻底,更不用说消毒。特别是经营餐饮类食品,餐具洗刷只在一个水盆或者小盆内反复进行,使得餐具无法得到有效的消毒和保洁。有些摊贩在接触过不洁物后,紧接着就去加工制作食品。
3、经营场所不符要求。由于这些摊贩在经营时,从不考虑场所卫生要求,只要有利可图,就随意设摊,周边往往尘土飞扬,有些周边还存在厕所、垃圾等污染源,一到夏天,苍蝇等昆虫大量存在,而大部分摊位又没有有效的防蝇防虫
设施。据调查,这些摊主大多居住在城乡结合部老小区的车棚内,一些食品初加工及食品原料都在这狭小的车棚内,环境卫生恶劣。给食品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4、食品原料来源不明。由于流动摊贩在经营活动中很少受到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一些摊贩为降低经营成本,进货渠道不正规,原料根本无索证,个别摊贩在加工烤鸡、烤鸭时违法添加婴粟壳、色素等非食用原料情况还时有发生。
(二)给市场管理带来困难。一是流动摊贩经营成本低、往往只要一辆推车、一台电子称或杆称,就可以从事经营,他们在超市门口、市场周边任意设摊,这种“饭店门口摆粥摊”的经营行为,经正常经营秩序带来影响。有些摊贩,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以次充好,短斤缺两,坑害百姓,影响市场消费环境。尽管,有关部门绞尽脑汁“围、追、堵、截、赶”,受利益驱使的小贩依然我行我素,你赶我闪,你撤我干,与执法人员捉迷藏,甚至正面冲撞执法人员,扰乱社会治安。二是流动摊主往往是弱势群体,且他们的经营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给市民带来方便,因此,在执法过程中还会遭到广大市民的不理解。三是由于流动摊贩在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在一些地方流动摊贩还呈现发展趋势,甚至有店面房经营主将其门口的人行道出租给流动摊贩经营。
(三)影响市容市貌。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随地设摊影响交通,给原本拥挤的道路造成交通堵塞。由于摊主卫生意识差,随时将废物扔在地上,经营后地上的垃圾随处可见。餐饮、烧烤产生的油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使周边居住的市民怨声载道。流动摊贩存在的地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十分普遍。
三、流动摊贩禁而不止的主要原因
食品流动摊贩的存在不是没有原因。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土壤,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来源于消费者。一方面消费者贪图方便和价格便宜。大多数消费者在选择消费时,只考虑自已方便、实惠,不辩商贩处在何场地,是否存在违法经营,就随意购买其商品而忽略了自已的消费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消费习惯的改变。现在部分都市人,喜欢逛地摊、吃夜排档等消费形式,成为他们的消费爱好和生活乐趣。正是这种行为给流动摊贩提供了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土壤,存在着一定的消费市场。
(二)来源于经营者。流动摊贩的设摊人员大多为进城务工人员,他们大多文化程度低,技术能力缺乏,是城市中相对弱势群体,在一时难以正规就业的情
况下,选择成本低、风险小,易于操作的设摊经营,且某些经营项目如餐饮、疏菜等其经营收入及劳动强度与一些城市中重劳动力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来源于管理者。一方面城市商业服务网点建设配套缺失,部分区域商业布局不甚合理。另一方面管理者管理理念滞后。部分管理者,管理理念仍停留在突击整治的初级阶段,并且管理手段缺乏,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流动摊贩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但一遇到大检查活动,说服流动摊贩配合,采取回避或停业,而检查结束便很快复原,没有形成对流动摊贩长效监管机制。
四、对策建议
(一)堵疏结合,分类管理
1、实施区域路段差别化管理,可以将整治食品流动摊贩工作分为严禁、控制。严禁路段禁止任何形式的流动摊贩;控制路段实施适度疏导,限制设摊区域,限制经营品种、限制经营时间设摊经营,有条件设置食品亭,如早点、临时菜场等。对这些固定场所临时设摊的经营户,要按照“四统一”原则进行规范经营,即:统一经营区域,统一经营时间,统一招牌亮证,统一培训上岗。
2、实施分类整治。对严重妨碍市容环境,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流动摊贩,要坚决打击取缔,如食品加工类、快餐等,对市民确有需要,实施阶段性疏导政策,待条件成熟,逐步整治。
3、引摊入室。引摊入室需要政府各部门及镇乡(街道)转变观念。需要政府投入资金在闲置区域设置摊位,并合理布局,达到符合经营食品基本卫生要求。同时对入室者可收或免收场地费用。
4、疏导人员。开展流动摊主基本情况调查,根据他们的能力特点,引导他们从事合法劳动,或对他们进行技能培训,给他们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同时解决某些行业的劳动力紧缺问题。
(二)明确职责,科学监管
长期以来,政府对流动摊贩的监管往往是对重点区域或特定时期采取集中整治形式,使违章者很容易掌握这一规律并与执法者打擦边球、玩捉迷藏。因此,对流动摊贩监管要打破原有的管理模式。一是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城管部门实行分片定责,街道、社区负责辖区内流动摊贩的管理,配合城管部门开展整治。二是卫生、工商要加强对允许设摊的经营户管理。使他们规范经营,确保公众饮食安全。三是加大对严禁设摊点整治力度,具体要做到“三到位”,即管理工作时间到位,由于流动摊贩擅打时间差,往往在上下班前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