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标语制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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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标语制作清单

一、条幅2条(13米)

1、普通话与素质同在,与形象同伴,与文明同行

2、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共塑庆阳文明新形象

二、横幅1条(9米),暂不做

三、桌牌10块(写真):21厘米×11厘米

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

四、楼道宣传牌4块(写真):1.55米×1.05米

1、普通话以北京语言为标准,以北方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2、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社会用语用字

3、风度在优雅的谈吐中体现,丰采在规范的语言里洋溢

4、用朴实无华母语架交流沟通桥梁

五、楼门宣传栏1面(喷绘):1.75米×0.75米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六、上墙制度6块(写真):内容见附页

1、技术制作部1块:1米×0.66米(播音员、主持人管理规定)

2、新闻部1块:1米×0.66米(新闻宣传纪律规定)

3、总编室1块:1米×0.66米(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节选)

4、专题部1块:1米×0.66米(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节选)

5、文艺部1块:1米×0.66米(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节选)

6、广告中心1块:1米×0.66米(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节选)

附件:

一、总编室上墙制度

新闻工作者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对党、对国家负责和对广大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努力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以及了解世界所需要的新闻和信息,热情宣传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创造和奉献精神,准确反映他们的愿望、呼声和正当要求。

支持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确思想和行为,勇于批评、揭露违背人民利益的错误言行和消极腐败现象,积极、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满腔热情地做好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重视群众来稿,妥善处理群众有关建议、批评、申诉和检举的来信、来访,开展多种多样为群众服务的活动。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节选

二、专题部上墙制度

新闻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新闻报道中,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投身到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来。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造成有利于推进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舆论,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舆论,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舆论,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舆论,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的舆论。新闻报道不得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节选

三、文艺部上墙制度

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是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的一大优势。新闻界同行之间应建立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关系。提倡互相学习、相互支持,开展正当的业务竞争。

尊重同行和其他作者的著作权,反对抄袭、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

在同国外新闻界交往中,要维护祖国的尊严,维护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尊严。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节选

四、广告中心上墙制度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用语应当清晰、准确,用字应当规范、标准。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

◆广告用语用字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广告中如需使用汉语拼音时,应当正确、规范,并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

◆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广告用语用字,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使用错别字;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繁体字;

(三)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异体字和简化字;

(四)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印刷字样;

(五)其他不规范使用的语言文字。

——《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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