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指标竞赛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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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指标竞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发电厂指标管理及企业经济效益。
第二条加强生产过程控制,明确责任,奖罚分明,便于节能降耗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指标竞赛参赛岗位:各运行值单台机组为单位。白班和输煤除灰暂不参与。
第四条运行部负责人是运行指标竞赛的领导者,各专业主管、值长、指标核算员组成竞赛组织成员。专业主管应积极组织、指导搞好指标竞赛活动,对设备运行参数、运行工况、考核指标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责任。
第五条各运行值长是本值运行指标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同时也是运行指标竞赛的参赛者,对安全生产、经济运行负有领导责任。其在正确执行调度命令、优化有关公用系统运行方式的前提下,对各机组、各岗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以保证本值在指标竞赛中取得优胜。
第六条运行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素质,树立全局观念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在本值创造最佳效益的同时,积极为下一值的安全、经济运行创造有利条件,以确保全厂运行的经济性,严禁抄报假表和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竞赛活动实施规则
(一)竞赛对象是以各值单台运行机组为单位。
(二)运行各专业以机组为单位的指标竞赛采用积分制兑现奖惩。
(三)竞赛内容包括:小指标竞赛累积总分综合指标竞赛。按各项
竞赛指标的得分计算各机组月度总分,根据总分高低依次排名,详见附件。
(四)开、停机过程中各项经济指标不做考核统计。
(五)负责指标竞赛活动的各有关领导、专业主管、指标核算员利用晨检时对运行调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指令运行人员核实更正。
(六)当值各机组发生考核事故、一类障碍事故,取消该机组当月综合指标竞赛参与资格,作为年终综合考评依据。
(七)每月的考核结果在下月的10日前公布,节假日顺延,公布三天,若公布期无异议,就认为公平、合理。
(八)年底总评第一、二名的值,未出现重大考核事故,具备评先条件。
(九)连续六个月总评倒数第一的机组,视情况对该值值长进行经济处罚、备用、学习或降岗处理。
(十)机组不正常时参数考核,由涉及考核值根据实际情况。书面申请专业主管审核后根据情况核减考核。
(十一)对于恶意竞赛,通过降低定期工作标准,维持较低参数标准及交接班前故意变动参数。经举报及检查核实后,视情节扣1-10分。
第四章奖金兑现办法及标准
第八条竞赛活动实施规则
(一)发电运行部每月根据奖励金额以机组为单位组织发放:值际各机组小指标竞赛活动排名第一的,奖励:3200元;排名第二的,奖励:1600元;排名第三的,不予奖励;排名第四的,考核:800元;停运机组不参与评比,不设置奖励。
(二)值长得单台机组总奖金的8%,副值长得单台机组总奖金的6%;电气人员得单台机组总奖金的3%,水化班长得单台机组总奖金的3%,水化人员得单台机组总奖金的2%;值长,副值长,水化班
长,电气、水化巡检,同时参与两台机组考核奖励;剩余奖金为本机组人员应得奖金。
(三)其他岗位个人应得奖金=(当月本值奖金总额-值长-副值长-电气巡检-水化班长-水化巡检应得奖金)/本值剩余人员岗位系数总和×个人岗位系数。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发电运行部专业主管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评价。运行部在厂部的直接领导和监督下,每月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指标竞赛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班值提出警告并严格考核。
第十条发电运行部经理组织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和评价,每季度一次。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生产本质安全奖惩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发电运行部起草、修订和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发电运行部。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指标考核与得分办法
一、负荷率:计算各值一个月的平均每小时的有功负荷,根据平均值排出各值名次,分别得分5、4.5、4、3.5。
二、违规电量:各值每班承包值为:0.5MW,月度各值承包总量为12MW;月度值内产生违规电量少于3MW奖励2分、3MW-12MW不做奖励,12MW-15MW 每超0.1MW扣除0.1分, 15MW以上每超0.1MW扣除0.3分,此项考核不设扣分上限。
三、床温:范围为820≤平均床温<920℃,根据实际产生次数进行排名,分别得5、4.5、4、3.5,控制超限次数为各值每月180次,超出时间一次为5分钟(含5分钟),低于60次奖励1分,60-180次不做奖励, 180次以上每超1次扣除0.1分,此项考核不设扣分上限。
四、床压(风室静压):控制范围为7.0kpa≤风室静压<8.0kpa,根据实际产生次数进行排名,分别得5、4.5、4、3.5,控制超限次数为各值每月40次,超出时间一次为5分钟(含5分钟),低于10次奖励1分,10-40次不做奖励,40-45次每超1次扣除0.1分,45次以上每超1次扣除0.2分,此项考核不设扣分上限。
五、烟气含氧量:范围为2.3%≤烟气含氧量<2.6%,根据实际产生次数进行排名,分别得5、4.5、4、3.5,控制超限次数为各值每月40次,超出时间一次为5分钟(含5分钟),低于10次奖励1分,10-40次不做奖励, 40-45次每超1次扣除0.1分,45次以上每超1次扣除0.2分,此项考核不设扣分上限。
六、排烟温度: 范围为120℃≤排烟温度<145℃,根据实际产生次数进行排名,分别得5、4.5、4、3.5,控制超限次数为各值每月40次,超出时间一次为5分钟(含5分钟),低于10次奖励1分,10-40次不做
奖励,40-45次每超1次扣除0.1分,45次以上每超1次扣除0.3分,此项考核不设扣分上限。
七、底渣含碳量:目标值不大于1.5%,得分=(目标值/月平均值)×1。控制超限次数为各值每月5次,超限次数小于1次(含1次)奖励0.5分,2-5次不做奖励。5次以上每超1次扣除0.1分,此项考核不设扣分上限。
八、飞灰含碳量:目标值不大于3.5%,得分=(目标值/月平均值)×1。控制超限次数为各值每月5次,超限次数小于1次(含1次)奖励0.5分,2-5次不做奖励。5次以上每超1次扣除0.1分,此项考核不设扣分上限。
九、主汽温度:取月平均值,当a1≤月平均主汽温度<a4时,按照下表公式进行得分,当主汽温度<a1或≧a4时,值内承包值为每月各值10次,超限时间一次为1分钟(含1分钟),低于3次奖励1分,3-10次不做奖励,10-15次每超1次扣除0.2分,15次以上每超1次扣除0.3分,此项考核不设扣分上限。
目标值表:
最优区间
主汽温度
a1 a2 a3 a4
处于最低允许波动范围处于最高允许波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