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队规章制度

治安队规章制度

【篇一:治安巡防队管理制度】

治安巡防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我乡治安巡防队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各位队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明确职责,认真履职

1、按时完成上级政法、公安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全乡范围内治安巡防工作;

3、维护乡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4、作为应急队伍,协助处理我乡范围内重特大突发事件;

5、协助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6、协助做好市容整治工作;

7、协助做好乡政府其他中心工作。

二、考勤制度

实行考勤奖励制度,满勤每人每月奖励90元,按下列情况从中扣除: 1、实行签到制度。每天必须在上午8:30前签到,否则视为迟到,迟到第一次扣10元,迟到第二次扣20元,迟到第三次扣除当月考

勤奖。迟到者须在上午10:00前向队长报到,否则视为旷工,旷工

第一次扣30元,二次扣除当月考勤奖。

2、严格请假制度。请病假者必须出具医院证明,请事假者每天扣考

勤奖10元,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家有重大事情除外。

3、着装管理制度。要求每位队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制服上班,如发

现未穿制服上班者,第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扣除

当月考勤奖。

4、实行晚班查岗制度。如出现不在岗情况,第一次扣

除晚上值班补助20元,第二次扣除40元,第三次扣除全部当月晚

上值班补助。

三、绩效奖励制度

实行绩效工资奖励制度,设立绩效奖每人每月200元,视各人当月

在工作中的表现好坏,上下浮动。

1、服从工作安排。队员须服从副队长工作安排,副队长须服从队长

工作安排,队长须服从分管领导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者,第一

次扣除绩效奖50元,第二次扣除1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

2、在对违法违规建设巡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未及时制止和拆除人员,第一次每人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第二次全部作

辞退处理。

3、严禁出现收受违法违规建设户礼金和请吃请喝行为,如发现对参与人员第一次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第二次全部作辞退处理。

4、出现重大突发事件联系不上或接通知后不到场者扣除当月绩效奖100元。

5、在对违法违规建设巡查及拆除过程中,以及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可依情况增加当月绩效奖。

四、实行优胜劣汰激励制度

对在日常工作中一贯表现突出者,队员可提拔为副队长,副队长可

提拔为队长,并将其中优秀人员推荐为村、企后备干部。对工作中

不负责任,表现恶劣者,队长可降为副队长,副队长可降为队员,

队员作辞退处理。

【篇二:村治安巡防队工作制度】

村治安巡防队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村治安巡防,提高村防范能力,结合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对重点部位,揭发案区域进行

有效巡逻守护,村范围内可防案件得到控制,群众有安全感、反映好。

二、在巡逻中发现可疑人,疑事,疑物,对脏款、脏物和拾到的物

品要及时登记,不得包庇或为违法犯罪人通风报信。

三、巡逻队员服从队长的统一安排,认证参加村巡逻防范工作。

四、认真参加村委会和巡防队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不得无故

缺席。

五、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喝(酗)酒、睡觉。严禁在任何时间影

响形象,严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协助派出所维护村治安和公共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防止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七、调解治安和民事纠纷,排查本村不稳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

八、积极参与村范围内开展的其它公益性活动。

【篇三:治安队管理制度】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义务治安队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制度

一、义务治安队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副大队长负责。

二、中队工作档案由各中队自行保管,各中队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本中队档案。各中队的档案除本中队自行存档外还需要一份打印稿

和电子稿交副大队长存档。

三、各中队档案管理

(一)大型活动

1、活动前期:活动策划书(实施方案)、经费预算

2、活动中期:过程记录、工作人员分配及联系方式、活动系列图表

3、活动后期:活动总结、图片、照片、录像带等归档、经费报销(二)日常活动

1、中队长工作计划、工作小结

2、队员工作

小结

3、中队工作条例

4、中队内部规范表格

5、中队会议记录

四、治安队档案归属治安队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外借,内部人员借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中队长批准后报大队审阅后方可借用,副大队长应做好登记工作;档案统一纸张规格为a4。

五、副大队长负责在每学年下学期建立全部大二成员详细档案,并

在招新工作结束后整理统计大一新成员档案,与大二分开保存。档

案包括:文字内容表格和电子版长期保存档案。

表格参考: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义务治安队队员履历表

备注:联系方式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副大队长及时更改资料。此表格

印制多份,每月与奖惩制度结合,及时更新记录,由副大队长保存

并整理总结于电子版记录。

六、副大队长每月月末结合各中队工作总结情况整理一次档案,对

表现好的和表现差的队员,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交大队。对每次活动

中各队员表现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副大队长了解汇总后,

及时记录提出,并与中队长、大队沟通,保证问题能及时妥善解决,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情况记录入档案。

七、各中队长、副中队长上交的工作总结及在职期间的活动总结,

在大队审阅后,由副大队长保存并归入个人档案。

例会制度

例会对于保证各中队的正常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1、治安队队长会议定期每两周开一次,各副中队长以上的学生干部

参加,各参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由大队长主持,副大队

长负责考勤并做好会议记录。例会内容为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

中的长处与不足,布置下一步的工作。

2、各中队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例会,总结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人

员工作表现情况,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3、治安队全体会议定期一个月召开一次,总结工作进度,点评优缺点,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由于举办大型活动或保卫处有重大安

排可召开临时会议。

4、每次例会由副大队长提前统一下发会议通知,并制定签到表,现

场考勤到会人员,参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不能按时到

会人员,须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处请假。无故缺席会议并未

请假三次以上者,由大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予以自动除名,

收回所有证件。

5、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将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或振动,保持会场

秩序。每次会议由大队安排人员负责会场纪律,并做好会场记录。

6、例会时,各参会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所有人员必须做好会

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7、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及卫生,并在会议后及时予以打扫。

请假制度

1、事前写书面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队员请假由中队长审批,由副大队长备案;副中队长、中队长请

假由大

队长审批,报副大队长备案。

3、因公事请假,由保卫处指导老师审批,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原则上每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严重者可

予以自动除名,收回所有证件。

监督和考核制度

一、建档

对于每一名加入义务治安队的同学,由副大队长统一为其建立一份

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二、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治安队各中队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大队将对各

中队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考评,具体考评由大队负责实施。

具体事宜如下:

1、学院的每次活动,大队副大队长都应分别做好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各中队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载,活动

或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载,并向大队和保卫

处上交活动总结。

2、大队副大队长负责对各次活动的情况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中队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三、主要学生干部的工作标准

1、各中队的负责人,如果在一学期内没有独立策划并成功组织活动、开展工作者将予以批评,没有工作业绩仅在本中队挂名、不做事者

将予以除名;每次活动各中队负责人必须身体力行,要到活动中锻

炼并且指导工作,要认真负

责,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还要对本中队队员的工作进行监

督与考核,要调动队员工作的积极性。

2、每学年末由副大队长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正副中队长都具有

评选“优秀队长”的资格,此奖项的获得者将作为副大队长的培养对象;所有干事具有评选“优秀干事”的资格,此奖项的获得者将作为

中队长候选人进行重点培养;所有队员具有评选“优秀队员”的资格,此奖项的获得者将作为干事的培养对象。

3、每学年末由副大队长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对考核成绩较差的

将作为治安队内部重点对象进行整顿。由于个人原因对治安队造成

恶劣影响的,将直接被开除。

管理制度

1、大队是义务治安队的中央组织,总体规划治安队的运作机制,有

责任调整工作制度,直接领导各中队长,下派任务,核查各中队落

实完成情况。

2、各中队长领导本中队队员,完成本中队计划工作及大队所布置的

各项工作,中队内的每个队员有责任督促中队长完成相关工作。

3、所有治安队队员必须遵守《义务治安队章程》。

4、大队负责治安队总体培训、教育,培养治安队的集体意识,培养队员的“使命感、责任感、方向感”,培养队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

一、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在各项工作中,各中队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各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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