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协议(银行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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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楼保洁、绿化、客服、工程及安全协防业务委托乙方实行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楼地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楼目前实际使用层面共层,地下室层,其中大型会议室间,会议室间。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保洁、绿化服务
1.1办公楼内部公共部位设施保洁。包括:行长办公室(玻璃、办公桌椅)、敞开式办公室地面、会议室、公共洗手间、指示牌、不锈钢垃圾箱、不锈钢楼梯扶手和电梯轿厢等。除以上日常保洁外,乙方每月一次对全大楼进行集中保洁。卫生保洁物料由甲方负责提供,包括:拖布、抹布、静电水、玻璃水、全能水、84消毒剂、洗洁精、
吸尘器、扫把等。
1.2楼梯过道及大院停车场的清扫保洁服务。包括:一至六层办公区过道,公共过道区域内的窗户、地面等。行长办公室、会议室提供茶水。
1.3每年一次对楼外墙进行清洗保洁。(聘请有专业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
1.4对办公楼内绿化租摆进行养护与管理。包括节假日增补楼内花卉摆放。
2、办公楼安全协防员服务
2.1安全协防员佩挂“物业”标牌,负责办公楼办公区域、营业大厅、后院及停车区域的安全协防工作,有效的预防一般性治安违规等现象,对办公楼内的安全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
2.2负责营业大厅营业时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密切观察场所内外安全动态。重点做好防抢劫、抢夺工作。坚持每日对ATM机不低于三次巡查,做好记录。
2.3维护场所安全秩序、营业秩序,做到无离岗、脱岗、睡岗等责任事故的发生。营业厅内闲杂人员要进行清理,指导场所门口车辆在指定位置存放,门口台阶上不许摆摊设点、乱放杂物或睡卧闲杂人员;看护好大厅内的各种物品,防止丢失和损坏。
2.4做好营业时间内的客户服务和业务引导工作。客户办理业务,要给予积极的引导,发生业务纠纷,要协助单位领导和柜员做好耐心解释工作。
2.5安全协防员上岗后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银行有关保安执勤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3、客户服务
3.1体现徽行满意服务的形象。
3.2做好工作时间内来访人员的登记及报纸信件的分发工作。
3.3做好引导客户工作。
3.4做好领导客户接待及会议服务工作。
4、工程服务
4.1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卫生间、茶水间、共用照明、消防栓/箱、泵等。
4.2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停车场、配电设施。
4.3乙方对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执行大、中型物业维修、更新改造事务。
4.4电梯维护
4.4.1甲方将大厦二台(品牌:)电梯交由乙方负责年检、维保;
4.4.2甲方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操作和使用电梯并为乙方维修保养提供方便;甲方若针对电梯实施改造、大修、装饰、更换等工程须提前通知乙方,若由此产生的影响电梯正常工作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4.3乙方根据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监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甲方的电梯定期维护,并将检修维保记录存档备查;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期内维护保养的电梯实施年检工作,并对因维护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保证年检合格;
4.4.4电梯运行期间出现临时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指派专业持证人员20分钟内赶到现场,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
4.4.5合同履行期间,电梯所需油料辅料和照明灯管易耗品由乙方负责提供,更换老化、损坏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更换零部件时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再与更换。
4.4.6在服务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或赔偿,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条:管理服务费用
3.1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每年度支付总计人民币元,每季度支付人民币元,每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付清本季度服务费用(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准)。甲方如增加服务需求,双方另行协定费用。
3.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经与甲方协商可适当调整。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使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预算”中的费用(如社保基金、薪资、税费等)发生相应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核实后,当月开始按照变化后的数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3.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含:客户服务会议辅材、保安保洁工程
人员日常物耗、垃圾外运、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如水电费,设备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空调维护等费用。
第四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年,自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止。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乙方工作不力者,甲方随时可以提请更换,或提请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帮助协调乙方工作开展中的困难及有关事宜。
3、甲方如有重大活动有权调动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须全力配合工作开展。
4、乙方须尊重甲方用人意志,确保甲方工作顺畅。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
2、在甲方参与指导下,制定安全协防、保洁、客服服务管理制度。
3、严格按合同有关条款,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4、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聘请专营公司承担外墙清洗、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维修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以承包、租赁或其他方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聘人员证实劳务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