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三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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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三制制度
两票三制是保障电业安全生产行之有效、必不可少的规章制度。
是前人的经验总结。
认真规范的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对减少生产事故,提高热电分厂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是非常重要的。
要求热电分厂的各级生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1、两票
1.1、倒闸操作票:
1.1.1、实行操作票制度是电业生产杜绝误操作,严防操作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热电分厂各级运行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1.1.2、电气操作票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要求进行,在执行电气倒闸操作时,应做到: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长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进行。
操作人填写操作票,监护人、班长和值长审批操作票,并签字确认正确无误后,才能允许执行操作任务。
(2)在执行操作前应对照模拟图,按照操作票内容逐条进行模拟操作。
(3)执行操作任务时,应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度,唱票和复诵时态度必须严肃,口齿清楚、声音宏亮,做到监护人未发命令,操作人不动手,操作过程中不准干与操作无关的其它事情,任何人不得催促,干扰操作人员的操作。
(4)监护人要切实实行监护任务,除个别单项操作操作人一人难以完成时,可酌情帮助外,不得代替或连续帮助操作人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监护人应在该编号上画“√”。
(5)操作项目全部操作完毕后,应在操作票上盖“已执行”章,并记录操作终了时间;按照操作内容,更改模拟图;模拟图应有地线标志。
接地线、接地刀闸编号应在操作票内注明。
1.1.3、热机方面,下列操作项目列入操作票适用范围:
1.1.3.1、汽机专业:
(1)汽轮机的开、停机操作;
(2)除氧器、高低压加热器的投入和退出操作;
(3)主蒸汽、主给水管道的切换操作;
(4)冷油器的切换操作。
1.1.3.2、锅炉专业:
(1)锅炉的开、停炉操作。
(2)电除尘器的投运、停运。
(3)气力输灰系统的投运、停运。
1.1.3.3上述热机操作票由操作人根据班长命令填写操作票,由班长或班长指定的较高技术级别的人员监护操作,操作票应经班长审查、并签字后方可执行。
1.1.4、操作票按专业统一编号,已填好的操作票不得撕毁,不得涂画,已执行完的操作票盖“已执行”章;填错或不需要执行的操作票盖“作废”章,并注明作废原因。
已执行和已作废的操作票均由各专业统一收集保管。
1.1.5、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严禁他人代替。
填写时,应字迹清楚,操作任务明确,设备名称、编号和操作顺序正确无误,操作票不允许涂改。
1.1.6、应使用操作票而没有使用操作票时算漏票。
1.1.7、在事故情况下,值班人员有权按照现场规程规定迅速处理事故,可不必填写操作票。
1.2、检修工作票:
1.2.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热电分厂各专业及有关施工基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2.2、在电气设备或热力机械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有关工作票的规定。
1.2.3、工作票签发人由热电分厂提名,公司批准后方可担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由各专业提名,热电分厂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
上述三种人员名单由公司或热电分厂书面公布。
1.2.4、工作票应分专业统一编号,签发的工作票不得漏号、重号和无号。
1.2.5、电气一、二种工作票及热机工作票的工作内容、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等必须填写详细,能够清楚、完整的表达检修界限和工作内容。
1.2.6、电气一、二种工作票所填写计划开工时间,如因故不能如期开工,只需在许可开工时间栏里将实际许可开工时间填明,并在备注栏里注明推迟原因即可。
如开工时间延期超过当天,或在此期间运行方式有所改变,影响安全措施时,应重办工作票。
1.2.7、所办工作票检修项目到期尚未完成,工作负责人应在完工期限前一小时持工作票到工作许可人及值长处办理延期工作手续,方可继续进行检修工作,否则应按工作票批准的期限办理终结手续。
1.2.8、需要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项目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事故紧急处理可不填工作票,但应履行许可手续并做好安全措施。
1.2.9、在检修工作中如工作负责人有变动或工作内容更改,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1.2.10、工作许可人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时,应严格审查工作票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可靠,是否齐全和可行,并按照要求逐项做好安全措施,每完成一项在该项后面用红笔打“√”,全部安全措施做完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检查,看是否有遗漏,确证无误后方可签字允许开工。
1.2.11、工作票办理后,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及许可开工时间填写在工作票登记簿上。
1.2.12、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安全规程或有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其检修工作,并立即报告热电分厂。
1.2.13、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工作许可人到现场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已全部撤离现场,工作场地是否已清理干净;然后由运行人员按工作票内容,拆除全部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票终结栏内填写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方可在工作票上签字办理检修工作终结手续。
工作票终结后,工作许可人应在工作票登记簿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并报告值长。
2、三制
2.1、运行交接班制:
2.1.1、交接班制是保证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运行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者要做到“清清楚楚上班”,交班者要做到完全彻底交班,达到交清、接明,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2.1.2、全体运行人员必须按照热电分厂公布的班次值班,不经分厂同意不得任意变更班次,如需换班应先征得值长和专业负责人的同意后,由专业负责人填写换、替班单,值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值长换班须经其直接领导批准。
为保证值班精力充沛,运行人员值班不得连值上下两个夜班。
2.1.3、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不准饮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时,应拒绝交班,并向分厂领导报告。
2.1.4、接班人员必须于正点前15分钟进入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状况、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试验信号装置,了解上级指示和操作预告等,查看备用设备情况,检查检修安全措施情况,检查防火情况等,全面掌握设备运行方式和检修状
况。
2.1.5、接班人员接班检查时应做到:
2.1.5.1听取交班人员介绍情况,了解所管辖设备的运行情况、运行方式及重大操作情况。
2.1.5.2了解设备检修,备用及设备隔绝状况。
2.1.5.3了解设备缺陷发生、发展和消除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2.1.5.4了解发电、供热负荷情况。
2.1.5.5了解上级指示,命令及有关通知。
2.1.5.6查阅值班记录簿,运行日志及本岗位所使用的各种记录簿是否详细完整。
2.1.5.7按巡视检查项目规定,检查设备运行及备用情况。
2.1.5.8检查检修和隔离设备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2.1.5.9检查运行文件资料,未办理完的工作票及专用工具。
2.1.5.10工作区域及设备整洁情况。
2.1.6、接班人员对发现异常的设备应重点检查并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能随时处理可能继续扩大的异常情况。
2.1.7、接班运行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与交待有不符或异常时,应向交班者进行询问,必要时汇报班长、值长,进一步了解情况,直至弄清楚方可接班。
2.1.8、交班值长、班长应在交班前30分钟将本值、本班运行情况(包括主要设备运行方式、设备缺陷、设备检修情况、本值或本班进行的操作、办理的工作票、接到的上级命令、通知及检修工作票)做好记录,交班前正在进行的工作,交班时应作补充记录。
2.1.9、交班值长在交班前30分钟电话通知炉机控制室、化水值班室、输煤值班室对表,将钟表调到同一时间。
2.1.10、交班人员应做到:
(1)将工作区域及管辖设备打扫清洁,所有的运行操作告一段落。
(2)做好记录,核对运行标志正确,清点各种资料和用具。
(3)虽已做好详细记录,但还要口头向接班值长、班长交待清楚运行方式,设备缺陷、设备检修情况、重大操作、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下一个班应进行的操作及上级指示等。
(4)虚心听取接班者提出的意见和询问,补做未做完的工作。
2.1.11、接班会议:
2.1.11.1 值长主持召开班前会。
锅炉、汽机、电气的全部运行人员、化学和输煤的运行班长参加会议。
2.1.11.2参加会议人员应在正点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班前会议。
2.1.11.3参加会议人员向值长汇报巡回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值长向参加会议人员交待主要机、炉、电系统运行方式,设备备用、检修情况;交待前几班异常运行及缺陷发生和消除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布置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及对经济指标的要求。
2.1.11.4化学和输煤运行班长回到岗位后再召开本班会议传达全值班前会议内容,布置本班工作和注意事项。
2.1.12、接班人员发现设备异常时应由值长、班长及时向交班值长、班长提出,交班值长、班长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否则不得交、接班。
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双方值长汇报,双方值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
2.1.13、正点由值长拉铃统一办理交接班手续,值长、班长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办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继续工作,并报告其专业负责人找人替班,直至接班人员到场并按规定进行检查,办理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
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2.1.14、交、接班值长、班长在值班记录上履行签字手续接班后,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接班值长、班长负责。
2.1.15、接班后30分钟内,各班班长应主动向值长汇报本班主要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的缺陷,值长听取各运行班长汇报后,向班长下达指示,再次明确当班发电、供热等经济指标、操作任务、机炉电运行方式及安全注意事项。
2.1.16、交班后值长主持召开全值人员(包括输煤、化水)班后会,认真总结本班次运行情况,工作经验、教训,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发扬成绩,纠正错误。
对本班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应立即组织分析,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1.17、交班前30分钟,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不办理检修工作票。
2.1.18、遇到主机设备启、停、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时不得交、接班,但接班人员可以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事故处理完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设备巡回检查制:
(包括运行人员巡回检查、检修人员巡回检查、生产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可靠率,热电分厂各主附设备都要实行设备责任制,明确设备使用专责人和设备检修专责人,并在设备上挂
牌,标明:设备使用专责人、设备检修专责人、设备评级类别。
2.2.1、及时的检查运行设备,准确的掌握设备状况是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
2.2.2、各级运行、检修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不断提高对设备缺陷或隐患的判断能力和巡回检查的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2.3、巡回检查人员必须由设备使用或检修专责人员担当,不得由实习人员、学徒工或其他人员代替。
2.2.4、巡回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手电筒、听针和其它检测工具等),检查中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特点采用、看、听、摸、嗅和试的方法,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
2.2.5、检查重点应包括如下方面:
(1)运行方式的改变和刚操作过的设备。
(2)检修、试验工作的安全措施。
(3)存在缺陷或隐患的设备;刚消除了缺陷新投运的设备。
(4)运行参数异常的设备。
(5)防火检查。
2.2.6、每次接班前应进行接班检查,接班检查时所发现的缺陷,经交接班双方确认后视为上班发生的缺陷。
2.2.7、各级运行人员应根据岗位分工,明确所管辖的设备范围。
2.2.8、在值班期间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一丝不苟,杜绝漏项,严禁走过场。
2.2.9、发现运行或备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增加检查次数,严密监视,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2.10、在检查中发现缺陷,能消除时可取得班长同意后进行消除。
如运行人员自己不能消除,需联系检修人员及时消除时,应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并将缺陷情况填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内》,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2.2.11、各专业负责人应定期(每天至少一次)巡视设备和运行值班现场,巡视内容主要有下几点:
(1)有重点的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2)值班人员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
(3)发现不合理的运行方式应联系值长进行调整操作;
(4)防火检查。
2.2.12、各设备检修专责人每天至少两次巡查设备及系统,特别是
对新投运和带病运行的设备应重点检查。
查阅运行岗位的《设备缺陷记录簿》,发现设备缺陷应做好记录,并负责处理。
2.2.13、生产管理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到车间巡视各运行岗位,查阅运行日志及《设备缺陷记录簿》,了解设备健康状况和缺陷消除情况,查看在检修中的设备和带病运行的设备,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是否能安全、连续、经济运行作出鉴定,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保证维修质量。
检查值班人员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发现不良现象应及时制止
并对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2.3 热电分厂设备定期切换制度
为更好的做好设备的定期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并处理,保证备用设备的正常备用和运行设备的长期安全可靠运行。
特制定设备定期切换制度如下:
一、设备的定期切换由值长按照《热电分厂设备定期切换明细》下令,各工段按照指示进行切换。
二、每个值班员应熟知本专业的定期切换内容,对本岗位的定期切换应能熟练操作执行。
三、定期切换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由专人负责,工作内容、时间、人员及设备情况应在《热电分厂设备定期切换记录》本内做好记录,由工段长到现场监督。
四、在定期切换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时,应填写缺陷通知单,并通知值长、工段长及检修工段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操作票管理制度。
六、在设备定期切换之前,必须做好详细的切换计划,并做好事故预想。
七、各工段的工段长为设备定期切换工作的负责人。
8、 分厂将每季度组织一次对设备定期切换工作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