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税收优惠政策指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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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二0一三年九月
什么是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就是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 和社会发展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 税收Leabharlann Baidu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 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 纳税人。
一、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 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 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 第49号)
四、鼓励创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
办理程序:2、提交申请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 收减免优惠。这一步由税务机关具体完成。具体提交的申 请材料主要有: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完整复印件,原件上 具有由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注明的“自主创业税 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三、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执行方式:企业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需 要想区县税务机关申请,区县税务机关审核、备案管理后 享受。
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必须是查账征收
2、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企业经营 业务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鼓励类业务范 围的,经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季(月)度预 缴时,企业所得税可按15%税率预缴 。
适用对象:小型微利企业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优惠内容: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 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办理方式: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后享受 报送资料: (1)预缴期间,提供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 关证明材料; (2)汇算清缴期间,提供汇算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 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本项优惠政策预缴期间备案完毕后,可按优惠政策 规定进行预缴申报,但汇算清缴期仍应按规定办理备案。
办理程序:1、人员认定。这一步主要是由创业地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即符合条件人员首先向创业地县级 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认定申请。创业地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根据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三项内 容:一是创业人员及所创业领域是否属于自主创业税收政 策扶持范围;二是创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三是创 业人员是否领取过再就业优惠证件并申请享受过税收扶持 政策。核实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 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一、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
注意事项: 1、该项优惠不需要报送专门的资料进行营业税审批或者 备案。 2、主体认定。 3、享受该项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减免后,相应的附加税费 一并减免。
执行时间:该政策从2013年8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执行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
四、鼓励创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
办理期限:(税收减免审批)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 至2013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 续之日起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
五、鼓励创业:三峡库区移民
政策依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重庆市人们政 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职能缩小三个差距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渝地税发〔2011〕215号)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营业税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 单位(与企业所得税中的小微企业非同一概念)。
一、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
优惠内容: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 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以1个季度为纳税 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 万元)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免征收营业税。
四、鼓励创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
优惠内容: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 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和个人所得税。
优惠条件:上述三类人员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 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 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
四、鼓励创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
三、西部大开发优惠
政策依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 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优惠内容: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缴纳。
优惠对象:西部地区企业
优惠条件:1、企业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 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2、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 收入总额70%以上
执行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鼓励创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84号),《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 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25号)
优惠对象:第一类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 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第二类是零就业家庭、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 员;第三类是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 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 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 日。
优惠对象:持有效证明的三峡库区移民
三、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 3、凡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难以界定的,税务
机关将要求企业提供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经委、重 庆市外经委、重庆市旅游局、重庆市商委 )的证明文件。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后,已按15%税 率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若业务不符合目录要 求,可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计 算申报。
二0一三年九月
什么是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就是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 和社会发展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 税收Leabharlann Baidu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 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 纳税人。
一、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 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 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 第49号)
四、鼓励创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
办理程序:2、提交申请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 收减免优惠。这一步由税务机关具体完成。具体提交的申 请材料主要有: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完整复印件,原件上 具有由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注明的“自主创业税 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三、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执行方式:企业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需 要想区县税务机关申请,区县税务机关审核、备案管理后 享受。
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必须是查账征收
2、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企业经营 业务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鼓励类业务范 围的,经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季(月)度预 缴时,企业所得税可按15%税率预缴 。
适用对象:小型微利企业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优惠内容: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 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办理方式: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后享受 报送资料: (1)预缴期间,提供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 关证明材料; (2)汇算清缴期间,提供汇算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 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本项优惠政策预缴期间备案完毕后,可按优惠政策 规定进行预缴申报,但汇算清缴期仍应按规定办理备案。
办理程序:1、人员认定。这一步主要是由创业地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即符合条件人员首先向创业地县级 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认定申请。创业地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根据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三项内 容:一是创业人员及所创业领域是否属于自主创业税收政 策扶持范围;二是创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三是创 业人员是否领取过再就业优惠证件并申请享受过税收扶持 政策。核实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 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一、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
注意事项: 1、该项优惠不需要报送专门的资料进行营业税审批或者 备案。 2、主体认定。 3、享受该项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减免后,相应的附加税费 一并减免。
执行时间:该政策从2013年8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执行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
四、鼓励创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
办理期限:(税收减免审批)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 至2013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 续之日起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
五、鼓励创业:三峡库区移民
政策依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重庆市人们政 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职能缩小三个差距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渝地税发〔2011〕215号)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营业税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 单位(与企业所得税中的小微企业非同一概念)。
一、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
优惠内容: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 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以1个季度为纳税 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 万元)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免征收营业税。
四、鼓励创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
优惠内容: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 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和个人所得税。
优惠条件:上述三类人员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 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 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
四、鼓励创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
三、西部大开发优惠
政策依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 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优惠内容: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缴纳。
优惠对象:西部地区企业
优惠条件:1、企业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 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2、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 收入总额70%以上
执行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鼓励创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84号),《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 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25号)
优惠对象:第一类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 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第二类是零就业家庭、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 员;第三类是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 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 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 日。
优惠对象:持有效证明的三峡库区移民
三、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 3、凡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难以界定的,税务
机关将要求企业提供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经委、重 庆市外经委、重庆市旅游局、重庆市商委 )的证明文件。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后,已按15%税 率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若业务不符合目录要 求,可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计 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