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银行并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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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银行并购问题

摘要:银行并购实质上是一种投资行为,当前银行并购的根本动机在于获得市场势力,减少竞争压力,实现银行利润最大化。文章介绍了我国银行并购市场的发展与阶段性成果,分析了制约我国银行并购的障碍,并对银行并购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银行并购;成果;障碍;对策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面对国际银行业强有力并购浪潮的冲击,以及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也发生了若干起银行并购活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为防止外资银行可能垄断国内金融业,国内银行业必须通过合适的并购途径,增强综合实力。

一、我国银行并购市场的发展与阶段性成果

(一)我国银行并购市场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面对国际银行业强有力的并购浪潮的冲击,以及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也发生了若干起银行并购活动。主要有:1994年中国建设银行收购香港工商银行40%的股份,并更名为建新银行,1998年增股至70%, 2002年实现全资并购;1995年将许多城市的城市信用社合并组成城市商业银行;19%年广东发展银行收购中银信托投资公司;1997年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发展银行并购重组28家城市信用社;1998年中国工商银行收购了英国西敏银行所属西敏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并与香港东亚银行联合组成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投资银行并入国家开发银行;1999年中国光大银行整体收购原中国投资银行;2000年中国工商银行收购香港友联银行;2001年福建兴业银行收购浙江义乌市商城城市信用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收购浙江瑞丰城市信用社,中银集团重组为中银香港有限公司;2003年招商银行收购盘锦市商业银行;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收购香港华比富通银行,兴业银行收购佛山市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收购泉州市商业银行。在外资并购中资银行方面,从19%年起,外资金融机构以参股方式并购中资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成为其市场进入战略的重要内容。1

(二)我国银行并购的阶段性成果

我国银行业并购尚处于初级阶段,基本上属于简单的外延扩大,但不能因此就否认我国银行并购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1、平稳地化解了局部性的金融风险。在已发生的并购案中,广东发展银行并购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并购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都是通过收购托管方承担被收购被托管方全部债务的方式进行重组的,有效地保护了被收购被托管方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利益,避免了金融机构破产带来的巨大社会震荡。

2、推动我国中小银行的低成本扩张。中国光大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属于中1冯嗣全:《银行国际化的路径选择:跨国并购抑或新设投资》,《当代财经》,2007年第12期。

小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较少,如果按照一般的发展模式,它们要用相当长的时间和资金才能形成遍及全国或跨省的机构网络,而通过并购与重组,可以用较低的成本收购濒临破产的金融机构,或者是通过强强合并省却发展新的分支机构网络所需的巨额开支,从而使中小商业银行得以在资本实力有限的条件下实现低成本扩张。中国光大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的成功经验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其他中小商业银行的并购。2

3、拓宽商业银行的经营边界。按照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直接经营投资银行、保险、租赁、信托等金融业务,商业银行的发展空间受到较大的限制。在国际商业银行普遍朝全能化方向发展的今天,我国商业银行如不顺应国际潮流发展多元化的金融业务,在国际金融竞争中将明显处于劣势。要实现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拓展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以外的其他金融业务,通过并购与重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该是一条现实而合法的选择。

4、推进金融创新的发展。商业银行并购活动的初步实践有助于推进我国的金融创新。比如,商业银行并购非银行金融机构后间接渗透到其他金融行业,这固然使其市场竞争力和应变力大大增强,但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条件下,若正式从立法上全面取消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管制,可能会削弱金融管理当局的监控力度。如何在保持宏观金融秩序稳定和充分激发微观金融效率之间求得相对平衡,这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探索每一时期金融创新所应把握的度。二、制约我国银行并购的障碍分析

与国外银行并购的风起云涌相比,我国银行业并购市场的发展显得较为缓慢。我国银行并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阻碍了并购市场进一步规范和成熟。当前制约我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的障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我国银行并购中,政府往往干预过多

我国银行业属于垄断行业,国家对其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银行的数量十分有限,竞争并不充分,银行并购选择的余地很小。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的干预常常带有指令性质,为了拯救面临危机的金融机构而强行要求效益良好的银行对其进行并购。这种做法有可能使优势银行因为救济被并购银行反而背上沉重的包袱,导致效益下滑甚至有可能被置于危机的境地。而且政府的过度干预会使要素的流动违背市场规律,各种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导致并购的过程缺乏效率,并购的结果无法达到最优。

我国的银行并购大多带有政府干预色彩,目标银行相当一部分处于危机中或效益不理想,并购行为并非完全出自并购银行的主观意愿,因此虽达到强纳什均衡并购,合作,但达不到市场化并购的均衡效果。

(二)国内的资本市场不发达,银行并购缺乏公平合理的交易平台

银行业的并购重组涉及到对银行价值的确立和对银行所有者与管理层的利益分配,而银行的价值是银行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值,这个价值往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确定,并要通过股票的置换、增发等资本市场工具来完成。国外银行间的并购重组多是通过资本市场来完成的,如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公司的合并等。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目前在100多家商业银行中只有8家上市银行,因而资本市场对于银行价值的确定还存在一定障碍,加之银行产权基础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尽完善,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刚刚实施,信息透明度远远达不到资本市场的要求,造成银行间的重组只能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约束了重组效

2陈春:《银行并购的负效应研究》,《南方金融》,2004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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