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台账使用说明
1.台账资料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进行登记,台账数字要与原始记录一 致,不得随意更改。为保证台账资料的准确性,在台账表式前,对主要的台账指标都做出详 细的指标解释。台账资料必须及时填写,可灵活掌握按月或按季登记。 2.为了增强台账适用性,本台账增加统计台账备注页,根据需要记录报表数据修改原因,接受 统计检查的情况等,便于历史数据之间的对比。 3.本台账由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监制并负责解释,北京市京信统计师事 务所总经销。任何单位不得翻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 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 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